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年检的内容有什么
1、检查发动机、底盘、车⾝及其附属设备是否清洁、齐全、有效,漆⾯是否均匀美观,各主要总成是否更换,与初检记录是否相符。
2、检验车辆的制动性、转向操纵性、灯光、排⽓及其它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机动车安全运⾏技术条件"的要求。
⼀、汽车年检的内容
1、检查发动机、底盘、车⾝及其附属设备是否清洁、齐全、有效,漆⾯是否均匀美观,各主要总成是否更换,与初检记录是否相符;
2、检验车辆的制动性、转向操纵性、灯光、排⽓及其它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机动车安全运⾏技术条件"的要求;
3、检验车辆是否经过改装、改型、改造、⾏驶证、号牌、车辆档案所有登记是否与现在车况相符,有⽆变化,是否办理了审批和异动、变更⼿续;
4、号牌、⾏驶证及车上喷印的号牌放⼤字样有⽆损坏、涂改字迹不清等情况,是否需要更换;
5、⼤型汽车是否按照规定在车门两边⽤汉字仿宋体喷写单位名称或车辆所在地街道、乡、镇名称和驾驶室限坐⼈数;货车后栏板(包括挂车后栏板)外侧是否按规定喷写放⼤2~3倍的车号,个体或联营户的汽车,门的两侧是否喷写有"个体"字样;字迹要求清晰,不得喷写单位代号或其它图案(特殊情况需经车管所批准)。
⼆、法律规定
汽车报废年限
《》有关规定:
第⼗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起,按照下列期限进⾏安全技术检验: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检验1次;
(⼆)载货汽车和⼤型、中型⾮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检验1次;
(三)⼩型、微型⾮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