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加快发展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鞍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2.14
【字 号】鞍政发[2014]4号
【施行日期】2014.02.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
正文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加快发展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鞍政发[20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鞍山市加快发展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4日
  鞍山市加快发展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部署和全省加快发展服务业工作会议、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根据全省实施加快发展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的总体安排,市政府决定实施鞍山市加快发展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发展服务业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突破口,全力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
  (二)发展目标。2014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9%,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2%。今后3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到2017年,占比达到45%以上。
  二、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大力推动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责任部门:市服务业委,分管领导:赵红巍)
  1.下大力气抓好服务业集聚区规划建设。2014年,全市规划建设12个成规模的服务业集聚区,其中省级服务业集聚区达到7个,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实现1300亿元;到2017年,全市规划建设15个服务业集聚区,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300亿元。
  海城西柳至南台40平方公里专业市场集中区,建成中国北方最大的日用消费品集散地,成为全省最具影响的大型服务业集聚区,到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亿元;鞍山(铁东)中央商务区(CBD),在扩容和品质提升的基础上,做好金融等产业、新兴业态的融合发展和整体功能提升,到 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600亿元;鞍山达道湾现代服务业
集聚区,以发展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建成全省有影响的示范服务业集聚区,到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30亿元;汤岗子新城以发展健康养生产业为重点,大力加强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建设,到2017年,建成我市第二个中央商务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
  2.下大力气抓好服务业集聚区内项目建设。在服务业集聚区内摆满项目,特别是下大力气破解各种难题,推进重大项目早日落地建成。2014年,服务业集聚区内开工建设亿元以上项目达到80个;年度亿元以上项目开工数量逐年增加,到2017年,当年开工建设亿元以上项目达到120个。
  3.下大力气推动会展业发展。2014年,加快推进达道湾会展中心建设;到2017年,达道湾会展中心建成辽中南地区有影响力的会展中心;有条件的县(市)也要建设区域性会展中心或展馆。以产业发展为依托,突出地域特,举办一批钢铁、装备制造、房地产、汽车、矿产品、阀门产业、激光产业、服装、箱包、岫玉等大型专业性展会活动,实现月月有展会。2014年,实现会展成交额75亿元;到2017年,会展成交额达到100亿元。
  (二)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
白沟箱包批发  (责任部门:市金融办,分管领导:李德平)
  2014年,金融业税收占服务业税收比重达到145%;到2017年,金融业税收占服务业税收比重达到18%左右。
  1.大力发展金融集聚区。在鞍山(铁东)中央商务区内打造金融集聚区,高新区打造辽宁省科技金融示范区。2014年,全市新建、引进各类法人金融机构和区域性金融总部3户;到2017年,新建、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后援服务机构15户,现有金融机构全部实现营业收入、利润、纳税倍增。
  2.大力发展银行业机构。2014年,全市新设股份制银行分行1家,新设城商行分行2家;到2017年,新设股份制银行分行4家,新设城商行分行9家,培育4户资产超10亿元的村镇银行。
  3.大力发展非银行类金融机构。2014年,新增小贷公司13家;到2017年,新增小贷公司50家,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总量达25家,争取新建、引进融资(金融)租赁机构1家。
  4.积极推动金融创新。鼓励开展金融产品、工具创新,扩大金融服务范围,提高金融服
务对各类产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科技企业和“三农”等领域的渗透能力。到2017年,全市科技金融专营机构达到7家,全市科技贷款余额实现倍增;新设和培育资本金2亿元以上(含2亿元)创投机构3家,争取实现投资基金品种全覆盖。
  5.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我市企业上市,并开辟“绿通道”。推进企业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2014年,实现股份制企业挂牌5户,中小微及科技企业展示挂牌25户;股权融资交易额05亿元,中小企业债券融资1亿元,协助企业实现银行贷款05亿元。到2017年,实现股份制企业挂牌20户,中小微及科技企业展示挂牌100户,股权融资交易额2亿元,中小企业债券融资4亿元。
  6.加快发展保险和再保险业。积极引进各类保险公司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2014年,新增各类保险公司分支机构2家;到2017年,新增分支机构10家。
  (三)大力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部门:市建委、市房产局,分管领导:赵余富)
  2014年,确保房地产销售额增长10%;到2017年,力争实现房地产业税收收入占地税收
入比重不下降,确保房地产开发投资、销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
  1.提高住房保障能力。用4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棚户区改造。到2017年,计划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14万户,改造项目320个。大力推行住房拆迁货币化安置。加快发展房屋租赁市场,鼓励企业投资成立房屋租赁公司,收购待售房,开展租赁业务。大力推广精装修住房。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降低农村人口进城购房门槛。
  2.活跃房地产市场交易。合理调整普通商品房标准;由开发企业、行业协会等构建团购平台,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团购商品房;开展房交会、巡展等各类促销活动;继续执行好住房补贴即买即补等鼓励购房资金政策,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作用。
  (四)大力推进分离壮大生产性服务业。
  (责任部门: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分管领导:李德平)
  1.推进工业企业主辅分离。积极推进运输仓储物流、研发设计、总集成总承包服务、检验检测、贸易营销、专业配套服务等非主营业务从工业企业主体分离,注册独立的服务业法人企业。新分离的企业全部完成统计部门认定并纳入服务业统计。2014年,分离生产性
服务业企业48户;到2017年,共分离192户。
  2.推进分离企业做大做强。按照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扶持、引导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对“散、弱、小”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实行产学研紧密组合或重组,培养发展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的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
  3.切实减轻分离企业负担。在分离生产性服务业过程中,确保分离后的企业税负不超过分离前水平。其中,对分离后的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不改变税负;对不在“营改增”试点范围仍需缴纳营业税的,实行简易征收;对分离后有困难的企业,实行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减免等优惠政策。
  (五)大力推进鞍钢生产性服务业分离与壮大。
  (责任部门:鞍钢集团管理创新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分管领导:尹利、赵余富)
  紧密结合鞍钢集团公司大力发展非钢产业、推进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鼓励鞍钢非钢产业依靠自身技术能力和优势,面向社会服务。全力支持鞍钢工程技术、金融、煤化工、信息、综合实业、国际贸易、科技研发、检验检测、工程总包、运输物流等业务从工业企业
中分离。对分离的服务业企业要给予资金、税收、审批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建立起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发展“绿通道”,实现分离企业做强做大。
  (六)大力实施千户小微商贸企业专项贷款扶持工程。
  (责任部门:市服务业委,分管领导:赵红巍)
  开展“百名干部牵手千户小微商贸企业”活动,用2年左右的时间,帮助全市商贸流通服务业中的批发、零售、仓储、住宿、餐饮和家政等行业的760户商贸流通小微企业与银行对接,重点为大型专业市场和产业园中经营业户、家政行业以及其他小微商贸企业加快发展提供信贷支撑,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瓶颈问题,促进其扩大经营规模,发展新兴业态,实现营业收入倍增。2014年,完成380户小微商贸企业调查摸底、推广宣传、银企对接;2015年,共完成760户小微商贸企业调查摸底、推广宣传、银企对接。
  (七)大力推动电子商务实现跨越发展。
  (责任部门:市服务业委,分管领导:赵红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