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新闻职业道德的规范
白冰冰16岁的女儿白晓燕作者:孙玉双
来源:《新闻爱好者》2008年第09
        当前,我国的网络新闻总体来看正呈现出健康有序发展的整体态势,但存在的道德失范问题,同样是不容忽视的。网上的道德失范既包括一般性的道德规范失落和道德意识缺乏而引发的不道德行为,也包括极端不道德行为,即网络犯罪。
       
        网络环境对新闻职业道德提出的问题
       
        对新闻真实性的冲击。网络媒体作为新闻工作者采集新闻的有效途径,其网上信息真假难辨。而由于其超强的时效性,一些网络新闻工作者不愿意花时间去进行足够的调查研究,以致大量经不起实践检验的信息在网上流传。
        网络的虚拟性和管理的薄弱使新闻从业者可以毫无拘束地随时发布各种信息。如麦特·德鲁奇编辑发行的电子杂志《德鲁奇报》专门收集各种未经证实的谣言与丑闻,每周吸引逾600万网民。但从未接受过正规新闻训练的德鲁奇竟理直气壮地回击新闻工作者对他的批评:所有的事实都始于传言。
        对个人隐私权的侵犯。借助计算机网络,人们可以随意调阅他人的数据,再加上计算机技术本身的缺陷和漏洞,以及人为的恶意攻击,使得网络新闻工作者在报道新闻时容易自觉或不自觉地将所获取的内容又通过网络发布出来,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如1996年披露法国前总统密特朗健康档案的、被巴黎法院判为侵犯其稳私权的《大秘密》一书,在禁令下达不久,就有人把《大秘密》全文输入到互联网上,而英美的网络爱好者将其翻译成英文,使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调阅,进行广泛传播。
        网络新闻工作者在网上发表言论几乎不受任何约束,而有些针对重大刑事案件的网络传播言论,对当事人隐私权的侵犯就达到了极端恶劣的地步。如1997年台湾知名艺人白冰冰的女儿白晓燕被撕票,从案发当日到最后罪犯落网,新闻媒体始终无处不在,互联网上的电子布告栏(BBS)还有网络论坛都公开讨论此案,对案件的侦破造成了恶劣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