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发电项目的选址必须从规划合理性、工程依托条件合理性和环保目标的可达性三个方面综合判断,避免因项目选址不合理而导致的各种问题。在全部满足上述条件情况下,还必须要求建设单位营运期及时跟踪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利用政策和技术发展要求,不断优化环保设施的运营,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管理措施,定期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使项目的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
关键词:生物质 发电项目 选址
早在2008年环保部等相关部门就以“环发[2008]82号”(以下简称82号文)文对生物质电厂选址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①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应充分结合当地特点和优势,合理规划和布局,防止盲目布点;
②秸秆发电项目原则上应布置在农作物相对集中地区,要充分考虑秸秆产量和合理的运
输范围、运输半径;
③生物质能源林木生物质发电项目原则上布置在重点林区;
④厂址选择符合当地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类项目发展规划;
⑤厂址用地应符合当地城市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符合国家土地政策;
⑥城市建成区、环境质量不能达到要求且无有效削减措施的或者可能造成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区域,不得新建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项目。
以上六条构成了生物质发电项目选址的基本原则。由此归纳为选址应综合考虑规划合理性、工程依托条件合理性和环保目标的可达性三个方面。
1.规划合理性及其问题
规划合理性主要考虑区域层面的能源发展规划和电网规划合理性和资源供给可行性。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特征、开发现状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合理确定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规划布局。总体上看,我国生物质发电产业化尚处于起步阶段,产业化和商业化程度较低,规划
阶段主要存在盲目上马,配套能源林基地衔接不匹配和重复建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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