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途径

      一、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途径
    (一)用留存收益补充资本金。
    利用留存收益来补充资本金是商业银行较为传统的筹资渠道。留存收益属于内部筹资的范畴,这种方式筹资成本低,不会稀释每股收益和所有权。由表1可以看出,我国上市中小商业银行2007年的盈利性普遍较好,净资产收益率一般都在10%以上,如果提取一半的净利润作为留存收益,就可使资本金提高5%。但留存收益一年才提取一次,补充方式不够灵活。另外,股东放弃了获得其他投资收益的机会,将未分配利润再投资于银行,必然要求取得股权投资收益,因此留存收益补充资本金也存在成本,只是表现为普通股股东权益的资本成本。
    (二)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
    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是指商业银行引入内外资金融机构参股来补充资本金。鼓励中资银行引入外资金融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是我国监管者为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增强银行的内控和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根据银监会的规定,中资银行引入的单个战略投资者最多可占到20%的股份,这意味着通过此方法可以引入大量的资本金。而且,外资银行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先进的技术手段也有助于增强中小商业银行的实力和竞争力,提高银行上市时的发行价格。但引入战略投资者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中外双方开始接触、达成意向、签订协议,报主管机构审批,至少需要一年的时间。从已实现的外方参股情况来看,中资银行的出让价格也普遍较低,最高的出让价格也不到每股5元,外资金融机构所获溢价巨大。此外,引入战略投资者还会稀释股权,摊薄每股收益。
    (三)上市筹资。
    上市筹资是指企业通过IPO或者SEO从资本市场筹集资金的融资方式。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上市筹资是商业银行扩大资本规模,特别是筹集、增补资本金的基本途径之一。目前,我国有14家商业银行在国内或香港地区上市,筹措了巨额的资金。
    与引入战略投资者相比,上市筹资的资本金补充能力相当强劲。迄今为止,战略投资者参股的最高金额也不过300亿元,而IPO筹集的资金一般都在50亿元以上,工商银行首发募集的资金甚至高达1732亿元。但上市对银行股权的稀释也最严重。上市筹资除向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支付佣金外,其他费用较低,不会给银行造成额外负担。但因为上市的周期通常长达1年,对一些急需提高资本充足率的中小商业银行来说并不一定是最佳选择。
    (四)实施资产证券化。
    银行资产证券化(ABSMBS)是指银行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未来现金流量的信贷资产,通过结构性重组,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流通的证券以融通资金的过程。
    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规模没有明确限制,银行可根据自己的贷款规模和特点具体安排。资产证券化需要的筹备周期也较短,4个月即可以实现一个贷款组合的证券化。因为证券化资产都以未来的现金流量为支撑,商业银行事实上只是让渡了部分利润,就换来了流动性和资本充足率的提高,成本相对较低。但资产证券化对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除少量优质的中小商业银行外,一般的中小商业银行很难达到。即使中小商业银行能够进行资产证券化,一方面对于自身规模较小的银行,其证券化资产的规模也相对太小,必然会形成较高的发行费率;另一方面,资产支持证券通过银行间市场发行,在大型商业银行纷纷发行巨额信贷支持证券的情况下,纵使中小商业银行达到了发行标准,也会面临巨大的发行压力。而目前从紧的货币政策使大型商业银行有提高流动性加大资产证券化的激励,中小商业银行通过此方法来提高资本充足率的空间进一步被压缩。
    (五)发行次级债券
    商业银行次级债券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发行次级债券补充附属资本是国际上商业银行通行的做法,其最大特点是快捷和灵活,可以迅速为商业银行提供过渡性资本,可以在市场变化情况下满足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我国自2003年开始允许商业银行发行长期次级债券充实资本金。先后有近十家银行通过此方式来补充资本金。
    但发行次级债涉及的环节较多,发行周期相对较长,一般需要半年左右。用次级债来补充附属资本金也有限制,不能超过核心资本的50%,而且,尽管发行次级债在短期内可迅速补充商业银行资本金,在长期内却会使商业银行陷入循环发债的陷阱,不断加大银行的偿债压力。中小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本身比较薄弱,次级债的发行显著增加银行的负担。因此,中小商业银行需全面规划资本补充方案,注意长期次级债券的市场容量、融资成本等问题,以持续地发挥长期次级债券补充资本的功能。   2004  30亿RMB 5+5年的固定利率品种和浮动利率品种
    (六)发行混合资本债券。
    混合资本债券是针对巴塞尔资本协议对于混合(债务、股权)资本工具的要求而设计的一种债券形式,所募资金可计入银行附属资本。
    根据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商业银行发行混合资本债券补充附属资本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商业银行最多可以发行占核心资本50%的次级债计入附属资本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发行一定额度的混合资本债券,填补现有次级债和一般准备等附属资本之和不足核心资本100%的差额部分,提高附属资本在资本金中的比重。然而,发行混合资本债券的限制相当严格,期限在15年以上,发行之日起10年内不得赎回,10年后银行可以具有一次赎回权,但行使赎回权需得到银监会批准。因为银监会允许发行混合资本债券的时间不长,这一工具在我国的运用还不广泛。到目前为止,只有三家银行通过发行混合资本债券来补充附属资本。
    因为银监会规定混合资本债券只能用于弥补次级债和一般准备等附属资本之和不足核心资本100%的差额部分,从而运用这一工具补充附属资本金的规模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混合资本工具的筹备时间与次级债类同,但因为期限更长,发行的总成本更高。另外,与次级债相比,混合资本债券的一些特征使它具有更强的资本属性,对提高银行抗风险能力的促进作用也更加明显。
   
      二、主要研究结论
    资本充足率是银行资本与风险加权的资产总额之比。提高资本充足率的两个主要方式,就是增加银行资本和减少风险加权资产。本文所论及的六种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途径也紧紧围绕这两种方式展开。其中,留存收益、引进战略投资者和上市筹资可以增加核心资本,发行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券可以增加附属资本,而资产证券化则通过出售风险资产,减少了银行的总体风险加权资产。
    在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效用上,本文主要讨论六种途径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一)在股权稀释度方面。
    引入战略投资者和上市筹资显著地稀释了股权,摊薄了每股收益;用留存收益补充资本金增加了股东权益;而其他三种方式对股东权益没有直接影响。
    (二)在补充能力方面。
    上市筹资补充资本金的效果最好,引入金融机构次之,资产证券化、次级债、留存收益和混合资本工具的补充能力相对较弱。
    (三)在准备时间方面。
    资产证券化一般需要增资扩股4个月左右,而发行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券所需的时间大约是6个月,留存收益一年才能提取一次,战略投资者和上市筹资则要一年以上的时间。
    (四)在使用成本方面。
    按成本占筹资额的比例来看,采用留存收益的成本最低,上市筹资和引入战略投资者次之,而资产证券化、发行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券的使用成本较高。
    注释:
    注:表1至表6数据均来源于公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