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年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提高中青年领导干部的素质,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党性修养的党政领导干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有关精神,中共中央党校年继续招收在职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
经济学(经济管理)。
二、学制、培养方式和毕业
学制三年(年月年月)。学习采取集中面授、远程教学和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由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颁发毕业证书。
三、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和招生方式
(一)招生对象: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域内或本行业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
队和武警系统的县、处、团级(或相当于县处团级)及以上干部。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报名的人员,必须是党校、高校、科研院所及新闻、出版、政策法规研究部门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本科毕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招生方式:采取自愿报名,组织人事部门推荐,通过统一考试,由中央党校统一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考生所在的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本着对党负责、对中央党校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按照招生条件对被推荐者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真正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推荐上来。
不招收任何类型的免试生,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入学考试。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年月日月日,在当地设有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报名点的单位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者,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
、二○一五年报考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报考表”)一式三份;
、组织人事、党委(组)等部门以文件形式下发的职务任免通知原件及复印件;
、组织关系所在地(单位)出具的党员证明文件;
、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报名者必须交验报名需要的全部材料(均用纸)。
、报考表一定要本人亲笔如实填写,打印、复印无效,其职级、文化程度以报名时的情况为准,没有的项目填“无”,内容填写后不得修改。
、“组织人事部门意见”一栏一定要有“符合条件,同意报考。”字样,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的
公章、负责人名章或签名并写明固定电话;该表将作为重要材料之一进入学生毕业档案。
、对弄虚作假者,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已经录取者取消其学籍,并向其所在单位和上级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通报。
、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需采集考生图像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照相(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报名点另行通知)。
、《二○一五年报考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登记表》、《报考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党员证明》需到报名点领取。
五、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年月日(周六)在各报名点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考场地点及其它具体事宜将随准考证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公共科目为《政治理论》,专业科目为《现代管理学》。
六、录取办法
根据考试成绩、招生计划和政治业务表现等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录取通知书于年月发出,届时与报名点联系自取。
在职博士报考条件七、开学时间
年月。
八、宁波报名地点及
报名地点:中共宁波市委党校教务三处,宁波市海曙区恒春街号(党校南区)号楼室、室。
:、
中共中央党校干部教育学院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