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放352  第十章  成品保护方案及措施  第一节 成品保护的内容和目标  1. 成品保护的内容  成品保护工作,是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已完工分项进行保护,否则一旦造成损坏,将会增加修复工作,造成工、料浪费、工期拖延及经济损失。因此成品保护是施工管理重要组织部分,是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主要环节。  序号 施工阶段 分项工程  1  主体阶段  钢结构工程、土建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等)。  2 工程设备 高低压配电柜、空调机组、电梯、发电机组、通风机、水泵、阀门、卫生洁具、机电面层装臵(开关、灯具、烟感、喷洒、摄像机)、强电弱电配套设施、风机盘管、智能照明设备、中水设备、厨房设备、综合布线及设备、各种机电箱柜等。  3 装饰阶段工序产品 墙面、顶棚、楼地面装饰、地毯、石材、门窗及玻璃幕墙,楼梯饰面及扶手,卫生淋浴间及防水工程等。  4  安装过程中工序产品  消防箱、配电箱、插座、开关、空调风口、卫生洁具、厨房器具、灯具、阀门、水箱、设备配件等。
2. 成品保护的目标  保证各工序产品不受到污染、损坏,避免不必要的返工返修。  第二节 成品保护责任及组织机构  1. 成品保护组织机构  本工程施工工期紧,分包队伍多,交叉流水作业,成品量大且物资设备种类繁多,成品保护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必须高度重视成品和设备的保护工作,严格执行成品和设备的保护措施。必须依照“谁施工谁保
护”的原则落实成品保护工作。总承包合同管理范围内的成品保护由总承包商负责实施,专业承包商管理范围内的成品保护由该专业承包商负责实施,总包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协调。  总承包方负责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各分包项目负责人参与,总包各职能部门联动的成品保护责任机构—“成品保护领导小组”,协调各单位一致动作,有秩序,有纪律的进行穿插作业,保证用于施工的原材料、制成品、半成品以及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产品得到保护,保证所有安装的设备不被损坏、划伤,确保工程质量。  成品保护领导小组管理流程图如下:
353  项目经理 制定成品保护措施对相关的人员进 行指导和培训 根据工作内容配合成品保护工作 成品保护巡视员成品保护巡查工作;检查成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并记录 在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同时进行成品保护方案、措施的交底,并在施工 过程中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专业工程师(工长)组织落实成品保护措施(成品保护小组设在工程部 ) 质量管理部 领导总包、各分包的成品保护工作 技术管理部 项目其他部门施工操作工人 对自己完成的产品进行成品保护, 同时不破坏他人的成品。  该机构将从成品保护的事前策划(如保护方案的编制、评审与批准)、事中控制(如工作面的统筹安排、交接检查的落实和互相避让与协调及相关的实施记录)、事后检查(含纠偏和经济补偿确认)等成品保护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管理。 
2. 相关岗位职责  序号  部门  职责内容  1  总包职责  依据与业主所签订的合同,对整个工程的保护方案进行整体策划,对各分包的成品保护措施进行审查,并报送给合同中明确的单位进行审批。总包在与分包签订合同时,会一并将成品保护纳入分包合同中,并负责提供总包 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或工作程序。总包商负责对各分包的工作顺序、作业时间、资源投入进行审查指导并力争使各分包作业做到科学、有序、高效,加强分包交叉作业和前后作业时的协调管理工作。  2  分包职责 积极编制自己承包范围的施工方案。在总包的组织部署下,分包商主动对本分包工程的上道工序的保护要求进行了解;也主动了解下道工序可能的 对本分包工作的可能致损因素。在上述调查了解的基础上,配合上道工序搞 好保护,同时将自己分包的范围内的已完产品的保护措施编制好,使其在下道工序中得到很好的贯彻,真正做到“谁施工、谁保护”。  3  业主职责 在合同明确的责任范围内,及时传达或明示物资或设备进场的时间表; 及时审批总包提交的成品保护计划; 协助总包对指定分包在成品保护履约方面的保证金预以控制。  4 项目总工和副经理职责 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或方案;对保护不当的方法制定纠正措施;督促有关人员落实保护措施。 5 材料员职责 对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制成品进行保护。  6  班组长职责  对上道工序成品进行保护;本道工序产品交付前进行保护。
第三节 成品保护相关管理制度  序号  名称  措施内容  1 施工进度计划统 筹安排与现场协 调制度 本制度将从进度计划编审到计划调整,以及计划完成的考核,特别是交叉作业时的协调等方面进行规范。  深入了解工程施工工序并在需要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事先制定 好成品保护措施,避免或减少后续工序造成前一工序成品的损伤和污染。
序号  名称  措施内容  一旦发生成品的损伤或污染,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2  工序交接检查制度  本制度将使各分包的交叉作业或流水施工做到先交接后施工,使前后 工序的质量和成品保护责任界定清楚,便于成品损害时的责任追究。 分包在某区域完成任务后,须向总包书面提出作业面移交申请,批准后办理作业面移交手续。  3 成品交叉管理制度  各专业施工单位不得交叉作业,必需交叉时,各施工单位向总包单位区域协调管理部提交交叉作业成品保护方案,经总包质量主任批准后方可实施。  施工单位应在交叉作业实施前,按交叉作业成品保护方案做好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报总包单位区域协调负责人验收。  交叉作业实施前,总包单位区域协调负责人应组织所有交叉施工单位就交叉作业注意事项进行协调,明确各方责任,达成一致意见后现场方可 开展交叉作业。  交叉作业过程中发生成品破坏事件时,受破坏单位负责人员应及时将破坏情况报告项目成品保护专员处理。  交叉作业一方提前完成工作内容后应及时通知总包单位区域协调负
责人办理完工手续,将工作面完全移交其他施工单位,同时该单位的交叉作业责任终止。  上道工序未完成下道工序擅自交叉作业造成成品破坏的,每次处罚责任单位500元并赔偿修补费用的两倍。  4  成品保护措施的编制和审核 本制度规定总包和分包在不同施工阶段(包括施工技术准备期和工程完成到一定程度时)成品和设备保护措施的编制内容和相关要求。  5 成品保护措施执行状况的过程记 录制度  坚持谁施工谁负责制度,各分包或作业队应及时如实记录在相应施工时段的产品保护情况。  6  成品和设备保护巡查制度  每天对各类成品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进行处理,不能及时处 理的马上上报项目经理部,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弥补措施。 总包将按事先策划的时间间隔,组织各分包在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巡查的同时,也要把成品保护方面的情况同时一并纳入。  7 成品损坏登记 成品造成损坏,成品保护责任单位应立即到总包进行登记。分包需提 供责任人,总包确认后,由分包自行协商解决或由总包取证裁决,责任方 须无条件接受。未提供责任人的,责任自负。  8 成品和设备损害的追查、补偿、处罚制度 对任何成品或者设备损害事件,总包将预以调查处臵,由失误造成的损害照价补偿,对故意破坏将加重处罚,甚至移交当地政府司法部门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9 成品和设备保护举报与奖罚制度  项目现场将设臵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于署名举报者能够及时真实举报的一经查实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10  垃圾清运
与工完场清制度 坚持这一制度,有利于产品的保护。  11 进入楼层或房间 施工、检查、视 察的许可制度 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成品保护区,凡需进入保护区域者,需经成品保护小组同意,否则不得放行。除了进入工地实行胸卡制度外,当施工形象进度 达到一定程度时,各楼层和主要房间将对进入该区的人员实行进入准许制 度,以杜绝人为的产品损害事件发生。 12  主要设备物资进场的验收或代管总包将对业主或其他指定分包,以及自身采购的设备、物资实行进场验收和代管手续办理制度。
序号  名称 措施内容  交接制度  13  成品保护的培训教育制度 总包将对全部进场的施工人员或视察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教育。增强员工成品保护意识,自觉保护成品。  14  其他制度  此外,总包会在工程进行到后期时及时地委托有资质和能力的保安公司和物业管理等公司协助进行产品保护、物资看护和设备试运行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四节 一次成活楼地面保护  1. 成品保护措施分类  序号 名称 措施内容  1  覆盖  对于楼地面成品主要采取覆盖措施,以防止成品损伤。如用木板等覆盖操作部位,以防操作人员踩踏和物体磕碰;其它需要防晒、保温养护的楼地面,也要采取适当的措施覆盖。  2 封闭 对
于楼梯地面工程,施工后暂时封闭,待其强度符合要求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后再开放。  室内墙面、天棚、地面等装饰工程完成后,应立即锁门以进行保护。   3  巡逻看护  设臵成品保护专员对一次成活楼地面产品实行全天候巡逻看护,并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破坏楼地面工程。
2. 一次成活楼地面保护措施  保护项目  细部项目  保护措施  一次成活楼地面  混凝土  必须待表面强度达到后方能上人。  混凝土浇筑后应落实专人养护措施,确保混凝土强度能保持正常增长。上部施工中吊运材料应多人配合小心就位,避免与混凝土面直接碰撞。  钢筋隐蔽验收时对预埋件、管线、预留洞等要仔细检查和验收,避免事后凿打。  室内装修工程  要求养护的楼地面应保证有足够的养护期,由专人养护,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上人。  地面完成后要加以覆盖,防止浆、油灰、油漆等的污染,同时设臵防护设施,防止磨、砸等造成缺陷。  在已完工的地面上进行油漆、电气、暖卫等专业施工时,注意不要碰坏地面面层,油漆、刷浆不要污染地面。  交叉作业施工时,严禁高空抛、坠物体,对楼地面造成破坏。 楼地面装 对已装饰完毕的地面面层,采用塑料薄膜和柔性材料进行覆盖保护,以防表面被划伤。
第五节 成品保护具体措施  1. 成品保护措施分类  序号 名称 措施内容  1  保护  提前保护,以防止成品可能发生的损伤和污染。  对于进出口台阶可用砖或方木搭设方法来保护台阶。 对于门口易发生碰撞部位,可以钉上防护条或槽型盖铁; 门扇安装后可加楔固定等措施。  2 包裹  成品包裹:防止成品被损伤或污染。如楼梯扶手易污染变,油漆前用纸包裹;门窗用塑料布包扎;电气开关、插座、灯具等设备也要包裹,防止施工过程中被污染。  采购物资的包装:防止物资在搬运、贮存至交付的过程中受影响而导致质量下降。采购单位在订货时向供应商明确物资包装要求。包装及标志材料不能影响物资质量。对装箱包装的物资,保持物资在箱内相对稳定,有装箱单和相应的技术文件,包装外部必须有明显的产品标识及防护(如防雨、易碎、倾倒、放臵方向等)标志。  3 覆盖  对于地漏、落水口排水管等安装后可加以覆盖,以防止异物落入而被堵塞。 其它需要防晒、保温养护的项目,也要采取适当的措施覆盖。特别是所有穿过地板及墙身的贯穿物均应盖好,以防止水渗入下一层,所有管道等也应受到同样保护。  4 封闭  对于楼梯地面工程,施工后可在楼梯口暂时封闭,待达到上人强度并采取保护措施后再开放。  室内墙面、天棚、地面等房间内的装饰工程完成后,应立即锁门以进行保护。所有孔洞等设臵栅栏板围好,以防止物品掉入下一层。
序号 名称  措施内容  5  巡逻 看护  设臵成品保护专员对已完产品实行全天候巡逻看护,并实行胸卡管理,规定进入各个施工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由总包商颁发的胸卡。  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重点、危险区域和不法分子偷盗、破坏行为了确保工程产 品的安全。  胸卡佩带的检查,证件检查。 产品的巡逻。  工作期间对关键节点的成品进行看护,重要成品的24小时专人看护。  6  搬运  物资的采购、使用单位应对其搬运的物资进行保护,保证物资在搬运过程中不被损坏,并保护产品的标识。搬运考虑道路情况、搬运工具、搬运能力与天气情况等。  对容易损坏、易燃、易爆、易变质的物资,以及业主有特殊要求的物资,物资的采购/使用单位负责人指派人员制订专门的搬运措施,并明确搬运人员的职责。  7  贮存 贮存物资要有明显标识,做到帐、卡、物相符。对有追溯要求的物资(如钢材、水泥)应做到批号、试验单号、使用部位等清晰可查。必要时(如安全、承 压、搬运方便等)应规定堆放高度等。  对有环境(如温度、湿度、通风、清洁、采光、避光、防鼠、防虫等)要求的物资,仓库条件必须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