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新的评判标准
贵州省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新的评判标准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科研所发布信息,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1、曲线行驶
A、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B、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C、行驶时挡位未挂在二挡以上的,扣5分。
2、侧方位停车
侧方位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A、车辆入库停止后,车身出线的,不合格;
B、项目完成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规定时间为90秒),不合格;
C、行驶中车轮触轧车道边线的,每次扣10分;
D、行驶中车身触碰库位边线的,每次扣10分;
E、出库时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扣10分;
F、中途停车的,每次扣5分。
3、倒车入库
倒车入库按下列规定评判:
A、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的,不合格;
B、车身出线的,不合格;
C、倒库不入的,不合格;
D、在倒车前,未将两个前轮触地点均驶过控制线的,不合格;
E、项目完成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规定时间为210秒),不合格;
F、中途停车的,每次扣5分。
4、直角转弯科目二停车扣几分
直角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
A、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B、转弯时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转弯后不关闭转向灯的,扣10分;
C、中途停车的,每次扣5分。
5、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
A、车辆停止后,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超出50cm的,
不合格;
B、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超过50cm的,不合格;
C、起步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
D、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不超出50cm
的,扣10分;
E、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超过30cm,未超出50cm的,扣10分;
F、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6、模拟雨雾天湿滑路行驶
模拟雨雾天湿滑路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A、雨天未开启或正确使用雨刮器的,不合格;
B、雾天未开启雾灯、示廊灯、前照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不合格;
C、未能使用低速档平稳通过的,不合格;
D、进入湿滑路前,未减速的,不合格;
E、通过时急加速,急刹车的,不合格。
7、模拟隧道行驶
模拟隧道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A、驶抵隧道未减速或未开启前照灯的,不合格;
B、驶入隧道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变道的,不合格;
C、驶抵隧道入(出)口时未鸣喇叭的,扣5分;
D、驶出隧道后未关闭前照灯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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