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业主):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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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乙方(维修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鉴于甲方房屋遭受水灾导致严重漏水问题,为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恢复房屋正常使用,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漏水维修范围
1.1 漏水维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受损的水管、水龙头、水箱、地板、墙面以及其他与漏水相关的设施和部件。
1.2 如果在漏水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需要修复的问题,乙方需及时与甲方沟通,并经双方同意后进行相关修复工作。
二、维修方式及质量要求
2.1 维修工作将在双方确认维修计划后尽快展开。乙方将采用专业技术和合适的工具、材料进行漏水维修,确保维修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2.2 维修过程中,乙方需确保工作区域干净整洁,不得造成额外的污染或损坏。
2.3 维修结束后,乙方需自行清理工作现场,并将废弃材料及时处理,保证房屋恢复原状。
2.4 维修完成后,乙方需对维修工程提供一定期限的质量保证,如出现维修质量问题,乙方将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等相关费用。
3.2 维修费用总额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3.3 支付方式:甲方需在维修开始前支付总费用的30%作为预付款;维修完成后,甲方需支付剩余费用。
四、保险及责任
4.1 甲方需在维修开始前确认房屋相关保险责任,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4.2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确保维修工作不会对甲方房屋造成进一步损害。
4.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维修工作无法完成或维修质量不达标,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五、解决争议
5.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2 若协商无果,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协议生效及终止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终止于漏水维修工程验收合格之日。
6.2 维修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确认无其他权益纠纷,本协议即告终止。
甲方(业主)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维修公司)签字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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