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有哪些
在农村,⼀些旧房⼦很有可能会导致⼈们的⽣命安全,所以是需要对旧房进⾏翻新改造的,国家每年都会根据国家经济与发展和⼈民⽣活条件制定相应的农村旧房改造政策。那么关于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有哪些呢?让店铺⼩编帮您科普⼀下。
农村旧房改造政策范围是什么:
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是全县乡、镇(区)农户,居住在被确定为整栋危房(D级)和局部危房(C级)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等贫困户。优先安排五保户和低保户等特困户。按照优先帮助住房危险、经济贫困的农户解决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农村旧房改造政策基本要求有哪些:
⼀、改造⽅式
1、农村危房经鉴定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各乡镇(区)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危房改造⽅式。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建为主,农户⾃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统建意愿的,地⽅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统⼀施⼯。
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2、在住户⾃愿的前提下,经乡镇村协调,由不属于危改对象的建房户把⾃⼰原有的安全住房(经鉴定)有偿置换给危改户居住,腾房户可享受到新村统建新房的扶持政策,置换双⽅实现双赢,间接地让危改户享受危改政策。
3、坚持以分散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危房较集中的村庄可优先安排任务。
⼆、改造要求
在满⾜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农村贫困⼈⼝住房⾯积和总造价,绝对禁⽌因改造⽽出现致贫现象发⽣,新建住房⾯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以内。乡镇政府要积极引导,防⽌出现众盲⽬攀⽐、超标准建房的问题。改造后住房须建筑⾯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积要达到⼈均13平⽅⽶以上;户均建筑⾯积应控制在60平⽅⽶以内,可根据家庭⼈数适当调整,但3⼈以上家庭(含3⼈)的⼈均建筑⾯积不得超过18平⽅⽶。各乡镇(区)要组织技术⼒量编制可分步建设的农房设计⽅案并出台配套措施,指导农户先建40到60平⽅⽶的基本安全房,同时⼜便于农民富裕后扩建。农房设计要符合农民⽣产⽣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建筑风格,注重保持⽥园风光与传统风貌。
三、质量标准
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为前提,充分考虑抗震设防要求,有条件的可推⼴使⽤节能建筑,乡镇(区)管理⼈员应在施⼯过程和竣⼯验收过程中严把质量标准关,确保改造后的房屋“安全、实⽤、经济”。
综上所述,农村旧房改造翻新是有⼀定的范围的,主要分为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等贫困户。其改造要求主要为改造的⽅式、改造的要求以及质量上标准。如果您还要任何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我们店铺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