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协议书15篇
房屋过户协议书1
委托人:(甲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受托人:(乙方)
资质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过户代办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照及房屋过户所需的相关材料,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过户代办服务,协助甲方完成房屋过户手续。
第二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一)房屋座落位置:
(二)房屋结构:室厅卫厨。
(三)房屋建筑结构:
(四)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五)房屋用途:【住宅】【写字楼】【商铺】【工厂】【其他】。
(六)房屋所有权证号:
(七)土地使用权证号:
第三条服务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房屋产权转移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名下时止。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期限
甲方应在本房屋过户协议书签订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第五条甲方应保证依法全面提供房产过户所需证照、材料,因相关证照、材料失实或违法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服务过程中依法所需交纳的各种税费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交纳相关费用。
第七条因房屋产权转移产生的责任及纠纷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因该房屋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规定的产权转移条件或因甲方原因,导致该房屋产权转移无法完成时,乙方有权解除此协议,已支付的服务费用不予退还,产生的责任及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房屋过户协议书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襄樊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过户协议书2
赠与人:
受赠人:
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赠与房屋状况房屋坐落房屋规格房屋面积备注:该房屋已于年月日出租给×××(姓名)使用。
第二条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取得赠与房屋所有权,不得解除与×××的租赁合同,除非×××主动提出终止租赁合同。
第三条赠与房屋的交付赠与人与受赠人于年月日共同到房地产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赠与房屋尚未交付时,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
但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赠与的撤消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
(1)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
(2)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仲裁庭申请仲裁。第七条合同的补充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赠与人(签名):
受赠人:(签名)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房屋过户协议书3
赠与人:
受赠人:
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赠与房屋状况房屋坐落房屋规格
房屋面积备注:该房屋已于年月日赠予给使用。
第二条赠与房屋的交付
赠与人与受赠人于年月日共同到房地产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三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赠与房屋尚未交付时,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赠与的撤消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1)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2)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法律申请仲裁。
第六条合同的补充
房子过户费用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赠与人(签名):
受赠人:(签名)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房屋过户协议书4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现居住的位于号的房屋原房主系黄超,现房屋产权登记户主仍然是黄超的名字,
该住房由黄超于年月日出卖给后,由于年月日出卖给,现甲方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及通过原房屋产权人黄超认可,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其位于黔西县结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为证字第号,产权登记户主为黄超的住房一套出卖给乙方。
第二条、双方议定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该款由乙方分次付清给甲方。即自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房屋价款人民币现金大写给甲方,甲方必须于本合同签订及乙方支付第一笔房屋价款后日内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提供办理该房屋产权过户所需要的一切材料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必须于办理完房屋产权过户的当日或次日将尾款人民币现金大写支付以收款收据或银行转账等为据。
第三条、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承担相应义务,(该次买卖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导致公证的原因方承担相应费用),该房屋交易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该次房屋出售包含房屋内的其他所有附属设施(如:甲方室内装修的墙地砖等)及双方议定的设备等,价款为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甲方必须将其房屋室内装修及相应附属设施和设备与房屋一起完好交付给乙方,乙方除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价款外,不在支付甲方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不存在债权债务、不存在抵押、担保等情形,如有相关情形致使乙方权利受损或该房屋无法过户到乙方名下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必须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及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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