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规范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工作,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公路水运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7]60号)和《公路水运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基本规范(施行)的通知(交办安监[2018]135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应坚持“单位负责,行业监管、动态实施、科学管控”的原则。
第四条职责
(一)项目经理对本项目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全面负责。
(二)项目总工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桥梁风险评估工作。
(三)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按职责负责评估涉及到的工作。第二章分类分级
第一条项目部安全生产风险(以下简称风险)是指项目部安全生产过程中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
第三条风险品级按照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后果和概率,由高到低依次分为严重。较大,一般和较小四个品级。
第四条严重风险是指一定条件下易导致特别严重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
较大风险是指一定条件下易导致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
一般风险是指一定条件下易导致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
较小风险是指一定条件下易导致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
以上同时满足两个以上条件的,按最高品级确定风险品级。
本项目部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为专项风险评估。
专项风险评估:是指在项目办总体风险评估基础上,将风险品级到达Ⅲ级及以上(高度风
险)时,将其中高风险的施事情业活动(或施工区段)作为评估对象,根据其作业风险特点以及相似工程事故情况,进行风险辨识、分析、估测;并针对其中的严重风险源进行量化评估,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专项风险评估属于动态评估,专项风险的评估结论应作为体例或完善专项施工方案的依据。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包括选择评估方法、开展风险分析、进行风险估测、确定风险等级、提出措施建议、编制评估报告等方面。评估步骤如下图:
(一)确定专项风险评估范围。根据项目办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桥梁,进行专项风险评估。其他风险等级的桥梁工程可视情况开展专项风险评估。
(二)展开专项风险评估。通过对施事情业活动(施工区段)中的风险源普查,在分析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动的基础上,确定严重风险源和一般风险源。宜采用目标体系法等定量评估方法,对严重风险源发生事故的概率及丧失进行分析,评估其发生严重事故的可能性与严重程度,对照相关风险品级标准,确定专项风险品级。
(三)确定风险控制措施。根据风险接受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专项风险等级在Ⅲ级(高度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应明确重大风险源的监测、控制、预警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其他风险等级的桥梁工程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成本效益原则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五条第三章辨识、评估与控制
第一节辨识与评估
第一条项目部应针对项目建设及其施事情业环节,按照相关法规标准请求,体例风险辨识手册,明确风险辨识范围、方式和程序。
第二条项目部风险辨识应针对影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其丧失程度的致险身分进行,致险身分一般包含以下方面:
(一)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与应急技能、安全行为或状态;(二)项目运营基础设施、运输工具、工作场所等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三)影响安全生产外部要素的可知性和应对措施;
(四)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工作机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合规和完备性。
第三条项目都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为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全面辨识是项目部为全面掌握项目安全生产风险,全面、系统对本项目施工在作业环节开展的风险辨识:专项辨识是生项目部为及时掌器本项目重点业务、工作环节或重点部位、管理对象的安全生产风险,对本项目施工范围内部分领域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
第四条全面辨识应每年不少于1次,专项辨识应在生产经营环节或其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或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时及时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结束后应形成风险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