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的8种⽅法!简直太好⽤了
成本核算的8种⽅法!简直太好⽤了
⼯业企业与商业企业最⼤的区别就是⼯业企业会有⼀个成本核算的过程。如果你想做好⼯业企业的会计,那么成本核算这⼀部分必不可少。
成本核算的意义: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及时提供成本信息;优化成本决策,确⽴⽬标成本;加强成本控制,促进成本责任制的巩固和发展,增强企业活⼒。
1 移动加权平均法
货的计价⽅法之⼀,是平均法下的另⼀种存货计价⽅法。即企业存货⼊库每次均要根据库存存货数量和总成本计算新的平均单位成本, 并以新的平均单位成本确定领⽤或者发出存货的计价⽅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永续制下加权平均法的称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下库存商品的成本价格根据每次收⼊类单据⾃动加权平均;其计算⽅法是以各次收⼊数量和⾦额与各次收⼊前的数量和⾦额为基础,计算出移动加权平均单价。
其计算公式如下:移动加权平均单价= (本次收⼊前结存商品⾦额+本次收⼊商品⾦额)/(本次收⼊前结存商品数量+本次收⼊商品数量 )
举例:在第⼀次发出时,期初是300,2万。8⽇风⼊200,2.2万,到10⽇发出时,共计500,4.2万。则加权平均单价为4.2万除以500件等于 84元。
所以10⽇发出的成本为400*84=33600元。
10⽇余额为100件,8400元。从10⽇到28⽇第⼆次发出做为⼀个“⽉”来计算。
期初就是10⽇的余额 100件,8400元,⼊库为20⽇购⼊300件,2.3万,合计为400件,3.14万。则加权平均单价为3.14/400=78.5元。
所以,28⽇发出成本为200*78.5=15700元。
28⽇余额为200件,15700元,28⽇到31⽇为⼀个“⽉”计算,没有发出。所以,31⽇余额为400件,⾦额为
15700+25000=40700元
总计,全⽉采⽤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发出存货成本为:33600+15700=49300元
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出来的商品成本⽐较均衡和准确,但计算起来的⼯作量⼤,⼀般适⽤于经营品种不多、或者前后购进商品的单价相差幅度较⼤的商品流通类企业。
2 全⽉平均法
全⽉平均法(Weighted-average System)是以本⽉的期初数量和本⽉全部进货数量作为权数,取出本⽉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期初的进货成本,计算出本⽉存货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作为基础算出本⽉的发出存货的成本以及⽉末的库存实际成本。主要适⽤于⽣产企业的产成品、半成品的成本核算;原材料的成本核算。
加权单价=(⽉初结存货成本+本⽉购⼊存货成本)/(⽉初结存存货数量+本⽉购⼊存货数量)
举例:如果原有材料单价5元,数量5个,⼀次购⼊原材料实际单价6元,数量6元,那么当发出原材料时,我们算发出成本的单价则为:
(5*6+5*6)/(5+6)=5.45元/个
在全⽉平均法下,采⽤全⽉平均法使得本期销货成本介于早期购货成本与当期购货成本之间。这种⽅法计算得到的销售
在全⽉平均法下,采⽤全⽉平均法使得本期销货成本介于早期购货成本与当期购货成本之间。这种⽅法计算得到的销售成本不易被操纵,因⽽被⼴泛采⽤。
全⽉平均法作为⼀种平均价格法,在⼀定程度上修正了价格波动趋势的影响;存货计价⼯作可以分散在⽉内进⾏。缺点:不利于核算的及时性;与现⾏成本相⽐毕竟物价是随⾏就市的,有⽐较⼤的差异。
3 先进先出法
物料的最新发出(领⽤)以该物料(或该类物料)各批次⼊库的时间先后决定其存货发出计价基础,越先⼊库的越先发出。采⽤先进先出法时,期末结存存货成本接近现⾏的市场价值。
举例:
例⼀
假设库存为零,1⽇购⼊A产品100个单价2元;3⽇购⼊A产品50个单价3元;
5⽇销售发出A产品50个,则发出单价为2元,成本为100元。
先进先出法假设先⼊库的材料先耗⽤,期末库存材料就是⼊库的材料,因此发出材料按先⼊库的材料的单位成本计算。
例⼆
对销售⽽⾔,先获得的存货先销售出去,使留下存货的⽇期越来越近,存货价值越接近重置价值。在物价上涨时,此法会导致较低的销货成本,较多的盈余。
例如存货情形如下:
1、1⽉1⽇进货10个每个5元,⼩计50元。
2、4⽉1⽇进货10个每个6元,⼩计60元。
3、8⽉1⽇进货10个每个7元,⼩计70元。
4、12⽉1⽇进货10个每个8元,⼩计80元。
假设在12⽉31⽇存货数量为15个,则期末存货价值为12⽉1⽇10个每个8元⼩计80元,8⽉1⽇5个每个7元⼩计35元,总计存货价值为115元。
对电脑数据结构⽽⾔,称为排序的数据进出⽅式,从⼀端进,从另⼀端出,就好像排队⼀样。
这种⽅法的优点是企业不能随意挑选存货的计价以调整当期利润;缺点是⼯作量⽐较繁琐,特别是对于存货进出量频繁的企业更是如此。同时,当物价上涨时,会⾼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4 后进先出法
与先进先出发正好相反。在物价持续上涨时期,使当期成本升⾼,利润降低,可以减少通货膨胀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这也是会计实务中实⾏稳健原则的⽅法之⼀。
区别:
1、先进先出:发出存货计价时,坚持先购进先发出的原则进⾏计价。
2、后进先出:发出存货计价时,坚持后购进先发出的原则进⾏计价。
上述两种⽅法均指发出存货的计价⽅法,⽽与存货本⾝实际发出先后顺序⽆关。
举例:
⽐如:
2012年3⽉1⽇购买A产品3个,单价:8元/个;
2012年3⽉5⽇购买A产品9个,单价:7元/个;
2012年3⽉9⽇购买A产品2个,单价:10元/个。
2012年3⽉发出A产品8个。
这发出的8个A产品计价分别为:
(1)先进先出:3*8+5*7=59元;
(2)后进先出:2*10+6*7=62元。
注:我国已不允许后进先出法进⾏后续计量
5 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亦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它是指对发出的存货分别认定其单位成本和发出存货成本的⽅法。采⽤这种⽅法,要求具体存货项⽬具有明显的标志,⽽且数量不多、价值较⼤,如⼤件、贵重的物品。期末存货的各种项⽬,分别确定每种物品的单位成本和总成本,然后相加各种存货的成本,即为存货期末全部的成本。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各批(次)存货发出数量%uD7该批次存货实际进货单价
举例:某⼯⼚本⽉⽣产过程中领⽤A材料2000KG,经确认其中1000KG属第⼀批⼊库单位成本为25元;其中600KG属第⼆批⼊库,单位成本为26元;其中400KG属第三批⼊库,单位成本为28元。
本⽉发出A材料的成本计算如下:
发出材料实际成本
=1000 +600 +400 =51800元
优点: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较合理、准确。
6 计划成本法
计划成本法是指企业存货的⽇常收⼊、发出和结余均按预先制定的计划成本计价,同时另设“材料成本差异”科⽬,作为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联系的纽带,⽤来登记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的差额,⽉末,再通过对存货成本差异的分摊,将发出存货的计划成本和结存存货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进⾏反映的⼀种核算⽅法。这种⽅法适⽤于存货品种繁多、收发频繁的企业。
计划成本法先要制定计划价格,按计划价格发出材料,然后分摊材料差异(成本会计,制造业)
例:物品A,计划成本120(暂估⼊账),实际成本100,计划和实际相差20(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7 ⽑利率法
⽑利率法是根据本期销售净额乘以前期实际(或本⽉计划)⽑利率匡算本期销售⽑利,并计算发出存货成本的⼀种⽅法。这种计算⽅法适⽤于经营品种较多,⽉度计算成本确有困难的企业。它是⼀种简化的成本计算⽅法,但是全部(或⼤类)商品的综合⽑利率受影响的因素较多,计算结果往往不够精确。在采⽤该法时,⼀般只在季度的头两个⽉使⽤,季末则必须⽤“加权平均法”等其他成本计算⽅法来计算和凋整,以便在⼀个季度范围内使商品销售成本和期末结存商品⾦额符合实际。
⽑利率=销售⽑利/销售净额*100%
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销售退回与折让销售⽑利=销售净额%uD7⽑利率销售成本=销售净额-销售⽑利=销售净
额%uD7(1-⽑利率)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本期销售成本
8 零售价法
零售价格法指按照存货成本与零售价格的⽐率估计存货成本的⽅法。
它在零售商企业具有⼴泛的适⽤性,即可在平均成本法,后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的基础上使⽤,也可结合成本与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运⽤。他的核⼼在于在于成本与零售价格⽐率的计算。它的使⽤范围⼀般在零售商和企业当中⽐较常见。例如像沃尔玛,中百仓储这样的零售企业。
零售价格法⽤于零售商为主的企业,即可在平均成本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等成本流动假定基础上运⽤,也可结合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运⽤。在美国,零售价格法因公认会计原则和税法均认可⽽得到⼴泛应⽤。零售价格法的好处是它提供了在定期盘存制下准备⽉度和季度报表所需的数据。
举例:
某企业使⽤零售价格法估算期末的存货成本如下表:
按成本按零售价
期初存货
本期购货净额
可供销售的存货总额
减:本期销售额
按零售价计算的期末存货
75%
期末存货的估计成本75000
成本会计采⽤零售价格法估价存货成本⾦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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