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置换协议书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的房屋座落于()区(),房契号为()。该物业符合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置换条件,并经本单位同意允许与其它物业进行置换。
乙方的房屋座落于()区(),房契号为()。该物业符合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置换条件,并经本单位同意允许与其它物业进行置换。
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置换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将上述两处房屋进行置换。由于地理位置、设备标准、破损程度、面积等存在差异,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人民币()元,做为补偿。
第二条:甲乙双方承诺,上述两处房屋进行置换均已征得本单位同意,并保证对方今后可参加本单位的房改。
第三条: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乙方将补偿款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在()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给对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在交付给乙方物业时,应确保物业腾空,水、电、暖、煤气(天然气)、物业管理费、房费已结清;乙方相应作出同样的承诺。
第六条:甲乙双方同意,房屋置换后接受原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进行统一管理。
第七条:在办理手续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北京市有关规定缴纳。
第八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双方不得撤消合同。如因单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应先退还房屋补偿款,同时违约方将支付人民币()万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大写数字)种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
代理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房屋置换协议书篇2
甲方(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
通信____________X邮编:________
乙方(被拆迁人)::
丙方(原开发商):惠州市新华房产开发公司(现青少年活动中心接管)
因为历史原因,原惠州市文化中心及惠州市新华房产开发公司位于下角秧角坳的909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拍卖,甲方通过竞拍,竞买了该土地使用权中中8759。6平方米,余下占地面积329。4平方米及已建房产,现惠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原惠州市文化中心)、惠州市新华房产开发公司及新华楼的全体业主同意由甲方进行拆迁安置,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甲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华轩居三期(暂定名),建设地点:惠城区下角秧角坳。
第二条被拆迁房屋现状
新房税费 乙方的房屋位于惠城区下角秧角坳新华楼的层号房,套内建筑面积方米(该面积最终以最终以房管部门核定为准)改(原购习买合同为准),该房屋的产属权集资房,该房未办理房屋产权证。面军
第三条被拆迁房屋补偿及回迁安置
1、甲方对乙方房屋所在地进行重新规划建设,新建带电梯、造型美观的,高(二十层)的楼宇。在新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并具备使用条件后置换给乙方,在置换后甲方将乙方房屋拆除。
2、甲方拆除乙方房屋以产权置换方式进行安置补尝,按房屋主管部门(原购买合同面积)以1:1比例进行同楼层置换。甲方设定置换给乙方的房屋为华轩居三期第栋层号房(现为自编号,最终以房管部门的编号为准),该房的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乙方届时若选择其他房号,则须按甲方的相关规定在20__年8月30日前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安置的房屋超出部分的面积小于或等于3%,则超出部分的面积由乙方按规定2200元/平方米的标准向甲方购买;超出部分的面积大于3%,则超出部分的面积由乙按3000元/平主米的标准向甲方购买。该房款在办理置换的新房交接手续时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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