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3.19
∙【字 号】晋市政办[2009]34号
∙【施行日期】2009.03.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市道路运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09〕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市政发〔2009〕3号)文件精神,市交通局组织制订了《晋城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晋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晋城市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三月十九日
晋城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工 作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夯实管理基础,有效预防各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制订了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予以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不全及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停业整顿,对证照齐全、具备道路运输条件的进一步加强监管。通过一年的全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运输企业(包括道路运输客运企业、道路货运企业、驾培企业和运输站场等)和运输车辆、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道路运输秩序及公路交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道路运输及公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实现全市道路运输安全形式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成立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以下简称市领导组)及办公室和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市、县联合检查工作组。
(一)市领导组
市领导组主要负责组织制定全市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全市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县(市、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贾承健 市交通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李海军 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副 组 长: 秦光晋 市运管处副处长
李绪龙 城区区委顾问、区政府党组成员
XXX 泽州县副县长
李天胜 高平市副市长
李培安 阳城县副县长
原光辉 陵川县副县长
丁李卫 沁水县副县长
成 员:时菊利 市交通局公路管理科科长
王晋霞 市交通局运输管理科科长
王满庆 城区交通局局长
李晋中 泽州县交通局局长
李海荣 高平市交通局局长
茹起来 阳城县交通局局长
秦青瑞 陵川县交通局局长
段国英 沁水县交通局局长
(二)领导组办公室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全市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收集和处理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中有关举报案件。
办公室主任:李海军 (兼)
副 主 任:秦光晋 (兼)
常积应 市运管处副处长
樊 红 市运管处副处长
杨纯芳 市运管处副处长
郭桂琴 市运管处副处长
杜涛一 市运管处副处长
王光煜 城区交通局副局长
张二栋 泽州县交通局副局长
孔祥富 高平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李培军 阳城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郎年喜 陵川县交通局副局长
段国英 (兼)
成 员:王旭胜 市运管处安全法规科负责人
宋军红 市运管处稽查科负责人
苏艳妍 市运管处客运科负责人
彭利平 市运管处货运科负责人
刘跃华 市运管处维修科负责人
赵兰萍 市运管处驾管科负责人
刘东霞 市运管处信息科负责人
张 捷 市运管处业务大厅负责人
张晨光 高安库 城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张晨光 泽州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孔祥富 (兼)
李培军 (兼)
魏建国 陵川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牛建忠 沁水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三)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市、县联合检查工作组
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组织县(市、区)交通局及全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有关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并抽调各县交通局分管道路运输的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组成6个县(市、区)联合检查工作组(从各县抽调人员实行交叉分组),对各县(市、区)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将由地方各级政府及部门组织监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市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企业(业户)和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企业(业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即“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对道路运输企业(业户)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按照市政府本次专项整治总体要求,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是否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配齐了工作人员,建立了专项整治责任制;是否对本企业(业户)、本单位内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隐患进行了无一漏洞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的整改。
2、是否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是否领取了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规定的证照,有关证照的来源是否合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道路运输的有关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各类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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