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全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补充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1.07.20
【字 号】晋教体函〔2021〕54号
【施行日期】2021.07.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正文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全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补充通知
晋教体函〔2021〕54号
各市教育局: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晋教体函〔2021〕13号)(以下简称《通知》)安排,第一阶段展演工作已基本完成。为确保全省集中展演活动顺利开展,遴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全国评比,现将作品报送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21年8月30日前。
  二、报送内容
  (一)艺术表演节目
  艺术表演节目的演出时间、演员人数、伴奏、指挥等必须符合相关要求,节目需按项目(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分别拷贝到移动U盘上分盘报送;节目视频均使用MP
山西省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机位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不要多个文件合成),文件名格式为“节目名称(项目+形式+组别)”;每个移动U盘需装入有标签的文件袋,标签需注明节目名称、学校名称、项目、组别、节目形式以及指导教师姓名;播放内容中不得出现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另外,合唱节目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朗诵节目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按照项目(合唱、朗诵)分盘报送,电子文档的文件名格式为“节目名称(项目+形式+组别)”,每张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标签需注明节目名称、学校名称、项目、形式、组别等信息。
  (二)艺术作品
  艺术作品的尺寸、格式等必须符合相关要求,不用装裱,需在作品背面标明艺术作品的名称、类别、形式、组别、尺寸大小(长*宽*高)、作者姓名、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创作时间等信息(一律用铅笔书写),并附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创作说明的电子文档使用移动U盘报送,电子文件名格式为“作品名称(类别+形式+组别)”,移动U盘需装入有标签的文件袋,标签需注明
作品名称、类别、形式、组别、作者姓名、学校名称等信息。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
  另外,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文件名格式为“作品名称(组别)”;使用移动U盘报送,移动U盘需装入有标签的文件袋,标签需注明作品名称、组别、作者姓名、学校名称等信息。
  (三)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工作坊原则上以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为单位进行展示,也可拓展至非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一县一坊,每个县确定一个展示项目,可由1所学校单独展示,也可由2-3所学校联合组队展示,申报材料需包括工作坊方案报送表(见附件6)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拷贝到移动U盘上,采用MPG2格式)。报送表的电子文档和现场实践视频使用同一移动U盘报送,文件名格式均为“地市+展示项目名称”,移动U盘需装入有标签的文件袋,注明参展县(市)名称、项目名称、参加学校等信息。
  (四)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案例要符合相关要求,申报时需附《全国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经学校审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评选后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案例需分别报送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使用移动U盘报送,电子文件名格式为“案例题目+报送单位”,移动U盘需装入有标签的文件袋,标签需注明案例题目、报送单位等信息。
  三、报送数量
  请严格按照《通知》中附件2第三条要求。
  四、其他
  报送表内容为印发获奖通报及证书的重要凭证,请各市教育局务必认真核准,一旦上报,不得更改。
  报送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兴华街67号
  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 系 人:李前旭
  :130****0508
  :****************
  :030027
  附件:
  1.各市开展集中展演活动情况登记表
  2.山西省第七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报送作品清单
  3.山西省第七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表
  4.山西省第七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报送表
  5.山西省第七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报送汇总表
  6.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7.山西省第七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送表
  8.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