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时代,网络正在成为语言创新的重要平台,网络上不断产生的新语言现象令人眼花缭乱,其中有一些网络语言跟方言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笔者将其归纳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方言词语的直接借用。即直接把方言词语拿来使用,在使用的过程中语义也可能略有变化。如:
“偶”作为第一人称代词“我”。据说这一用法源于台湾。台湾话题女王许纯美就经常“偶”不离口,比如她说:“十二岁时,有个外国人作势要打偶爸爸。偶爸爸跪地求饶。偶在旁看到那幕,暗自发誓,将来一定要成为有钱人!”其实,第一人称代词“偶”在吴语区也比较流行,如闵家骥、范晓等编著的《简明吴方言词典》(1986年)就指出“偶”为常熟一代的方言,如“偶刚刚困下去,倒垃圾又来哉!”叶祥苓《苏州方言词典》(1998年)所列方言词“我”读音也与“偶”字相同。可见,“偶”其实就是“我”的方言读音,为同音替代字。“偶”被借用为网络用语以后,网友们还仿造“我们”创造了“偶们”。
“衰”源于闽粤方言。周长楫《厦门方言词典》(1993年)、白宛如《广州方言词典》(1998年)均收有“衰”字条,义为“晦气;倒霉;倒运”,如广州话“衰起上来有头有路(一倒霉就处处倒霉)”。港台影视剧对“衰”字的传播流行起到了主要作用,特别是周星驰所扮演的人物常将“衰”字挂在嘴边,如:“……他的发型又衰又难看,又没什么钱,也没读过书……”(《千王之王2020》台词)“衰”字流行之后,语义又有所发展,用于指“样子丑”“精神萎靡不振”等,概括能力相当强。港台影视文化对青少年影响较大,其中
有不少方言词语受到青少年的青睐,得以广泛传播,如“作秀”“发烧友”“八卦”等。
网络上对方言词语的直接借用,主要是一些普通话缺少对应说法或者没有方言词表达精练的词语。此类词语在网络上流行后,语义、用法有时也会发生轻微的变化。目前网络上流行的直接借用方言的词语还有“糗(出丑)”“靓(漂亮)”等等。
二是方言语音通假现象。这种网络语言现象跟拼音输入法不无关系。目前汉语拼音输入法的使用非常普遍,打起字来又快又方便,已经很少有人再使用需要记忆字根、拆解字形的形码输入法了。拼音输入法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一个问题,即方言区的人因
方言语音的影响打字时经常出现错别字,这形成了一批网络语言。如:
“稀饭”即“喜欢”。“稀饭”“喜欢”之间在语义上本无任何联系,其产生原因是有的方言区(如湖南、湖北、四川、安徽、福建等省份的一些地区)f、h不分,来自这个方言区的人在进行拼音输入时将“喜欢”打成“稀饭”。
“男盆友”即“男朋友”。有些方言区的人因前后鼻音不分(如江淮官话、吴语的大部分方言点),将eng念成en,打字时便出现以“盆”代“朋”的现象。于是“男朋友”成了“男盆友”。受此影响,“女朋友”“小朋友”中的“朋友”也相应地变成了“盆友”。
属于方言语音通假的网络词语数量不少,除上述几条外,还有“好康(好看)”“米有(没有)”“耐(爱)”“银(人)”“灰常(非常)”“灰机(飞机)”“粉(很)”“大锅(大哥)”“7饭(吃饭)”等等。
网络语言中的方言语音通假现象本是不规范的错误用词,但这种语言现象在追求新奇的青少年看来很时髦,引得他们纷纷效仿。此外,一些公众人物因受方言语音影响,普通话不够标准,这本是个人语音缺陷,但在个性张扬的时代反而成为“特点”。其他人或出于调侃,或出于崇拜,纷纷模仿这种语言现象,使之成为一种时尚。于是,有些本来不会受到方言语音影响的词语也被网友故意打成同音替代字,以彰显个性,如“矮油(哎哟)”“围脖(微博)”“油墨(幽默)”等等。
网络流行语言三是对方言词语加以改造。有些网络词语源自方言,但其语音、语义、用法已经与源方言有区别。例如:
“吃货”意思是“爱吃、能吃的人”,感情彩中性。北京方言有“吃货”一词,意思是“能吃不能干的人,饭桶”(陈刚《北京方言词典》1985年版),感情彩为贬义。“货”是方言词缀,在山西方言中很常用,如乔全生《晋方言研究》(2020年版)所列“货”缀词就有“乱货”“傻货”“吃嘴货”等等。现代社会女性流行减肥,为变苗条而“不择手段”,当面对美食诱惑难以控制时,就嘲讽自己是个“吃货”,久而久之,“吃货”的贬义彩消失,甚至变成了“昵称”。如广告语“本店新进美味食品,广大吃货有口福了。”由于“货”的贬义彩消失,又出现了“睡货”之类的新词。
网络语言诞生以来,关于网络语言规范问题的讨论从未间断。对于上文所描写的由方言造成的网络语言现象,我认为不必恐慌,网络词语中只有适合汉语特点,且普通话中基本没有表达同类概念的词汇才容易被吸收为新词。大部分网络词语只能作为一种社会方言
现象存在,带有时代、社会的印记,它们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淘汰,就像是当年的“皇帝”“牛鬼蛇神”一样成为历史词汇,有的甚至消失在人们记忆中。
从语言学角度来说,第一、三类语言现象中,普通话已有对应说法且两者用法完全对等的网络词语,基本不会被普通话吸收,如“偶”。个别普通话中没有对应概念的,或者用法不完全相同的,或者经过语义改造的就可能被普通话口语吸收,如“吃货”“给力”等。此前,普通话也吸收了一些缺少对应说法的方言词汇,如“买单(粤语)”“按揭(粤语)”等。第二类语言现象中的网络词汇基本不会被普通话吸收:一方面,从概念对应来看,这类所谓“网络语言”在普通话中已有对应词语,且无明显差异;另一方面,从汉语本身特点来看,汉语词语表达有见形知义的要求,而语音通假本身很难从字面上推知其意义,不符合这个特点。从语言规范的角度来说,第二类网络语言现象自然是不规范的,因为写的都是别字。我们在语言教学中尤其要重视此类语言现象,语文教师不能对此置若罔闻,要有意识地收集整理此类网络用语,然后告诉学生这些网络词语是怎么来的,与普通话词汇之间有什么关系,同时还要告诉学生在正规场合不要使用此类词语,引导学生使用规范词语。
当然这些网络词语也不是绝对不能用,只是要注意使用的场合,要知道网络词语毕竟有其适用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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