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法实务
FAZHI ZHENG FU
基层检察院案管部门职能发挥及制度完善之我见以武汉市洪山区院案管职能发挥情况为视角
◎余嬪李萍郭薇
内容摘要:检察机关案管部门作为对检察办案活动进行管理、监督、服务、参谋的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其职能发挥的效果直接影响到工作流程的规范性、绩效考评的科学性、办案的效率、领导决策的准确性。基层检察院往往因案件体量大,各业务部门长期根据传统的较为分散的案件管理模式运转等因素影响,出现案管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工作配合衔接不畅等现象,制约了案管职能的有效发挥本文拟从基层检察院案管部门视角,以破解基层案管职能发挥难题的探索实践为基础,浅谈基层院案管部门职能发挥及制度完善的见解。
关键词: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实践;思维模式
我国自推进案件管理改革实施以来,检察机关在案件管理方面一改传统分散的各业务部门自行管理案件的模式,设立专职管理部门及相关的配套管理机制,实现了对案件进行统一归口管理。通过对办案步骤节点的控制,实施精细化管理,进行办案的全过程监督,从而杜绝案件流转的随意性,有益补充了检察
机关部门间的监督,客观上加强了自身监督能力,有力促进执法规范化,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现阶段检察院案管职能
案管工作顾名思义,是检察机关围绕案件开展管理工作,并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而展开的一项综合性业务工作,承担着“管理、监督、服务、参谋”四项职能。其中,管理职能为通过对重要办案节点的掌握,监控案件流程,加强统筹协调,保障案件质量和效率;监督职能为对收案、结案、移送和归档等主要办案流程节点适时进行监控;服务职能承担一定的与管理有关的事务性工作,保障办案活动高效运行,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参谋职能为通过业务数据统计、分析,统筹掌握一定范围内的类案办理规律、特征,检察官办案数量、效果,各业务部门工作量分配等情况,为领导宏观统筹部署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参谋建议,四项职能设置的核心目的是规范司法行为。
目前,通过案管部门对案件的集中管理,实现了统一进口和岀口,最大
限度地把业务办理从繁杂的事务性工
作中分离出来,提高了案件的管理水
平和办案的效率。通过统计分析,实现
了信息共享,达到了案管部门和业务
部门、各业务部门之间、上下级院之间
信息互联互通,减少重复劳动的目的。
二、基层检察院案管部门运行面
临的困境
案管作为新设部门,其职能和主
要工作内容均从原各部门的业务内容
中分解后整合而来,因此产生了职责
重复的客观现象。比如案管的案件流
转职能与检察院的主要业务部门,比
如刑事检察部门的办案职能有交叉,
案管的监督服务职能又与政治部、检
务督察部门的工作内容有重合,直接
导致了案管部门在开展具体工作时,
往往因职责边界不明,而处于尴尬境
地。检察机关内设各部门都有自己的
出发点和利益考虑,因此在实际工作
中产生部门间互相推诿、分工不明的
现象,这既不利于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又不利于案件管理效果的实现。
对案管部门的设立存在认识上
的误区。误区一:认为案管就是做原来
业务部门的内勤工作等一系列检察事
务性工作,理应为业务部门提供服务
的,而不是带来麻烦。误区二:开展规
范案件管理工作,相比过去业务部门
的“办案管案一体化”工作模式,增加
了案管部门到业务部门案件流转的程
序,让工作程序繁琐化,属于自麻
烦,还不如原来业务部门自己管理来
得方便。误区三:监督管理就是给业务
部门挑刺,给办案检察官茬,各种案
件质量管理、流程监控就是给一线办
案检察官人为增设的几座大山。误区
四:案管部门工作简单,适合照顾年龄
较大、身体不好的同志,能力强的应该
去一线业务部门历练。
三、基层检察院解决案管职能发
挥困难的探索性做法
推进基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
职能发挥是遵循检察工作规律下的有
益实践,也是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的一项硬任务。笔者在亲历基层检察
院案管部门的成立、发展、壮大过程中
也遇到了不少困难,如何消除障碍,如
何走出认识误区,充分发挥案管职能
的作用,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方面
着手。
(一)两大思维,让“管理”“服务”
并轨。
树立沟通协调思维和大局思维,
让“管理”融入“服务”,消除内、外部门
对案管“管理”的抵触情绪,为案管职
能充分发挥铺路。
在工作中运用沟通协调思维很好
的畅通了和公安机关、同级检察院案
管部门、内部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衔接
平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将同级公安机关“统起来”,
做好刑事案件统一“进、出”口的管理
服务工作。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
件程序规定》,由公安机关移送到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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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的案件均须经过公安机关内部法制部门审核后再流转,如果能做到公安法制部门和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对案件的审核标准“统一”,将减少案管部门受理案件的退卷量,使得案件受理效率大大提高。“统起来”,不仅是要公安机关配合检察机关的标准来准备案件流转的工作,更需要他们从思想上与检察机
关“同频共振”。以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为例,近四年时间,该院与辖区内公安机关有四次代表性的“工作革新”。其中,2016年该院案管部门为理顺收、送案工作,整理制定出了一套《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受理案件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专程上门和公安法制部门的同志们沟通公、检两家统一标准的意义,详细讲解《细则》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该院的做法得到了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的认可和支持,这一《细则》得到了运用。
二是加强各基层检察院横向联系,以法律规定为准绳,以规范司法活动为目的,做好案件跨区域、跨级别流转的管理服务工作。一线办案检察官在案件流转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案管部门不能袖手旁观,应主动与上级院汇报、请示,和兄弟院充分探讨、互通有无,各检察机关案管部门经常的沟通能及时掌握彼此的工作需求,破除因沟通不及时、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壁垒”。例如,2016年起发案率逐渐增多的“电信网络犯罪”案件,该类案件往往因涉案人员多、犯罪区域广、犯罪事实复杂可能还会涉及信访维稳等工作,会给承办检察官办案带来较大压力,因此主观上不太愿意办理该类案件,各区院之间也常出现该类案件流转不畅,相互推诿现象。为解决该类案件的受理问题,洪山区院案管部门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分析研判工作,发现部分“电信网络犯罪”案件呈现多区发案、跨区域侦查的现象,但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又会根据地域管辖原则转至主要犯罪所在地对应区域的检察院办理的特点,通过仔细研读该罪名的司法解释后,发现“电信网络案件”有它特殊的侦办规定,即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査,有争议的,按照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的原则,协商解决。一旦确定侦查
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
提起公诉,均由公安机关所在地的检
察院和法院受理,不再按照传统属地
管辖原则移送案件。这一规定为“电信
网络犯罪”案件无需同级移送
到了法律支撑,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各
区院之间为移送该类案件相互推诿、
互设关卡的问题。于是该院建议上级
院案管部门在全市统一意见,得到了
上级院的支持,该院迅速将该法律规
定通过全市案管工作进行了传阅,
最终全市各检察机关达成了一致意
见,使得此类案件不再出现流转梗阻
的问题。
三是将内部各部门“合起来”,用
更加主动、细致的服务,让业务部门明
白案管部门的管理目标是确保办案高
效。传统案件管理模式,由各业务部门
分散管理各自办理的案件,自行和公
安机关、法院等外单位开展案件流转
活动,这种方式貌似具有沟通直接、便
捷等特点,使得业务部门先入为主的
认为增设案管部门就是一种负累,从
心理上产生抵触反感情绪,从行动上
就表现出不够积极配合,极大制约了
案管监管职能的有效发挥。因此,首先
要做到的是思想上与业务部门形成统
一,让业务部门充分了解案件统一管
理的优点,才能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
打开局面。洪山区院案管部门秉持提
高案件办理质量、提升案件办理效率
的目标,借武汉市院组织抽样评估工
作契机,自行整理出了一套《案件办理
程序性规范手册》,并以专题课PPT讲
解演示的方式,目的是让各部门每名
员额检察官在自查案卷时都都够按图
索骥,做到每一环节都清楚明白,每一
份文书都规范合法,每一本卷宗都完
整合格,以真正的让案件承办人在自
査整卷过程中少走弯路,不走回头路
为目标,业务部门和案管部门齐心协
力的一次性通过了上级院的评估。过
程虽不轻松,但却让业务部门深刻的
体会到案管部门统筹协调,开展案件
管理,统一标准对案件开展监督检查
的巨大优势,让业务部门体会到案管
部门工作初衷一致,都是为了案件不
出质量问题,都是为了案件规范负责,
并且尽量帮助业务部门的干警减少繁
琐的事务性工作,专注于业务工作。
在案管部门内部管理时用大局思
维带好队伍,内部挖潜,减少人员短缺
对案管职能发挥带来的影响。基层院
案管工作内容庞杂,人员配比不足,人
才稀缺是较为普遍的现象。怎样利用
有限的人员条件,尽可能做好案管工
作,只有树立大局思维才能让队伍“活
起来”。队伍“活起来”,案管事业才能
真正“火起来”;洪山检察院案管部门
始终奉行人人都是AB岗,人人都是洪
检名片、人人都有维护洪检形象的责
任和义务的大局理念。如今人人都是
AB岗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大家相互
补台补位,更重要的是“守土一方我有
责、加快发展我尽力”理念,成为洪山
院每一位案管人鲜亮的标签。比如电
子卷宗相关工作内容包括电子卷宗、
律师接待和案件查询,连同上述工作
内容附带产生的电子卷宗制作技术、
相关业务培训、问题的处理咨询、相关
业务课件的制作、授课、对业务科室的
工作指引的撰写,甚至扫描仪故障的
报修报告这些工作均由一名文员同志
全盘负主责,做到了真正意义上的担
子压实。同时这项工作前台的每名文
员都要学会做,这样可以随时顶班,保
证工作不断档。实现了我的事你会做,
你的事我会做,但是我的地盘我做主。
工作分工明确,相互配合。
(二)一个理念,四个办法,让“监
督”“服务”齐飞。
将“规范司法,案管先行”理念贯
彻始终,牢牢把握住监督这项核心任
务,运用重点案件监控网络全覆盖,普
通案件监控网络定期巡查,普通案件
监控网络定期巡查,借助上级院通报、
检务督察追责硬性纠偏四个办法,以
收送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査三
项工作为抓手,让监督和服务并行齐
飞。
为了保证工作的延续性,洪山院
案管部门依照跟踪服务理念,采取将
案件监督类工作安排给同一名检察官
负责办理的方式开展案件监督工作。
目的是让案件从进入检察院开始到案
件办理结束送出,各个业务环节均能
够被跟踪监督。同时,将监督和提醒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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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及时将问题反馈给案件承办人,使案管的监督功能能更好的服务于案件的办理。主要做法是抓牢“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两大监控网,最大程度地发挥案管事前监督预防和事后反查纠错功能,为业务部门提高办案规范化水平保驾护航。
(1)重点案件监控网络全覆盖。对
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案件、移送单位撤回案件、不捕不诉案件、撤回起诉案件、抗诉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司法救助案件等案件实行重点监控,通过建立流程监控案件类型,确保对此类案件的各个阶段都能及时监督,纠正错误。
洪山院案管部门开创两个监督模式,有效监督重点案件,缓解解决案件体量大,案管人员紧缺的现状。一是开启网监层级监控新模式。将案件网上巡查分为四个优先级。第一优先级:重点评査案件;第二优先级:院领导办理案件;第三优先级:涉及“社会危害性大”
或“公众关注度高”案件;第四优先级:
专项案件。洪山区院案管部门会定期收集整理重点案件和院领导办理案件,建立重点案件库和院领导办理案件库,定期逐案检查和回查。二是展开联想式监督模式。如在一例报送武汉市院的杀人案开展监控时,发现案件移送程序审批流程不规范。除了对该问题下流程监控通知书,通知承办人采取补救
措施的同时之外,案管部门不止步于个案纠错,还会同步分析错误原因,防止出现类案错误。上述案件案管通过技术核查发现案件中部分文书的最低审批权限配置出现了问题,出现多份文书的权限配置
自动变化的情况,经询问省院运维部
门,得知因统一业务系统升级带来不稳定性,导致部分文书最低审批权限恢复到默认值,于是案管部门进一步配合技术部门按照《三级检察官权利清单》中权限要求,将常用文书全部进行了核实、修正。
(2)普通案件监控网络定期巡查。
每年制定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计划,按照计划有序开展普通案件定期巡查工作。通过本院内网通报、办公会汇报等形式,将监控、评査的巡查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帮助业务部门
48心虑冷承办检察官及时发现和改正办案各环
节出现的问题,梳理各环节易错点,减
少重复问题的产生。
(3)用发放工作指引的方式暖心
指导。经不完全统计洪山区院案管部
门近四年共发放各类工作指引40余
份,逐步形成了该院案管的一种便捷
工作方式。案管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
层面,只要是发现业务部门需要改正
和注意的地方,都可以发放工作指弓I。
例如,对于案件流转中不常见案件,办
理批捕案件复议程序、发回重审案件、
公安撤销案件、法院撤回案件如何系
统流转、需要的文书、案卡填录、审批
权限,该院案管部门都会制作工作指
弓I,下发到各业务部门。
(4)借助上级院通报、检务督察追
责硬性纠偏。紧扣上级院的各种通报,
结合洪山区院的情况,将发现的问题
核查到每个具体承办人身上,针对个
案下发警示性通报限期改正。对于同
类问题和普遍错误,下发工作指弓I,同
时固定就检察官办案、超期预警案件
等五类问题定期开展双月院内工作网
站通报、办公例会通报,让院领导们知
晓,各部门重视。这种软硬结合的方式
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
三个关键,让“参谋”起实效。
把核心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牢牢
抓住,把核心业务数据作为评价业务
部门主要工作成效的依据。作为帮助
院党组做决策的依据,始终贯彻三个
关键做法,一是通报聚焦核心指标数
据,建立工作机制。为了有效发挥核心
业务数据引领作用,近年来一直坚持
半个月一汇报,双月一通报,一季度一
总结制度。每半个月由检察长主持召
开全院工作推进会。会上,由案管主任
汇报核心业务数据情况并根据数据由
业务部门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同时
案管办定期将上级院发布的核心业务
数据排名情况、补充数据情况做通报,
并对同比环比数据做进一步分析。使
得各业务部门抓工作主动性有效增
强,方向性更加明确,规范化程度显著
提升。二是聚焦系统填录数据,确保规
范完整。案管部门将监控系统填录数
据准确、规范填录工作常态化,形成了
“三位一体”监控工作模式,即通过对
统一业务系统数据的日常监控,上级
检察机关布置的专项数据监控,本院
领导提出的重点业务数据监控,取得
了良好效果。整理制作出系统数据案
卡填录规范模板,手把手地传达到每
名承办人。同时,案管对系统填录数据
进行一月一清理,逐月将案卡填录中
发现的问题,以承办检察官为单位书
面下发问题清单,督促承办人及时更
正填录错误。三是聚焦“智慧案管”,注
入“互联网+”思维。案管部门主导下和
科技公司共同研发“智慧数据网”即
“案管可视化系统”,通过以核心业务
数据的分析研判为重点,带动案件统
计信息管理工作全面规范开展。
四、完善基层检察院制度的建议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检
察机关主责主业更加突出,以“司法办
案为中心”的导向更加鲜明。洪山检察
院基层案件管理部门也在内设机构改
革中与政研室、检务督察等内设机构
进行了新的资源整合,新的综合性检
察业务部由此诞生。面对新变化、新挑
战,摆在基层检察院案管人面前的就
是新业务加入到原有案管部门后,案
管职能如何适应新的工作格局、如何
权衡发展、如何创新工作方式等新问
题,笔者也想谈谈自己的一些想法。
(一)从制度设计上应凸显案管地
位。案管工作要真正成为检察机关业
务建设的“参谋部”,就需要我们从工作
理念上重新定位案管功能,从制度设计
上保障案管地位充分凸显。建议通过
制度,把案管工作摆在更高位置,切实
为案管工作创新发展营造条件和氛围,
通过定期通报、主导制定业务建设规
范性文件、参与组织检察官业绩考评
等措施,确保案管工作对全院业务建
设的统筹、监管、引导、服务。
(二)从功能设计上应强化案管职
责。以往,案件管理工作重在对具体案
件、单项工作的监督管理,缺少对检察
业务宏观发展等重大问题的监控、统
筹,今后应依托并拓展“案管可视化系
统”功能,以期实现利用该“智慧”系统
对院内司法办案数据的统计分析,加
强侦查、检察、审判三个环节在同类案
件中对执行刑事政策和适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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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化家事审判视角下法官的培养与选拔
◎刘莎
一、问题引出
作为家事审判改革的推动者与践行者,家事法官本身具备的特殊资质与能力亦成为改革试点进程中最关键的能动因素。“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审理受中国传统诉讼文化影响最为深远的婚姻家庭领域,家事法官所具备的品质与素养应远远高出单纯意义上的司法工作者,他应将严谨的司法工匠精神、众路线的审判理
念与社会关系的组织协调修复能力完
美的融合,并能在审判实践中炉火纯
青的加以运用。当下的法官培养与选
拔模式,却更侧重于流水线、课堂式或
标准化,过分强调法学理论知识和法
律逻辑思维,忽视了审判经验及其获
取背后所蕴含的人生阅历、多元知识
背景与能力等等存在于理论之外的因
素。
二、对当前家事法官培养与选拔
方式的概括性反思
对正义的实现而言,操作法律的
人的质量比操作法律的内容更为重
要。I家事法官本身所具有的能力素养
对家事纠纷的妥善化解具有决定性作
用。对于中国大部分地区而言,进入法
院工作的必要条件是法律院校毕业、
接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且通过国家司
法考试。尽管已经具备了初步的法律
素养及法学理论知识,但面对形形
的司法实践,他们运用法律分析现
实的能力仍显单薄与不足。归纳当前
检察事务
家事法官培养与选拔的不足存在以下
三点。
1.培养理念上:忽视传统法律文
化。
现代西方法律思维无论是在实体
上还是在程序上都已统领了家事案件
的审判实践。但是,中国传统法律在婚
姻家庭领域的影响最深,遗留最多;中
国传统的诉讼观念及审判方式等司法
实践和诉讼文化对婚姻家庭纠纷仍有
较大影响;人民众对于家事案件的
期待也并不仅仅是程序上的正义。尽
管自19世纪以来,中国的大趋势是传
统文化的逐渐没落与西方文化的强势
引入,但内隐于中国人骨子里的,仍旧
是基于血缘关系的家族观念;宗族社
会中尊老、夫妻和睦、兄友弟恭等
传统道德理念仍然是我们不能割舍的
一致性的研判监管,及时为刑检部门提供指导指引,这样既可强化法律监督,又可防范同案不同判、同罪不同罚等现象发生。
(三)从工作模式构建上打造与司法改革相配套的科学模板。一要监管个案与监管类案相统一。在合理监管个案的基础上,应当将更多精力集中于类案监管上,从过程中发现趋势,从类案监管中发现影响个案质效的典型性、多发性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到对策措施。二要监管程序与监管实体相统一。当前,案管人员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和其他辅助手段,已经能够有效实现对办案程序的全程监管。但对案件实体监管,由于案管力量配置问题、监督模式设计问题、案管人员素能问题,还不能做到实时同步。建议成立由案管部门牵头抽选全院员额建立案件质量评査委员会,通过定期抽查、分案互査
等形式,切实加强案件实体监督。三要
监管案件与监管人员相统一。根据案
管工作与检务督察工作相融合的特点,
依托案件管理系统加强对检察官所办
案件的文书瑕疵、程序瑕疵、办案质效
等方面进行监督,可以更好的发现反
映司法理念、司法作风、法律素养等深
层次问题,针对性加强对具体人员的跟
踪监督和引导,促进案件质效的不断
提升。
(四)从人员配备上提高案管部门
专业水平。案件管理工作的专业性、业
务性很强,加强案管部门人员的能力建
设,是提高案管工作效能的关键。案管
工作要“以人为本”,加强案管队伍建
设,加强案件监督管理队伍建设。首先,
要充实案件监督管理队伍,把一批懂
业务、善监督的同志充实到案管队伍,
借助他们丰富的办案经验,及时发现
案件在程序以及实体上的问题;其次,
要加强对现有人员的学习培训。通过
自我学、集中学、远程学等方式,认真
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主要法律法
规,全面熟悉监管工作必需的专业知
识和工作方法;第三,要积极开展岗位
练兵活动。通过岗位练兵,不断增强案
管工作人员积极探索、创新创优的能
力,提高发现问题、分析研究、监督管
理的能力;最后,通过“走出去”的方
式,提高案管干警的素质。通过参观走
访、召开座谈会等途径,学习兄弟检察
机关、法院、公安等其他政法机关好的
做法。
(作者:余妖,湖北省武汉市洪山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
察官;李萍,该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四
级高级检察官,检委会委员;郭薇,该
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
建无戊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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