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使用与费用计算管理规定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务用车辆的使用与费用计算管理,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行为,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用车主要包括机关车辆和公务用车。机关车辆是指中央、地方、军队、政法机关等机关单位拥有并进行业务运输的车辆。公务用车是指为中央财政出资且主要用于提供公务出行服务的车辆。
第三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和费用计算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车辆使用合理、费用支出合规。
第四条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公务用车台账,及时录入车辆的基本信息,包括车型、购车时间、购车价格等。台账要由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二节公务用车的使用
第五条机关车辆和公务用车的使用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得滥用、私用或者超限使用。
第六条出行前,使用单位应当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
第七条公务用车应当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进行出行,不得私自改变出行计划。汽车保险费怎么算
第八条公务用车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确保车辆和乘车人员的安全。
第九条公务用车在使用过程中,应当保持车辆的整洁和良好状态,不得丢弃垃圾和乱涂乱画。
第十条公务用车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应当及时报修,并按照维修规定进行维护。
第十一条对于不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节公务用车费用计算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费用计算主要包括购车、维修、加油、保险和停车等方面的费用。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的购车费用应当按照采购规定进行,确保质量和价格合理。
第十四条维修费用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进行计算,并及时缴纳。
第十五条公务用车加油费用应当按照实际消费和发票记录进行计算。
第十六条公务用车的保险费用应当按照实际保费进行计算,保险的种类和金额应符合规定。
第十七条公务用车停车费用应当按照实际停放时间和地点计算,确保费用合理。
第四节公务用车费用的管理
第十八条公务用车费用应当由使用单位统一负责管理,确保费用支出合规。
第十九条公务用车费用的使用和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程序进行,不得擅自超支。
第二十条公务用车费用的支出应当及时报销,不得拖延。
第二十一条对于虚报冒领公务用车费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节附则
第二十二条拥有公务用车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的使用与费用计算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以前的相关管理规定。
以上是关于公务车辆使用与费用计算管理规定的内容,总共12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