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平均年限法适用于各个时期使用情况大致相同的固定资产折旧。
计算方法
固定资产在一定时间计提折旧额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下列因素:固定资产的原值、预计使用年限、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时所取得的残余价值收入和支付的各项清理费用。
固定资产残余价值收入即是指固定资产清理时剩下的残料或零部件等变价收入。固定资产清理费用是指清理固定资产时发生的耗费。固定资产残余价值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即固定资产净残值。
在实际工作中,为了反映固定资产在一定时间内的损耗程度便于计算折旧,每月计提的折旧额一般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乘以月折旧率计算。
其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
例
[例]达森公司某办公楼原值为1 40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40年,预计残值64 000元,预计清理费用8 000元,则:
注意:实务中往往是通过把期初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乘以规定的折旧率,来求得年(或月)折旧额。
工作量法适用性
适用于那些在使用期间负担程度差异很大,提供的经济效益很不均衡的固定资产。
工作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额的计算
1.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其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里程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总行驶进程
2.按工作小时计算折旧,其计算公式如下:
每工作小时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工作总小时
3、按台班计算折旧的公式
每台班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工作总台班数
工作量法的运用
根据规定,企业专业车队的客、货运汽车、大型设备以及大型建筑施工机械可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由于各种专业设备具有不同的工作量指标,因而,工作量法又有行驶里程折旧法和工作小时折旧法之分。工作量法假定折旧是一项变动的,而不是固定的费用,即假定资产价值的降低不是由于时间的推移,而是由于使用的缘故。
对于许多种资产来讲,工作量法这一假定是合理的,特别是在有形磨损比经济折旧更为重要。
因而,如果某项资产在年度内没有使用,就不应计列折旧费用,因为资产的服务价值并没有降低。即使折旧是确定资产预期使用年限的一个重要因素,如其折旧是可以预见的,并且,资产的大概使用状况是可以估计的,就可以使用以经营活动为依据的折旧方法,使用这种折旧方法的主要目的是按每个服务单位分配投入价值,对服务价值降低的计量则是次要的。
工作量法的优缺点
优点:按照实际使用过程磨损程度计算,能正确反映运输工具、精密设备等使用程度,而且把折旧费用与业务成果联系起来。
缺点:
(1)即使每年的折旧费用是变动的,工作量法仍然类似于直线法。因为它假定每一服务单位分配等量的折旧费,但是,假定每一服务单位的成本相等是没有根据的。而且,由于在后期有些服务单位尚有待于日后使用,整个服务价值的降低事实上并不是均匀的,除非假定利率为零;
(2)工作量法未能考虑到修理和维修费用的递增,以及操作效率或收入的递减等因素。
工作量法举例
某企业的运输汽车1辆,原值为300000元,预计净残值率为4%,预计行使总里程为800000公里。该汽车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某月该汽车行使6000公里。该汽车的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和该月折旧额计算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300000×(1-4%)]/800000=0.36(元/公里)
该月折旧额=0.36×6000=2160(元)汽车报废年限
年数总和法,又称折旧年限积数法、年数比率法、级数递减法或年限合计法,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一种。它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确定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
逐年递减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之总和,假定使用年限为n年,分母即为1+2+3+……+n=n(n+1)÷2,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年数总和×1
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 月折旧率
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
年数总和法原理
根据固定资产的折旧原则,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结束时,该固定资产的价值也全部转到产品成本中。那么转移的价值应为100%,简化为1。简单地说当某个固定资产的价值全部折旧结束时,其折旧率总和应为1,用数学式子表示为:折旧率总和=1。
现在我们把这个式子展开如下:
折旧率总和=1
=(1+2+3+……+10)÷(1+2+3+……+10)
=(1+2+3+……+10)÷55
=1÷55+2÷55+3÷55+……+10÷55
假如某企业实行加速折旧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是10年,那么它的第一年折旧率我们就可以规定为10÷55,第二年规定为9÷55,第三年规定为……,第10年规定为1÷55,10年使用期结束就正好是折旧100%。
以上是使用期为10年的固定资产年数总和折旧法的折旧率式子的来源过程,如果是20年的话,我们只要用式子:
折旧率总和=1
=(1+2+3+……+20)÷(1+2+3+……+20)
=(1+2+3+……+20)÷210
=1÷210+2÷210+3÷210+……+10÷210
同样可以求得20年中各年的折旧率。[1]
例题
1,有一台设备,原值78000元,预计残值2000元,预计可用4年,试用年数总和法计算每年折旧额。
年数总和=1+2+3+4=10
第一年=(78000-2000)×(4/10)=30400
第二年=(78000-2000)×(3/10)=22800
第三年=(78000-2000)×(2/10)=15200
第四年=(78000-2000)×(1/10)=7600
2,某企业购进一台机器,价格为30万元,预计使用5年,残值率为5%,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则求第4年计提的折旧额。
本题考核的是折旧的计算方法中的年数总和法。本题中,年数总和=1+2+3+4+5=15,残值=30×5%=1.5(万元),折旧总和=30-1.5=28.5(万元),第1年的折旧额=28.5×5/15=9.5(万元),第2年的折旧额=28.5×4/15=7.6(万元),第3年折旧额=28.5×3/15=5.7(万元),第4年折旧额=28.5×2/15=3.8(万元),第5年折旧额=28.5×1/15=1.9(万元)。
双倍余额递减法(DDB, double declining balance method):是用直线法折旧率的两倍作为
固定的折旧率乘以逐年递减的固定资产期初净值,得出各年应提折旧额的方法。 就与加速折旧法类同,可让你在第一年折减较大金额。我国现行财会制度规定允许使用的加速折旧法主要有两种:即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因此,尽管制度明确了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规则,但在实际应用中还应根据折旧的具体情况,对规则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证折旧的计算结果合理、恰当。
双倍余额递减法概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用直线法折旧率的两倍作为固定的折旧率乘以逐年递减的固定资产期初净值,得出各年应提折旧额的方法。 就与加速折旧法类同,可让你在第一年折减较大金额。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加速折旧法的一种,是假设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在前期消耗较大,在后期消耗较少,为此,在使用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速折旧。
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公式
(1)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3)月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4)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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