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面向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各类人员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为广大企事业单位人员提供继续深造的机会,培养高素质的应用性、复合性人才,为社会和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一、招生专业
    天津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招收各类人员学习的专业包括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多个领域,具体请参见天津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网站公布的招生信息。
    二、招生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经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在职工作满两年的人员;
在职博士报考条件    2.符合所报专业招生条件和录取标准。
    三、报考流程
    1.登录本校在职研究生教育招生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物证照片;
    2.缴纳报名费并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
    3.审核后,网上发布初试入围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
    4.参加初试(笔试),合格者进入复试(面试)环节;
    5.公布复试入围名单后进行体检,合格者可被录取。
    四、收费标准
    详见天津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招生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
    五、
    天津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招生办公室:详见招生网站公告。
    六、其他事项
    1.招生和录取工作全程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2.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报考或已录取学籍;
    3.无论被初试入围还是复试入围,都不代表最终录取资格,最终录取名单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体检等综合因素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