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1、从价计税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卷烟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