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合成氨(小型)单位综合能耗和电耗指标限额及计算方法
The quota & calculation method of energy and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for small factories producing NH3
1前    言
本标准第4章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的附录A为合成氨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办法。
本标准的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节能协会、浙江省化肥工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志欣、孟炎生、周金根、张海宗

合成氨(小型)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电耗指标限额及计算方法
1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成氨(小型)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电耗限额指标及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煤(包括无烟块煤、加工型煤、水煤浆)为原料的合成氨(小型)工艺生产的合成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电耗指标考核,也是合成氨(小型)企业对合成氨单位产
品综合能耗和电耗的计算依据。
12 术语和定义
12.1 
合成氨产品综合能耗
报告期内合成氨产品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全部能源(折标准煤)总量。包括生产系统以及分摊到合成氨的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各种能源消耗量和损失量,不包括基建、技改等项目建设消耗的、生产界区内回收利用的和向外输出的能源量。
2.2
合成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
用合成氨单位产量(吨)表示的每吨合成氨综合能耗。
2.3
合成氨单位产品两煤耗(千克/吨)
用合成氨单位产量(吨)表示的入炉原料煤和燃料煤消耗量。
2.4
合成氨单位产品电耗(千瓦时/吨)
用合成氨单位产量(吨)表示的电力消耗量。
13  合成氨产品能耗范围
3.1
合成氨综合能耗统计范围指:报告期内合成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全部能源量与合成氨生产过程输出的全部能源的差值。
3.2
合成氨生产事实的能源消耗或称为生产所必能源消耗,包括原料预处理及加工、造气
脱硫、变换、脱碳、净化、压缩、氨合成、冷冻贮存等整个生产系统的能源消耗以及辅助和附属生产系统的能源消耗。
3.3
生产过程中回收的物料和能源都不能直接耗中扣用于本系统时不再计算消耗;向外系统输出时,应计入输出能源从综合能耗中扣除。如:
a) 合成氨生产过程中输出的能源(如造气炉的返焦、返炭、造气吹风气、合成放空气、氨贮罐弛放气等),因已不同于投入系统时的状态,不可折标准煤原料煤耗中扣除,而应计入综合能耗的输出能源项中。
b)利用合成氨生产过程中的废渣、废气副产蒸汽时,其蒸汽是合成氨系统废渣、废气的转化能源,不可折成标准煤扣减原料煤、燃料煤耗,该蒸汽用于合成氨系统时也不计入消耗;用于生产化肥等其它用户时应计入合成氨输出能源合成氨综合能耗中扣减。
3.4
合成氨生产中必须的安全、环保措施所消耗的能源,应计入各项单耗。如:硫磺回收、污水处理等的消耗
3.5
多用户共享原料气、公用工程(蒸汽、耗能工质等)以及联醇、联碱、双氧水、联电的合成氨企业应合理分摊各项消耗。
3.6
合成氨原材料消耗量以实物量统计,能源消耗量无论是一次能源还是二次能源,如煤(焦炭)、电、蒸汽,均按7000(千卡/千克)(或29271千焦/千克)折标准煤。
14 合成氨单位产品能耗和电耗限额
合成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电耗应符合下表要求。
合成氨(小型)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产品规格标准
综合能耗限额
(千克标准煤/吨氨)
电耗限额
(千瓦时/吨氨)
液体无水氨
优质煤制氨
1630
1560
粉、型煤制氨
1820
1800
15 计算方法
5.1
单位合成氨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
单位合成氨综合能耗系指报告期内合成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全部能源总量扣除报告期合成氨生产过程中输出的全部能源量与报告期合成氨产量之比,用千克标准煤/吨表示。
计算公式:
单位合成氨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
合成氨消耗各种能源的折标准煤之和(吨)合成氨输出的各种能源折标准煤之和(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00
合成氨产量(吨)
    或 = 单位合成氨耗入炉标准原料煤(见附录A  2.1+单位合成氨耗标准燃料煤(见附录A 2.2分摊的辅助和附属生产系统的各种能源消耗量+单位合成氨耗电× 电折标准煤系数(见注2单位合成氨输出能源折标准煤(见附录 A 相关条款
注1:能源消耗、合成氨产量核算见附录A
注2:电折标准煤系数 = 0.1229(千克标准煤/千瓦时)
5.2
单位合成氨耗千瓦时/吨
单位合成氨耗电是指报告期内合成氨生产系统和辅助、附属生产系统消耗电量及界区内损失的电以电表计量为准),扣除报告期联产产品耗电(联醇的粗甲醇耗电等)、扩建和技措工程作业用电、合成氨以外的产品消耗的耗能工质和蒸汽合理分摊的用电量与报告期合成氨产量之比,用千瓦时/吨表示。
计算公式
空调耗电量计算单位合成氨耗电(千瓦时/吨)= ×10000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