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家应该都⽐较熟悉了,成⽴⼀个公司是要经过相关的⼿续的,⽽且要符合⼀定的条件才可以,但是很多时候会发现公司的注册地址被占⽤了,那么,公司注册地址被占⽤该怎么解决以及如何认定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公司注册地址被占⽤的解决⽅法
(⼀)原公司办理变更、注销⼿续
联系到原经营者的常规操作,可联系该公司,要求其办理⼯商变更⼿续。⼯商系统地址库会更新,地址占⽤问题就解决了;如该公司已不打算经营,可联系办理注销⼿续。
(⼆)办理地址撤销⼿续
需要房产所有者的配合,到所属的⼯商分局递交承诺书,由权属单位或者个⼈填写,会有⼯商⼈员上门核实情况,属实的话,就会批准,完结撤销⼿续。这样该址就能进⾏注册登记。
(三)换新地址注册
如果原注册公司不配合,产权⼈也不愿签承诺书,那就只能选择其它的合适经营场所。
《中华⼈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条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注册地址的认定
如何认定,世界各国和地区公司法规定颇不⼀致。如⽇本商法以总公司(本公司)所在地为其住所;英国公司法以公司实际上进⾏管理的地⽅为其住所;美国公司法以公司注册的地⽅为其住所;德国公司法规定由公司章程确定,通常可以是公司的经营住所、业务领导部门或⾏政部门所在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办事机构所在地,即公司开展业务活动和处理公司事务的公司机构所在地。对于达到⼀定规模的公司来说,公司的办事机构往往有多处,考虑到的上述意义,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只能有⼀个,因此在有多处办事机构的情况下,应根据各办事机构所处理业务的性质不同,确⽴其中⼀个为主要办事机构,从⽽该公司的住所便是该办事机构所在地。
公司在成⽴前应先择定其住所,在申请公司注册登记时,须向登记机关提交住所证明,以证明将要注
册的公司对该住所享有使⽤权。是公司章程中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之⼀,假若未作记载,则有违公司存在的合法性,公司也不能成⽴。经登记的住所若⽇后变更⽽未作变更登记,公司不得以变更的住所对抗第三⼈,即⼀经登记即产⽣了公信⼒。
通过⼩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被占⽤的⾏为可以联系其公司,让⼯商所办理变更⼿续,⼀般⼯商部门是会经过核实的。以上这些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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