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很多时候因为种种原因公司被吊销了营业执照,那样的话是会给公司带来很多的不⽅便的,那么如果想要恢复营业执照的话应该要怎样办理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吊销营业执照后如何恢复
1、按照法律规定,企业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只是企业解散程序的开始。《公司法》规定,企业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才归于消灭,但是这期间,保留了企业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2、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不论是否具有法⼈资格,均是适格的原告,如成⽴有清算组,清算组为原告,如未成⽴,则企业可以⾃⼰名义起诉。在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作被告时,如企业为⾮法⼈企业,则列其投资⼈、合伙⼈、法⼈开办者为被告。对于具备法⼈资格的企业,如成⽴有清算组,则清算组为被告。否则,可追加清算主体为共同被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果想恢复营业执照应该怎么做呢?⾸先按照我国法律,营业执照被吊销是⼀种处罚,也就是主体资格虽然存在,但已经是退出市场了,这是不能恢复的,可也有部分省市交纳了罚⾦以后恢复的情况,具体可以到本地⼯商局咨询⼀下
4、同样,也可以先提出⾏政复议复议结果不满意提出诉讼来恢复
5、最后,可以直接到⼈民法院诉讼要求撤销⾏政⾏为,恢复原状。
⼆、相关法律
国家⼯商⾏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
《公司法》第57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并对该企业违法⾏为负有个⼈责任,⾃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国家⼯商⾏政管理总局《企业法⼈的法定代表⼈登记管理规定》也明⽂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并对该企业违法⾏为负有个⼈责任,⾃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其次,被吊销企业的出资⼈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依法履⾏组织清算的义务,拒不清算的,要承担由此⽽产⽣的法律后果。另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上⽂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般吊销营业执照是企业破产的时候才会这样的,如果要恢复的话可以去⼯商局咨询办理。以上这些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进⼀步的要求,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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