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关于分管工作中遇到主要问题
和采取对策建议及明年工作的打算
1、“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面
一是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目前基层工商面临人员老化、业务知识更新不及时等现状,造成检查人员少与检查对象多、监管要求较高和执法水平偏低的矛盾仍突出,导致基层适应双随机抽查制度存在一定困难。
二是僵死户影响抽查针对性。僵死户是部分市场主体实际未经营,处于失联状态,但由于其未办理注销登记或未被吊销,仍会纳入定向抽查的范围,这在一定程度上扩大被抽查基数,降低被检查对象抽取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影响抽查效率和质量。
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充实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力量,强化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切实打通基层队伍老化、人员短缺和专业结构不合理等症结,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
工商年报
二是推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建议制定统一制度规范,为依法吊销僵死户提供政策依据。
2、年报工作方面
主要是年报自觉报送能动性不足。依赖于市场监管人员催报、辅导甚至代为报送的保姆式服务,加上上门年检贴花的传统观感,存在年报是工商的任务、反正你们会帮我报好他们市场监管会催的等错误认识,导致报送主体错位、责任意识缺失。
对策和建议
要优化设计,年报公示机制均衡化。要建立常态均衡化机制,而非长期任务化做法。优化时限设置,缩短现行的半年年报报送期限。结合国内春节前后盘账、节后复工的经济运行实际,对接主管部门年度考核的数据出台时间要求,年报公示报送工作压后设置在4-6月期间为宜,既可以避免年报公示动员宣传打疲劳战,又直接防止家底不明的报送尴尬。兼顾缓冲需求,调整目前到期未年报即列入异常的刚性约束。吸取借鉴《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成功做法,对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由登记机关予以公告,在部门、公告栏、公示系统等位置进行全方位公示,属地政府与市场监管部门视情跟进,公示期结束后
纳入异常并设置最低惩戒期,体现制度公平。注重末端体验,提高年报客户端的匹配度和智能度,优化流程图、项目增减和录入设计,提高自主、自助操作效能。
3、“多证合一”工作方面
主要是改革适用范围不全面。“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意义是降低登记成本,便利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然而,目前各类市场主体中,暂不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个体工商户占了最大的比重,是市场主体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大众创业的主体,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大推动力量。因此,逐步拓展“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的服务范围,提高个体工商户登记便利化程度,增强众对简政放权改革的获得感显得尤为重要。
建议:
一是加强工作创新,巩固改革成效。要探索推进个体工商户“一照一码”。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需要,结合充分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企业“一照一码”实施情况,探索逐步开展个体工商户“一照一码”改革,进一步拓展改革发展范围,推进登记便利化。
二是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多证合一”改革不是工商一个部门的事,而是整个政府的事情,推行这样一项利国利民的改革措施光靠工商部门是不够的,需要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相关部门的的协调配合,为推行好这项改革措施,建议政府加大对“多证合一”的支持力度,同时此项改革涉及的相关部门应该认真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形成改革合力,避免“多证合一”改革变成工商部门唱“独角戏”。
4、注册登记工作方面
一是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投资者认为改革就是登记门槛降低了,可以随意申报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常被视为企业实力的象征,在市场准入、合同招标等项目中也是重要的条件和参数之一。为了提升信誉度,一些投资者对个人出资能力、承担风险能力考虑得不多,随意变更出资及出资期限,部分企业甚至不顾自身实力和发展需要盲目增资,出现了“漫天认缴”的行为,这些都不利于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后,出资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后期监管的措施还没有出台,很多企业认为缴纳多少资金、什么时候缴清,全由自己说了算,产生侥幸心理,出现了“只认不缴”的现象,并未认识到违约所要承担的责任,法律意识有待增强。
二是后续监管任重道远。“先证后照”模式改为“先照后证”并不仅仅是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申请行政许可顺序的简单位移,它涉及到各行政审批部门对于“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理解和认知,涉及到各行政审批部门对审批与监管的统一管理,涉及到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和监管力量的转变。
建议:
一是探索建立与改革相配套的后续市场监管体系。一方面要明确责任,建议以政府名义出台市场主体证照监督管理办法,以“谁审批许可、谁监管”的原则为前提,厘清各个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监管部门将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查处未取得行政审批的经营行为,无论是否需要许可,无论是否领取营业执照,都必须按行业管理的原则进行监管,并承担因监管不到位而引致的相关后果,确保责任到位,实现审批与监管相统一。另一方面要强化联合治理。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就如何开展审批和监管工作,如何与市场主体登记、审批做好相衔接进行沟通,完善联合执法及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管合力,避免因“宽进”造成监管缺位现象。严格执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对监管中发现的违约出资行为,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并依法进行查处,涉及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二是注册登记制度改革通过工商登记体现出来,但单独靠工商部门一家是无法完成的。在信息共享、准入把关等方面都需要有关部门的业务协同和密切配合。因此,全面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必须强调一盘棋思想。工商部门在改革中积极作为,其他政府部门也应开拓履职,勇于担当。
5、“信息归集工作方面
信息归集不规范。一些部门传送的信息不符合“全区一张网”数据标准规范,导致信息无法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对“全区一张网”自动比对后退回的不规范信息,有些部门没有及时认领、修改后再报送,导致信息缺失。
建议:
传送信息不规范不准确的单位,对照信息标准规范,抓紧修改完善后上传,确保信息准确规范。要建立工作核查机制。将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的绩效考核,县(市)区政府对各职能部门的绩效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利、进展缓慢的,要重点督导,跟踪问责,确保各部门按时完成公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