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计重收费的对象:
行驶全省高速公路的所有载货类机动车辆。客货两用车,统一归入载货类机动车。
载客类车辆仍执行现行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
对于行驶一级、二级公路收费公路的载货类机动车辆,仍然维持现行的车型+计重模式,待时机成熟后再推行全计重收费。
计重收费的标准:
基本费率:现一型车0.4/·公里费率标准对应的计重收费基本费率为0.08/·公里,其它类型费率标准依次同比换算。
计算方法:
1、未超限车辆:
车货总重小于10(10)的车辆:执行基本费率。
车货总重10吨至30(30)的车辆:10吨及以下部分,其费率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部分,其费率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基本费率的50%(高速公路过路费标准西铜高速公路为80%)计收。
车货总重大于30吨的车辆:10吨及以下部分,其费率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至30吨部分,其
费率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基本费率的50%(西铜高速公路为80%)计收;超过30吨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50%(西铜高速公路为80%)计收。
2、超限车辆。
超限认定标准以内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计收。超限认定标准以上的重量部分,超限50%以内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收通行费;超限50%-100%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0倍计收;超限100%以上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6倍计收。
超限认定标准:
执行国家七部委规定的超限标准。即二轴车20吨、三轴车30吨、四轴车40吨、五轴车50吨、六轴及以上车55吨。

收费管理规定:
()符合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应予免缴通行费及绿通道的运输车辆,超限运输的,执行计重收费,不再享受免费政策。
()载有固定装备的特种车辆按车道实测重量的一半执行计重收费。
()车货总重不足5吨的车辆,按5吨计收通行费。
()因收费系统故障,无法计重收费时,各轴型车辆按以下额定吨位收费:二轴车5吨、三轴车7吨、四轴车10吨、五轴车12吨、六轴及以上车15吨。


    大家要注意了    超限认定标准以内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计收
    也就是说,六轴车车货总重不超55吨,但是超过高速公路六轴车收费标准的,是三倍收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