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都公职律师的条件如下: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3.具有公职人员身份。
4.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因工作调动,在以前任职的党政机关或人民团体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
5.品行良好。
6.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
此外,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公职律师证书: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上一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检察事务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对此类问题存在疑问,建议您咨询法律相关专业人士,以便于更好的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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