威海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山东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威海银保监分局
增资扩股【公布日期】2021.09.22
【字 号】威银保监准〔2021〕133号
【施行日期】2021.09.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威海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山东威海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
 
 
威海农村商业银行:
  你行《山东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扩股方案的请示》(威农商银发〔2021〕344号)收悉。现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2021年度增资扩股方案。本次募集股份0.8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1.6元。
  二、你行在增资扩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股东大会通过的方案进行,变更注册资本金额以实际募集到的股本为准。
  三、你行在增资扩股时,变更持有股本总额5%以上的股东,在经你行审查股东资格后,须按规定程序报监管部门审查核准其股东资格。涉及持有股本总额1%以上、5%以下的股东变更,应当在股权变更后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四、你行应加强对入股资金的审查工作,在全部入股资金到位并经中介机构验资后,向我分局提出资本金变更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变更注册资本金。
  此复。
 
威海银保监分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