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本体:主旋律歌曲创作的时代走向
作者: 轩小杨
来源:《艺术广角》2019年第06期以家人之名插曲
        轩小杨:
        文学博士,沈阳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艺术学理论。
        由辽宁省委宣传部联合选送的歌曲《和祖国在一起》(陈涛词、王备曲,2019)在第十五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中获得“优秀作品奖”,这是我省选送的歌曲继第七、八、十二、十三、十四届之后又一次获此奖项。这首歌在2019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春节联欢晚会上一经唱响便让人耳目一新,那温馨而舒朗的格调,平易中透着深意,既入耳又入心。若细加品味,其动人的魅力或许在于以现代人的价值观念、思想情怀、审美趣向,真实表达对祖国的情感,在歌颂祖国这一重大题材上表现出有关主体定位、抒情本质与艺术特征这些根本问题上的本体回归。
        一、人本位:“交流结构”中的独立个体
        歌曲艺术与其他艺术门类、艺术形式最大的不同,在于“歌词本身就暗含一个‘我对你说’的交流结构。歌词的情感动力正来自这种交流的力量。”这种交流之所以格外动人,还在于它在音乐的促动与烘托下,“调动了交流双方的情感,激发出一种与个体经验相结合的情境,在‘我’与‘你’之间,形成双向互动式的情感动力。”[1]这种内蕴的交流特性及情感力量,使得歌曲能够实现其他艺术门类无法企及的“入人也深,化人也速”的艺术感染力。
        在新中国70年的岁月里,《歌唱祖国》《我的祖国》《我和我的祖国》等以“祖国”为名的经典歌曲,承载一段段光辉岁月,传诵一曲曲人民众的爱国心声。歌曲中作为言说主体的“我”与言说对象的“你”,以及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由此展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歌曲中这种“交流结构”更多表现为“我”对“我们”说,或“我们”对“我们”说,内容自然是“祖国”。首先,从抒情主体看,像《歌唱祖国》(王莘词曲,1950),“我们”是主体:“歌唱我们亲爱的祖国,从今走向繁荣富强。”《我的祖国》(乔羽词、刘炽曲,1956)则是以“我”为主体:“我家就在岸上住,听惯了艄公的号子,看惯了船上的白帆。”一般而言,在歌曲结构关系中实的“说”与虚的“听”原本是互为对待关系,因此“我”与“你”是在互显互立中展开,以达到表意和交流的目的,而在這些歌里,言说主体与
倾听主体即言说对象在情感上是同向的,有时又仿佛由一人独白带动集体共鸣,歌曲《我的祖国》的结构最有代表性。概言之,这时期歌曲中无论主体是“我”还是“我们”,其实两者是同一的,根源于言说的内容是一致的。言说对象其实也是“我们”,与言说主体同向,因此也是可以合一的。进而,主体、对象、内容三者难分彼此,换言之,我唱祖国,也就是我们唱祖国,我及我们的新生活就是新的祖国。改革开放后的歌曲中,言说主体开始有了自我定位,这个“我”与“我们”有了区分,“我”是个体性的,“我”或许代表了“我们”,但不是等同于“我们”。这是社会生活中个体逐渐从集体中剥离出来,公与私、个体与集体边界渐趋分明的体现。比如歌曲《我和我的祖国》(张藜词、秦咏诚曲,1984)用海与浪花比喻祖国与我:“我的祖国和我,像海和浪花一朵”,这里有明确的“我”的存在,“我”是千千万万个“我”之一,但不能以“我们”替换;我与祖国的关系是我因祖国而在,与祖国不可分割。《我爱你中国》(瞿琮词、郑秋枫曲,1979)是电影插曲,它以电影故事为背景,从海外游子的言说者立场,完成了“我对你说”的交流结构,在歌颂祖国题材的歌曲中开始将言说主体与言说对象各自确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