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车床操作规程与普通道路安全行驶操作规
普通车床操作规程
1.1根据机床润滑图表加注合适的润滑油脂。
1.2检查各部电气设施,手柄、传动部位、防护、限位装置齐全可靠、灵活。
1.3各档应在零位,皮带松紧应符合要求。
1.4床面不准直接存放金属物件,以免损坏床面。
1.5被加工的工件、无泥砂、防止泥砂掉入拖板内、磨坏导轨。
1.6未夹工件前必须进行空车试运转,确认一切正常后,方能装上工件。
2.操作程序
2.1上好工件,先起动润滑油泵,使油压达到机床的规定,方可开动。
2.2调整交换齿轮架,调挂轮时,必须切断电源,调好后,所有螺栓必须紧固,扳手应及时取下,并脱开工件试运转。
2.3装卸工件后,应立即取下卡盘扳手和工件的浮动物件。
2.4机床的尾架、摇柄等按加工需要调整到适当位置,并紧固或夹紧。
2.5工件、刀具、夹具必须装卡牢固。浮动力具必须将引刀部分伸入工件,方可启动机床。
2.6使用中心架或跟刀架时,必须调好中心,并有良好的润滑和支承接触面。
2.7加工长料时,主轴后面伸出的部份不宜过长,若过长应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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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料架,并挂危险标记。
2.8进刀时,刀要缓慢接近工作,避免碰击;拖板来回的速度要均匀。换刀时,刀具与工件必须保持适当距离。
2.9切削车刀必须紧固,车刀伸出长度一般不超过刀厚度的2.5倍。
2.1.0加工偏心件时,必须有适当的配重,使卡盘重心平衡,车速要适当。
2.1.1.盘卡超出机身以外的工件,必须有防护措施。
2.1.2对刀调整必须缓慢,当刀光离工件加工部位40-60毫米时,应改用手动或工作进给,不准快速进给直接吃刀。
2.1.3用锉刀打光工件时,应将刀架退至安全位置,操作者应面向卡盘,右手在前,左手在后。表面有键槽,方孔的工件禁止用锉刀加工。
2.1.4用砂布打光工件外圆时,操作者按上条规定的姿势,两手拉着砂布两头进行打光。禁止用手指夹持砂布打磨内孔。
2.1.5自动走刀时,应将小刀架调到与底座平齐,以防底座碰到卡盘。
2.1.6切断大、重工件或材料时,应留有足够的加工余量。
3.停车操作
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3.1切断电源、卸下工件。
3.2各部手柄打倒零位,清点工器具,打扫清洁。
3.3检查各部保护装置的情况。
4.运行中的注意事项
4.1严禁非工作人员操作机床。
4.2严禁运行中手摸刀具,机床的转动部分或转动工件。
4.3不准使用紧急停车,如遇紧急情况用该按钮停车后,应按机床的启动前规定,重新检查一遍。
4.4不许脚踏车床的导轨面,丝杆、光杆等,除规定外不准用脚代替手操作手柄。
4.5内壁具有砂眼,缩孔或有键槽的零件、不准用三角刮刮削内孔。
4.6气动后液压卡盘的压缩空气或液体的压力必须达到规定值,方可使用。
4.7车削细长工件,在床头前两面伸出长度超过直径4倍以上时,应按工艺规定用顶尖。中心架或跟力架支扶。在床头后面伸出时,应加防护装置和警告标志。
4.8切削脆性金属或切削易飞溅时(包括磨削),应加防护挡板,操作人要戴防护眼镜。
普通道路安全行驶操作规程
1.行驶中要做到加速平稳、刹车平稳、停车平稳、转弯平顺。
2.车速控制要求。
1)保持与交通流和道路环境相适应的车速行驶,禁止超速行驶。
2)在道路条件较好的普通沥青路面时速控制在40公里/小时以下,在人车混杂路面、石板路面时速控制在30公里/小时以下。
3)有限速标志的路段按标明车速以下的速度行驶。
4)进出停车场、上下坡道时速应控制在5公里以下。
5)通过路口、斑马线、辅道进出口、绿化带缺口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按交通指示、标志、标线或警察指挥,看清四周、控制20公里/小时以下速度安全通过。禁止争道抢行、冲红灯、快速通过。
3.遵循右侧通行、各行其道的原则按道行驶。
1)无分道路面要选路中间行驶,有分道路面按导向行驶,不得违章走非机动车道,不得跨线行驶,尽
量减少变道、借道,不得蛇形行车。
2)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须按行进方向分道行驶。未设置导向标志、标线的交叉路口,左转弯的机动车应当提前驶入最左侧的车道转弯,右转弯的机动车应当提前驶入最右侧的车道转弯。
3)行车遇前方有障碍时,可以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通行,转弯、借道行驶时要提前打转向灯,让优先通行车辆先行。
4.礼让行车
1)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并要求一让到底、一让到停不能边让边走。
2)驶入、驶出道路或者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
的车辆或者行人优先通行。
3)遇喷涂校车字样并载有学生的车辆应当让行。
4)通过路口、人行道、人车混杂路段要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辆,遇老年人、儿童、孕妇、抱婴者,以及持盲杖的盲人、行走不便的残疾人横过道路,应当停车让行。
5)遇行人、车辆突然横过马路时危急时刻,应第一时间急刹停车避让,不能有侥幸心态。
6)道路变窄或遇前方道路障碍时,要遵守依次通行原则,不得违章抢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