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优势传统产业发展转型升级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1.23
【字 号】东府办[2011]146号
【施行日期】2011.11.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虎门最大服装批发市场【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
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优势传统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指导意见的通知
(东府办〔2011〕14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促进优势传统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促进优势传统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我市纺织服装、家具、玩具、造纸及纸制品、食品饮料等优势传统产业约占全市工业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一,具有发展基础好,集化程度高、民营经济参与多、品牌建设和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的特点。优势传统产业在解决人口就业,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为装备制造业、物联网产业、软件和计算机服务业等现代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需求,与会展、物流、批发市场等服务业相互融合、互为支撑,是我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基础。当前,面临着资源能源瓶颈约束加大、要素成本上升、全球产业竞争激烈的严峻挑战,传统产业发展不进则退,不转则衰。为推动我市
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我市传统产业整体发展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方向,以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以技术改造提升为重点,以加强自主创新为动力,以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为支撑,以资源集约利用为手段,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促进一保持”以及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的战略部署,优化整合各项扶持政策,遵循产业发展规律,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通过技术改造、两化融合、研发设计、资源整合、品牌提升、产业转移、体制改革、“三旧改造”、培育人才等措施,促进优势传统产业在原有基础上做精做专,使产业发展转入品牌化、高端化、时尚化、绿化的轨道,实现创新型、效益型、集约型、生态型发展,推动“东莞制造”向“东莞创造”转变。
  (二)总体目标。优势传统产业平稳较快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作为我市工业经济重要基础的地位进一步突出,至2015年,基本实现“五个转变,五个提升”。
  “五个转变”:
  实现经济结构由外源依赖向内外源并重转变;实现发展方式由资源消耗向低碳环保转变;实现产业结构由加工为主向产业链高端转变;实现产业组织形态由分散布局向集约发展转变;实现企业经营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
  “五个提升”:
  --产业规模进一步提升。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超过3000亿元,年均增长超过10%;培育一批优势龙头企业,形成产值超30亿的企业15家,其中超50亿的企业5家,超100亿的企业2家。
  --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行业平均R&D占总产值的比重达2%,每万元工业总产值能耗年平均下降2%;新建产业公共创新服务平台5个,新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0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家。
  --品牌效应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品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名牌,新增省级以上名牌名标20个以上,总量超过150个。
  --产业集聚度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区域影响力和竞争力较强的国家产业基地、专业镇以及产业集,打造一批产业承载力较强的专属产业园区。培育特产业工业总产值超100亿元的产业集超8个,其中超300亿元的1个,超200亿元的3个。
  --产业根植性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进一步做大做强,优势传统产业中民营经济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形成一批“专、优、特、精”的民营企业,推动一批民营企业成功上市融资,培育一批民营总部企业。
  二、增强创新能力,推进技术进步
  组织实施好“科技东莞”工程,用好每年20亿元的“科技东莞与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推进工业、科技、信息一体化,完善自主创新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一)加大技术改造创新力度。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加强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实施工业生产数字化和自动化,提高生产效率。鼓励应用高技术改造传统产品,增强传统产品功能和质量。加快建设一批企业技术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加大对节能技改的
支持力度。通过技术改造实现优势传统产业增加品种、提高质量、节约资源、增进效益、增强竞争力。
  (二)实施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战略。推广“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创建标准化示范镇,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消灭无标生产。鼓励企业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标准,积极参与或主导各类标准制修订,抢占产业制高点。在优势传统产业集内推广企业联盟标准,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建设专利技术交易中心,鼓励专利技术交易,发展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服务业,积极推动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平台。加强与技术标准相关的国际贸易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与防控。
  (三)加快发展创意产业。结合发展工业设计、动漫设计等创意产业,推动传统产业集向“营销、技术、设计、时尚”功能转型。通过财政扶持鼓励引进设立工业设计机构,鼓励纺织服装、家具行业开发具有文化特的、引领时代潮流的高档产品,鼓励食品饮料、金属制品行业在外观、选材、功能等方面融入工业设计新理念,鼓励造纸行业开发节能、节水、节材等新型环保产品。充分发挥优势传统产业基础以及动漫衍生产品制造的优势,积极探索构建文化创意产业链经济模式,加强其对加工制造业的支撑。
  (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大力发展行业管理软件,促进企业加强对生产、经营管理及决策等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大力推广物联网技术在工业领域广泛应用,实现生产过程的精确控制,减少资源消耗和空间占用。用好专项资金,加快现代信息服务业园区和公共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动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业、生产制造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推动优势传统产业装备制造业升级,重点推动嵌入式软件在装备制造业中的应用,发展数控机床、自控设备、纺织机械等机电一体化产品。
  三、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以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为契机,充分发挥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型的优惠政策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作用,鼓励和扶持加工贸易企业转变形态、扩大内销、开展自主创新。
  (一)推动来料加工企业转变形态。完善和落实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型的模式,为企业量身制定转型方案,落实专人为转型企业提供业务指导。分类指导企业转型,协调解决企业转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定期收集整理来料加工企业转型过程中的实际操作问题,加强部门及有关机构协调,解决实际操作问题。
  (二)推动企业拓展内销市场。进一步加强与海关合作,试点将加工贸易内销“集中申报”模式扩大到非联网监管企业,优化加工贸易内销管理环境。设立加工贸易货物内销审批专门窗口,完善加工贸易货物内销预审核制度,建立内销“快速通道”。在国内大型卖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品牌产品专卖场地,提升东莞外贸产品在国内的知名度。支持在莞加工贸易企业利用展会和商务网开拓国内市场。
  (三)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鼓励现有加工贸易企业设立研发中心或研发机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购买专利,加快专利成果的产业化。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序。加强与港台生产力辅导机构合作,为企业生产流程再造、精细化管理、应用科技手段提升生产力等方面提供辅导。引导和推动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申请境内外专利。
  四、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加快发展会展、物流、批发市场、金融、电子商务等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提高城市的综合辐射力,为我市优势传统产业提供服务支撑。
  (一)以展会带动提升产业知名度。认真贯彻落实《东莞市促进会展业发展工作方案》,以政府扶持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形式,巩固提升东莞名家具展、虎门服交会、大朗织交会等依托优势传统产业而举办的专业性展会。优化整合展会资源,推动展会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运作,加强品牌展会保护力度,提升展会档次,打造“华南工业展览之都”;培育发展道滘美食文化节等依托传统产业而举办的商贸节庆活动。通过会展活动,吸引国内外专业采购商、行业组织、展商来莞参展,促进产品、技术、资金的引进,提升产业知名度,拓宽产品销售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