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报考20XX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婚姻状况 | ||||||||||
政治面貌 | 籍 贯 | ||||||||||
民 族 | 身份证号 | ||||||||||
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 | 省(区、市) 市(县) | ||||||||||
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通信地址 | 单位 | ||||||||||
地址 | |||||||||||
现工作或学习单位 | 本人 |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
毕 业 时 间 | 最后学位 | ||||||||||
最后学历 | |||||||||||
报考单位 | 报考专业 | ||||||||||
1.自愿报考本计划。 2.自愿签定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回本人(在职)所在原单位或回本人(非在职和应届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并至少服务5年(含5年)。 3.同意毕业后由学校将档案、户口、学位及学历证书统一寄至定向单位。 4.若不按协议就业,本人按有关违约规定,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 注:考生若同意上述4项内容,可在申请人签字一栏中签字,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后,即可确认有报考资格。 考生签字______ 年 月 日 | 单位意见(在职考生): (盖章) 年 月 日 |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三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招办、招生单位各留存一份
审批单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西藏、陕西、新疆等省(区、市)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教育局)高教处等相关处室;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广西、重庆、四川、宁夏、贵州、云南、甘肃、青海等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
跨省、跨地区的应届毕业生可用传真方式与生源省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进行资格确认。
篇二:报考20XX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婚姻状况 | ||||||||||
政治面貌 | 籍 贯 | ||||||||||
民 族 | 身份证号 | ||||||||||
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 | 省(区、市) 市(县) | ||||||||||
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定向单位)及通信地址 | 单位 | ||||||||||
地址 | |||||||||||
现工作或学习单位 | 本人 |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
毕 业 时 间 | 最后学位 | ||||||||||
最后学历 | |||||||||||
报 考 单 位 | 报考专业 | ||||||||||
1.自愿报考本计划。 2.自愿签定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回本人(在职)所在原单位或回本人(非在职和应届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并至少服务8年(含8年)。允许非在职考生毕业后到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就业。 3.毕业后,同意由学校将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根据协议要求转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或原工作单位;同意由学校将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将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 注:考生若同意上述3项内容,可在申请人签字一栏中签字,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后,即可确认有报考资格。 考生签字______ 年 月 日 | 单位意见(在职考生): (盖章) 年 月 日 |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三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招办、招生单位各留存一份
审批单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福建、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西藏、陕西、新疆等省(区、市)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教育局)高教处等相关处室; 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广西、重庆、四川、宁夏、贵州、云南、甘肃、青海等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
跨省、跨地区的应届毕业生可用传真方式与生源省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进行资格确认。
篇三:20XX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特殊措施执行。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生源
20XX年我校招生计划与招生生源具体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人才计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派遣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20XX年我校仅在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考生须满足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四、报名与考试
1.报考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到考生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教育管理部门确
认报名资格,并领取《报考20XX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与普通考生的要求一致。
2.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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