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康师傅酸菜面的评价及意见
  4月13日,“康师傅老坛酸菜方便面重返超市货架”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引发热议。
统一的老坛酸菜是哪的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近日在云南昆明部分超市,老坛酸菜方便面重回货架,一起出现在货架上的,还有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建议书》等文件。
  上述文件中提到,经检查发现,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使用的老坛酸菜料包供应商分别为四川厨之乐和四川天府味道,未发现央视3·15晚会曝光涉事企业的产品。还附有两家酸菜供应商的质检报告。
  四川在线:行政建议书不能成广告
  现实中,给企业发建议书的相对较少,原因在于:如果发现企业违法违规,该罚就罚了;如果没发现问题,一般也没必要建议;只有发现企业有问题,尚未达到违法违规程度,才有建议的必要。可嵩明县市场监管局给康师傅的这份行政建议书,全文都在告知康师傅,检查没发现问题,最后来三点空洞建议——开展自检自查、严把原料进货关、加强对合作企业审查监管。这些建议几乎对每个企业都适用,值得专门出一份行政建议书么?很显然,嵩明县市场
监管局是被康师傅给碰瓷了。该行政建议书已经完全背离了文书本意,被企业当成了对问题产品的官方背书,直接用于对外广告宣传。根据我国《广告法》,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康师傅将行政建议书用于广告宣传,替自身问题产品做质量背书,已涉嫌违法。这份行政建议书被企业滥用,相关部门不能坐视不管;针对该建议书缘何出具,背后是否另有隐情,该查更要严查。
  北京青年报:更需“带责任复出”
  老坛酸菜面产品能不能上架流通,能不能复出,关键取决于企业履行质量把控责任是否到位,而不取决于其他因素。企业应该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的把关责任和证明责任,市场监管等部门具有依托法律措施和手段对企业及其产品进行检查监督的义务。带文件复出的酸菜面,其实更需要带着责任复出。相关企业必须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地查问题和漏洞,进一步健全完善质量安全管理机制,以最严格的标准落实法律对于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以及食品生产管理、食品出厂检验记录的要求,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都承担最严格的责任,全力打造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闭环。做好这些工作,才能减少甚至消除食品安全问题隐患和风险,才能把丢掉的质量信誉分数一点一点补回来。
  红星新闻:恐难拾消费者信心
  尽管有相关文件,可是网上很多声音还是表达“不买”。理论上,只要有政府监管部门的安全把关,消费者是可以放心购买的,为什么这一次理论“失效”了呢?原因也不难推测,消费者的抗议,与其说是因为质量担忧,不如说是因为被恶心了之后的心理抗拒。政府文件,保证的只是安全底线。但这次的“土坑酸菜”事件,证明在安全之上企业还需要考虑更多的因素。当然,这也不是说,犯错的企业就永无翻身之日。这些方便面企业要想重新获得市场信誉,除了政府文件“背书”,更应该想想“从哪里跌倒从哪里爬起来”。既然酸菜包是消费者心里过不去的坎,企业是不是可以更多地展示他们的制作车间,让人们看到现在的调料包是怎么生产出来的?这比任何证书和口头保证,都更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