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先秦文论
  第一节 儒家的文学思想
  1、孔子文学思想;
  2、孟子文学思想;
  3、荀子文学思想;
  4、先秦儒家文学思想及其影响。
 
  先秦文论的总特点和重要意义
  所谓“先秦”,指的是中国秦王朝(前221~206)以前一个相当漫长的历史时期。这一时期文学理论批评的特点是:由于当时先民们的“文学”观念并不是很清楚,还和历史、哲学、政治等学术文化含混在一起,笼统地称为“文”,因此论述文学、批评文学的著作也较为模糊和
宽泛。即使是专门论述“诗”的资料,也和后世特别是今天我们所说的诗论不尽相同,那时的人们对于“诗”,更多地还是从大文化特别是政治伦理的视角去理解和把握的。因此可以说,所谓先秦文论,往往都是广义的文论。
  先秦的文学观念
  文史哲不分
  诗乐舞合一
  没有明确科学的文学观念
  先秦“诗言志”的提出
  最早见于《尚书·尧典》说:
      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其主要文艺思想有三个方面:1诗歌(文艺)的教育作用
  舜要求夔用音乐来教化自己的子弟,使他们的品行和德操达到“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舜所指之乐,是正统之声,是王室之声,其内容必须符合礼教规范。
  2、“诗言志”    顾名思义,“诗言志”就是说诗歌是用来抒发作者的情志的。这概括了诗歌基本特点,对我国后世的文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诗言志”说,是中国古典诗学与文学批评的奠基之石,朱自清称之为“开山的纲领”;
  3、诗乐舞三位一体  《尧典》并提到了原始艺术诗乐舞三位一体的特征。
  诗言志
  诗言志”是先秦时代对文艺本质的一个基本认识。
  诗是人的思想、意愿、情感的表现,是人的心灵世界的呈现。
  先秦人对“志”的理解比较狭隘,主要指政治上的理想抱负——赋诗言志。
  先秦“诗言志”的内容是有发展变化的,战国中期后“志”的含义逐渐扩大,“志”作为人的思想、意愿、感情的一般意义开始受到重视。
明道资料  “诗言志”说的实质,是把文艺看作是人的心灵的表现,由此基本确立了中国文艺的民族特点,与西方古代把文艺看作是对现实的摹仿和再现迥然不同。
  由于对“志”的含义的不同理解,以及相应的文学倾向的影响,“诗言志”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三个支派:
  1)重志:要求诗歌从思想感情上影响人,对人进行道德规范。志,指规范性的情,要合乎礼义道德。
  如,孔子提出“思无邪”,《诗大序》要求“发乎情,止乎礼义”,要“温柔敦厚”等等;唐韩愈、柳宗元、元白等人的现实主义文学主张;宋代朱熹等理学家的相关理论等。这一派的观点违背了艺术规律,片面强调了文学的政治教化作用,严重窒息了文学的发展,影响也不大。
  2)重情:强调诗歌对于抒发个体情感的作用。
  陆机《文赋》中提出“诗缘情而绮靡”。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中提出“以情纬文”,萧刚《答张赞谢示集书》曰:“寓目写心,因事而作”等等。重情理论的缺点在于,忽视了文学的
社会性、客观性及其教育作用,因而对文学创作带来了不良影响;是对诗言志理论的片面发展。但同时,对诗歌艺术规律的总结贡献较大。
  2)情志并重。从批评史的角度来看,“诗言志”理论的主流是情志并重。近人闻一多先生曾从分析字形入手,指出,“志有三个意义,一,记忆;二,记录;三,怀抱”,并进一步阐述说“志与诗原来是一个字。”
  唐代孔颖达在前人有关论述的基础上,指出:“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孔颖达的理论使情志并举在理论上得以确立,这标志着中国传统诗学对诗歌本质特征的体认已趋于成熟。此外,刘勰、钟嵘、白居易、叶夑、王夫子等人都是主张情志并举的。这一认识既强调了诗歌丰富深刻的思想内容,又重视了文学本身的抒情性特点,对文学创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儒家的文学思想
  儒家文学思想是我国最早出现的文艺思想,其内容主要是关注文艺的根本性质、文艺的社会功能和作用、文艺的内容与形式之关系、文艺批评的原则和方法等等问题。
  先秦儒家文艺思想以孔子、孟子的文艺观为代表,此外,还有荀子的文艺思想。
  孔子的文学思想
  孔子的文论主要体现在《论语》一书中,其重点,是谈论文艺和伦理道德、政治教化的关系。孔子的基本观点是强调文艺应该为人的道德修养,为国家的政治教化服务,并且也能很好地服务。他这种文艺思想,被儒家后学们概括发挥成“诗教”说:“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礼记·经解》)这种功利性的诗学观、文艺观,对其后两千多年的中国文论影响至深,可以说一直波及到今天。
  孔子主“仁”,重“礼”,崇“乐”,尚“中和之美”。孔子“思无邪”、“尽善尽美”、“文质彬彬”、“兴观怨”等文艺观念,对后世文学批评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文艺与道德修养、政治外交活动的关系:
  1、文艺与道德修养:孔子在论述人的道德品质修养时提出了“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泰伯》)的基本原则。“兴于诗”。“兴”是兴起之意。修身要先从学诗开始。从学习《诗经》到掌握礼的各种原则规定,就是从具体感性认识进一步提高到理性认识,使自己
立身行事,严格地遵循礼的规定。“成于乐”。孔子认为一个人的道德修养最后的完成,还要通过音乐的陶染。这个“乐”,是浸透了仁的精神的先王之雅乐。
  2、文艺与政治外交:孔子对文艺在政治、外交活动中的作用,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子路》)当时人们在政治、外交活动中为了表达自己的意图,体现一定的礼节,都需要借助于赋诗来实现。
  (二)文学批评的标准:“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为政》)
  孔子借此句来概括《诗经》的特征。孔子认为《诗经》各篇的内容都是合乎他的政治思想、伦理道德和审美标准的。 “思无邪”从审美方面看,就是提倡一种“中和”之美。他赞美《关雎》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就是一种“中和”之美。
  (三)文学的社会作用:“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阳货》)孔子对文学作品的审美作用、认识作用、教育作用等乃至知识学习方面,都做了充分的肯定。
  孔子关于兴、观、、怨的论述,就是如何通过诗歌来表达情志以发挥其社会作用的概括论述,同时可见他对诗歌艺术特征的认识。
    “可以兴”:兴,起也。诗可以启发人的意志,可以鼓舞入的奋发向上精神。即要求具有艺术感染力。朱熹注为“感发意志”。孔安国注为“引臂连类”即由此及彼的“触物起情”。从作家讲,即由自然景物或社会某些事物触动了诗入主观之情,然后“形于言”。从读者讲,通过对作品的欣赏而受到感染。 “可以观”:郑玄注为“观风俗之盛衰”,朱熹注为“考见得失”。这都是从诗歌反映社会生活和诗歌的认识作用立论的。诗,既然是社会、自然反映的产物,那么从诗中就可以看出“风俗之盛衰”。从诗人创作讲,就是要反映现实的真实:而读诗的人,又是通过作品来认识其社会真实面貌的。可见,“可以观”具有认识作用。“可以”:孔安国注为“居相切磋”,朱熹注为“和而不流”。居相互切磋,研究学问,交流思想,和睦相处.说明诗具有团结众和教育众的作用。“可以怨”:孔安国注云“怨刺上政”,朱熹注为“怨而不怒。”即强调诗的批评讽谏作用。事父、事君:是从政治立场出发,强调诗歌要为礼教服务。“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说明诗歌能给人以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具有知识性。
  (四)文学的内容和形式关系:
  1、文质彬彬说:“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雍也》)“质”是指人的内在品格,“文”指人的外在仪表。“文质彬彬”要求人既具备“仁”的品格,又有“礼”的文饰。还提出“辞达而已矣”。(《卫灵公》)孔子主张要文质合一,文质相符。
  (五)论雅乐与郑声:孔子提倡雅乐,反对郑声。提出“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卫灵公》)雅乐比较中正,郑声不合中正平和之意,不利于道德品质的培养。
  尽善尽美”说:
    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
          ——《论语·八佾》
  孔子文学批评的特点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