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肺炎疫情,做好大规模人病毒核酸检测准备工作,切实保障我县人民众的生命健康,制定本预案。
当前,疫情爆发增长态势仍在持续,疫情全球大流行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肺炎病毒变异仍在持续随着今冬明春季来临,肺炎呈现新的流行病学特征,且易与流感等呼吸道疾病混淆,将进一步增加肺炎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防控难度。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州县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建立县乡村三级响应机制,做好如发生聚集性疫情时5-7日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准备,继续统筹“两战之力”,全面落实“四早”措施,做到精准防控,最大限度减少肺炎疫情对人民众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危害。
1.2编制依据
按照国务院应对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预案、指导意见和工作指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意预案》《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省病毒核酸检测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分区分类,区域协作;任务明确,责任清晰;组织有序,确保安全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县发生聚集性肺炎疫情,需要短时间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时,指导和规范县卫生健康系统组织核酸应急来样和检测工作。
2.责任分工
2.1县肺炎应急指挥部
统筹部署推动全县全员肺炎核酸检测工作,制定实施全员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筛查指导方案;
统筹“两战之力”,组织协调全县各级各部门“协同作战”;明确临时集中采样地点,组织实施采样、样本转运、结果报告等工作;统筹调配全县病毒核酸检测力量,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及时向上级提出援助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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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应急核酸检测队
由县卫生健康局调配,组建县乡两级应急核酸采样队伍。县卫生健康局应做好设施设备、试剂耗材、防护用品及人员相关准备,确保聚集性疫情发生时1小时内出发,2小时内到达暴发地,4小时内开展工作。由县疾控中心在11月底前,对采样队伍开展肺炎核酸病毒采样操作培训,确保人人掌握。
3.检测力量
3.1日常检测力量
按照《关于印发聚集性肺炎疫情处置和不同场景不同情形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实操指南的通知》文件要求,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要根据我县常住人口数量,做好采样人员、检测人员、实验室设备设施能力建设确保每个实验室配备至少6名检测人员和10名采样人员。
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我县总人口数的5人/万配备采样人员。当聚集性疫情发生时,可按每日采样检测最大是达到辖区人口总数的10-20%扩充检测能力。
按照目前核酸检测耗材最大人份量16人份/板计算,除开对照组90人份/次*6次/天x10人份混检=5400人份/天。7日内,能完成37800人病毒10合1混采检测。
3.2采样场所准备
按照属地原则,可在现已储备核酸应总采样场所基础上,充分考虑如果发生聚集性疫情或下明来源病例,需集中开展大规模核酸来样的情况下,进一步增加采样点位的储备和规划。体育场馆、学校操场等统一场所内可根据实时情况规划多个采样点位。
3.3场所设置
按照《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352号)要求,选择空旷、手机信号强、通风好、面积较大的场地作为大规模人筛查集中采集地点;根据原有场地条件,划分等候区、采集区、缓冲区和临时隔离区并配备相关设备设施。同时设置急救设备备用。
3.4采样人员配置
3.4.1人员构成
现场采样队伍由信息登记人员、现场取样人员、样本收集转运人员、组织发动人员、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等组成。
3.4.1.1信息登记人员
可由县肺炎疫情指挥部从全县各级各部门临时抽调,在接受县疾控中心个人防护培训后立即到达点位开展工作。培训工作需在抽调人员到位后半小时内完成。
3.4.1.2现场取样人员
由县卫生健康局统筹调配全县医技人员,每个点位配备3-5名采样人员,在聚集性疫情发生时,2小时内到达集中采集点;合理安排采样人员轮替,原则上2-4小时轮岗休息一次。
按日采样星10000人份计算,除去防护准备、防人员聚集间隔时间,医务人员日采集标本计算,10000人份÷(20份/人小时x12小时)=41.67人。全县需储备至少42人的应总采样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