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一)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司法改革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不断改革、适时完善中国特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基本途径
   B.司法改革要学习西方先进思想,不能局限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这是我们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谋划司法发展完善的根本依据和要求
   C.司法改革要以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
   D.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主要围绕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四个方面

2、S市T律师事务所W律师曾经担任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08年3月退休,2009年4月取得律师资格,2010年4月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在执业过程中为了扩大律师事务所的案源,W律师实事求是地向当事人介绍现任S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庭长、审判员都曾是自己的下
级,在职时曾经对他们多方关照,现在也是有求必应,凡是S市法院管辖的案件,尽管推荐过来,保证可以维护其合法权益。W律师的行为属于下列哪种违反法律职业道德的行为?(    )
   A.曾担任法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两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B.与本案审判人员在非办公场所接触
   C.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招揽业务,排斥同行
   D.在代理案件之前及其代理过程中,向当事人宣传自己与有管辖权的执法机关及其有关执法人员有特殊关系

3、下列关于法律职业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职业责任的主体是法律职业人员,即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依法从事法律职业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
   B.法律职业责任的性质比较单一,一般说来就是其主管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处分,处分力度直至撤职、开除
   C.承担法律职业责任的客观方面,必须是违反了与法律职业责任有关的法律和道德规范,
而且必须产生相应的危害后果
   D.追究法律职业人员的责任一般要求该主体对其行为主观上是故意的

4、以下哪些人可以不受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的约束?(    )
   A.李某系某大学的法律系学生,利用假期到某基层法院实习
   B.张某在某基层级人民法院试用过一段时间,现已离开法院
   C.担任法官多年现已退休的方某
   D.在法院担任法警的江某

5、对检察官的考核,由(    )组织实施。
   A.所在检察院的同级人民政府    B.所在检察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
   C.所在人民检察院    D.所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

6、下列关于法官的选任、任职及罢免,错误的是(    )。
   A.法官可以兼任党政职务
   B.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必须从法官中择优提出人选
   C.刑庭的副庭长由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免
   D.曾因过失犯罪的不能担任法官

7、犯罪嫌疑人王某原为某国有公司总经理,现因涉嫌贪污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王妻为王某委托张律师为其辩护,张律师接受了委托。在第一次会见王某时,王某请求张律师去其公司财务科长李某补开一张表明王某所拿款项仅为借用的借条。对此,张律师应该怎么办?(    )
   A.答应王某的请求,但向王某声明自己仅是代为传话而已,开不开借条是李某的事,自己不承担法律责任
   B.拒绝王某的请求,如王某仍坚持己见,则拒绝继续为其担任辩护人
   C.佯装答应,后又置之不理
   D.佯装答应,事后向检察机关报告

8、根据我国检察官法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杨某和蒋某系夫妻,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部门担任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B.何甲和何乙系弟,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起诉科担任助理检察员
   C.检察官袁某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D.林某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其子小林不得担任该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

9、对于人民法院的职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基层人民法院领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B.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可以直接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C.专门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由全国人大规定
   D.审判对专门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抗诉案件

10、下列关于法官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的表达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可以用适当方式向双方当事人表明自己对案件审理结果的观点或态度
   B.法官对与当事人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有关的措施和裁判应当依法说明理由
   C.法官不得向上级人民法院就二审案件提出个人的处理建议和意见
   D.法官不得擅自过问下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

11、李某为某市一分检检察官,李某的下列哪一行为没有违反检察官职业道德?(    )
   A.李某与某一刑事案件本不存在法定回避事由,但他自认为与该案有一定关联而主动申请了回避
   B.李某向李检察官询问其正在办理的案件的有关信息,作为正在撰写的刑法年会论文的素材
   C.李某秉公处理了一起盗窃案件,事后当事人出于感激邀请李某到大理度假一周
   D.李某兄妹们合办的企业要扩大经营,邀请李某入伙,李某同意,但承诺不参与经营

12、下列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人员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B.法律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具有职业特殊性
   C.法律职业道德具有规范作用和法律上的普遍强制作用
   D.法律职业道德在一定层面上可以表现为特定的法律规范


(二)多项选择题
13、关于我国司法制度,下列哪几个选项说法是错误的?(    )
   A.我国实行两审终审、人民陪审员、审判公开等审判制度,促进实现审判活动科学化、规范化
   B.基层法院除审判案件外,还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领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C.我国实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检察制度,实现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D.我国司法独立是“除了法律没有上司”的独立,不需要受到“检察一体化”的限制

14、下列是杜法官的一些行为,请问哪些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    )
   A.杜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能一视同仁
   B.杜法官收到当事人写给他的信件,信中谈了其对该案的看法
   C.杜法官对一方当事人存有偏私,但其并没有表现出来
   D.杜法官就未决案件给当事人提供咨询意见

15、法官在职业道德上保持廉洁,是指什么?(    )
   A.法官应当安于清贫,保持生活上的俭朴
   B.法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款待、财物和其他利益
   C.法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申报财产
   D.法官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方式和水准,应当与他们的职位和收入相符

16、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
   A.曾被警告处分过的    B.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C.曾被开除公职的    D.有肢体残缺的

17、下列有关表述,不符合法官职业道德要求的有(    )。
   A.张法官审理案件过程中,经常维护弱势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B.李法官购买商品房时了解到开发商是其曾经办的案件的当事人的哥哥,于是和售楼小顺便一提,对方征得开发商的同意后,给李法官打了七五折优惠
   C.王法官自觉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审理案件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当事人
   D.吴法官在某企业中兼任法律顾问

18、关于检察官职务的任免,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A.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免
   B.人民检察院的助理检察员由检察委员会任免
   C.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需报本级人民检察委员会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批准
   D.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建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


19、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检察官法》的规定?(    )
   A.甲是A市B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2004年4月5日从该检察院离任,2006年5月在一起盗窃案中担任辩护律师,该案由B县人民检察院办理
   B.李某是某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的检察员,张某是其侄子,大学毕业后到其所在的公诉一处工作,任助理检察员
   C.孙某是C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员,其女在某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
   D.钱某是D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员,2003年3月1日从该院离任,2005年2月4日在E市以近亲属身份为其女儿做刑事辩护

20、律师的宣传规范包括下列哪些?(    )
   A.不得宣传自己从事某一法律专业领域
   B.不得宣传自己被证明为某一领域的专家
   C.不能进行律师之间的比较宣传
   D.不能以宣传形式发布律师广告


21、律师接受委托后,有下列(    )情况之一的,律师可以拒绝为当事人继续辩护或代理。
   A.委托事项违法
   B.委托人隐瞒事实
   C.委托人不积极配合律师
   D.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

22、依法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情形有(    )。
   A.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B.违反单位纪律而受过单位警告处分的
   C.因故意犯罪而受过刑事处罚的
   D.被开除过公职或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23、杨律师在一起民事案件中,担任一审原告的诉讼代理人。该案上诉后,杨某又担任原一审被告的诉讼代理人,由于需要追加第三人,二审法院将此案发回重审,杨某又担任第
三人的诉讼代理人。因此,杨律师获得了较高的经济收入。对杨某的行为,应该给予下列什么样的处分?(    )
   A.警告
   B.停止执业3个月以下
   C.取消律师资格
   D.没收违法所得

24、律师有下列哪些行为的,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
   A.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
   B.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
   C.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收受财物的
   D.故意提供虚据或者威胁、引诱他人提供虚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获取证据的

25、下列选项中,哪些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规定?(    )
   A.某市甲律师在代理案件中,认识了对方当事人并给对方当事人介绍本所的其他律师担任同一案件的代理人
   B.乙律师因两个案件开庭日期冲突,就让本所的其他律师临时代理其出席其中一案件的开庭活动
   C.丙律师在对方当事人承诺该案件办完将请其担任法律顾问后,在开庭时只为本方当事人说了一句话便不再多说
   D.丁律师在当事人不具有诉讼主体的情况下,让当事人请别人出面替其打官司,并为当事人起草一假文书

26、小李是一件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委托甲律师代理刑事诉讼,乙律师代理附带民事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乙两律师各自的诉讼地位独立,互不影响
   B.乙律师与小李在诉讼过程中发生纠纷,乙律师可以接受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解决方案
   C.甲律师可以指导小李参加调解
   D.乙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发现小李曾经涉及一起过失犯罪,且在追诉期,乙律师必须公开
小李的相关信息


(三)不定项选择题
27、关于法官之间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法官不得擅自过问或者干预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
   B.法官不得向上级人民法院就二审案件提出个人的处理建议和意见
   C.法官根据已经获得的情况,确信其他法官有可能违反法官职业道德,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向有关部门或者有关机关反映
   D.法官除了履行审判职责或者管理职责外,不得探询其他法官承办案件的审理情况和有关信息

28、下列关于律师行为的描述中,哪些违反了律师在诉讼与仲裁活动中的纪律?(    )
   A.甲律师在办案过程私自收取当事人的活动费
   B.乙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为了使当事人胜诉请法官吃饭
   C.丙律师以业务繁忙为由,拒绝提供法律援助
   D.丁律师忘记了其案件的开庭日期未出庭参加庭审活动

29、以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方式和具体做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
   A.律师甲接受一朋友委托,帮其打官司,并声称:咱们关系那么好,我帮你打官司,你愿给多少钱就给多少钱,事后律师甲私下收了其朋友20万元诉讼费
   B.乙律师帮陈经理打赢了一个标的额非常大的经济官司,为陈经理挽回了巨额的经济损失,陈经理为了感谢乙律师送给他一辆轿车。乙律师认为自己在办案的过程中比较辛苦,并且陈经理也非常有诚意,于是他就接受了这辆轿车
   C.程大妈的儿子不孝顺,平时对程大妈不闻不问,并且长达数年拖欠赡养费。为此,程大妈到丙律师,丙律师提出,自己一向喜欢按照诉讼结果收取费用,所以在这个案件中也要求以诉讼结果收取律师费,程大妈表示同意
   D.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丁律师帮其代交律师费至律师事务所

30、被告人周某被公诉机关以犯罪为由提起公诉。鉴于周某年龄尚不满18周岁,人民
法院通过有关程序指定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为周某辩护。该律师事务所指派路律师担任周某的辩护律师后,路律师不得以哪些理由拒绝为周某辩护?(    )
   A.周某本人没有提出委托律师为其辩护的请求
   B.周某没有直接与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也没有交纳委托费用
   C.根据刑法关于罪的规定,周某不会被判处死刑
   D.本人与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陈法官是同学,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

31、温某是北京市某区检察院检察官,他从事的下列行为中依法应受到惩处的是(    )。
   A.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B.私自会见某犯罪嫌疑人的代理人
   C.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
   D.不履行检察官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

32、根据我国《公证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因交通肇事受过刑事处罚的不能担任公证员检察事务
   B.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C.公证员有依法应予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情形的,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逐级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决定
   D.申请的事项属于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不予办理公证





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B
中国特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自我完善和自主创新的能力,注重借鉴历史上一切对我国有益的司法文明成果,吸收当今世界其他国家司法制度的成功经验,积极利用不同法系国家、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以及国际社会司法制度中的诸多长处,是秉持开放精神、博采他人之长的司法制度。不断改革、适时完善中国特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基本途径。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中国特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改革要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这是我们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谋划司法发展完善的根本依据和要求。故B项说法错误。司法改革要以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主要围绕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四个方面,在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司法公开制度、司法考试制度,加强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建立党外人士行使民主监督司法职能的工作渠道和机制,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改革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等方面积极推进。因此,A、C、D说法正确,本题是选非题,故答案是B。
2、D
本题考查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要求,W从法院离任后两年从事律师工作是没有问题的,其
行为主要错在向当事人宣传自己与有管辖权的执法机关及其有关执法人员有特殊关系上,故答案选D。
3、C
A选项中法律职业责任的主体是法律职业人员,即法官、检察官以及依法从事法律职业的其他人员,而不限于国家公职人员;B选项中法律职业责任的性质是多元性的,包括纪律处分、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C选项是正确的表述;D选项中追究法律职业人员的责任一般要求该主体对其行为主观上有过错,过失也可能要承担责任。故选C。
4、B
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职业道德的适用范围包括在职立案、审判、执行、笔录制作、司法文书送达等法官系列相关人员,也包括到法院实习的大学生、研究生,法院试用、借用、借调人员和离退休法官。B选项中,由于张某现已离开法院,所以不在适用范围中。
5、C
《检察官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检察官的考核,由所在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故本题选C。
6、B
《法官法》第十五条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可见法官担任党政职务不受此限,可以兼任,A选项正确。《法官法》第十二条规定:“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可见,院长、副院长也可以从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员,B选项错误。《法官法》第十一条规定:“……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可见,C选项正确。《法官法》第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可见D选项正确。题干要求选非,B选项应入选。
7、B
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进行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
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D选项较具迷惑性,但是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规定,当事人聘请律师的目的在于获得法律帮助,基于对律师的信任,当事人可能会将自己一些鲜为人知的秘密告诉律师,律师不能利用这种信任来背叛当事人。所以D不能选。
8、C
本题考查的是检察官的任职回避。《检察官法》第十九条规定:检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1)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3)同一业务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
   《检察官法》第二十条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C如果改成:检察官袁某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那就正确了。
9、D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除审判案件外,并且办理下列事项:(一)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由此可知,A项错误。《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下列案件:(一)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二)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三)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四)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可见,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它所受理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而不能直接移送,故B选项的说法错误。《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专门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C项错误。《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审判下列案件:……(二)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由此可知,D项正确。
10、A
本题考查的是法官保持程序公正的要求。
   法官保持程序公正要求法官对与当事人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有关的措施和裁判应当依法
说明理由,避免主观、片面地作出结论或者采取措施。法官在宣判前,不得通过言语、表情或者行为流露自己对裁判结果的观点或者态度。法官应当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独立行使,并做到:(1)除非基于履行审判职责或者通过适当的程序,不得对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发表评论,不得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案件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2)不得擅自过问或者干预下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3)不得向上级人民法院就二审案件提出个人的处理建议和意见。
11、A
《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十六条规定:“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对法定回避事由以外可能引起公众对办案公正产生合理怀疑的,应当主动请求回避。”故A选项没有违反检察官职业道德,当选。《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严格遵守检察纪律,不违反规定过问、干预其他检察官、其他人民检察院或者其他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不私自探询其他检察官、其他人民检察院或者其他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和有关信息,不泄露案件的办理情况及案件承办人的有关信息,不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B选项属于私自询问正在办理案件有关信息的行为,B选项错误。《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二十九条规
定:“不收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友、案件利害关系人或者单位及其所委托的人以任何名义馈赠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凭证以及干股等;不参加其安排的宴请、娱乐休闲、旅游度假等可能影响公正办案的活动;不接受其提供的各种费用报销,出借的钱款、交通通讯工具、贵重物品及其他利益。”C选项属于参加当事人安排的旅游度假活动,不当选。《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检察官的身份、声誉及影响,为自己、家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从事、参与经商办企业、违法违规营利活动,以及其他可能有损检察官廉洁形象的商业、经营活动;不参加营利性或者可能借检察官影响力营利的社团组织。”D选项属于从事经商办企业的行为,不当选。
12、C
法律职业道德的特征,是指它作为一种法律从业人员的道德规范与其他道德规范和社会规范相比具有哪些特殊性。具体说来,法律职业道德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的特定性。法律职业道德所规范的是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2)职业的特殊性。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法律制度的实施和保障,具有法律职业的政治属性、法律属性、行业属性和专业属性。法律职业的专业性很强,涉及许多具体的法律专业知识,这对于法律职业道德也具
有很大的影响。(3)更强的约束性。这是指违反法律职业道德的法律从业人员要承担更大的责任,法律职业道德相对于一般社会道德而言,具有更强的约束性。本题答案为C,其错误地方在于说法律职业道德具有“法律上的普遍强制作用”。法律职业道德具有强制性,但这种强制性和法律的强制性不同,并且它主要是靠个人良心和社会的舆论等来实施的。
(二)多项选择题

13、BC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三大诉讼法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的职权是:(1)审判刑事、民事和行政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轻微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3)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故B选项中,基层人民法院领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的说法是错误的。同时,我国司法独立不仅仅只法官独立,而且包括检察官独立,而检察官独立要受“检察一体化”的限制。因此,本题为选非题,正确答案为B、C。
14、ACD
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规定,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
讼参与人。故A选项错误。《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规定,法官审理案件应当保持中立。所以C选项中存在偏私是不对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规定,法官不得向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辩护人泄露或者提供有关案件的审理情况、承办案件法官的和其他有关信息;不得为当事人或者其他代理人、辩护人联系和介绍承办案件的法官。故D选项中法官就未决案件给当事人提供咨询意见是错误的。B选项中收到当事人谈案情的信,不算违反法官职业道德。
15、BCD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法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款待、财物和其他利益。第二十七条规定,法官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方式和水准,应当与他们的职位和收入相符。第二十九条规定,法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申报财产。故本题选B、C、D。A选项中安于清贫、保持俭朴不是基本准则的要求。
16、BC
《检察官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
17、ABD
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查明案件事实,准确把握法律精神,正确适用法律,合理行使裁量权,避免主观臆断、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确保案件裁判结果公平公正。”可知,A选项不符合法官职业道德的要求。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严格遵守廉洁司法规定,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法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反规定与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不正当交往,不在执法办案中徇私舞弊。”可知,B选项不符法官职业道德的要求。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自觉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审理案件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当事人,不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可知,C选项符合法官职业道德的要求,当选。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不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在企业及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法律顾问等职务,不就未决案件或者再审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咨询意见。”可知,D选项不符合法官职业道德的要求。
18、ABC
根据《检察官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
举和罢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故A选项说法错误。根据《检察官法》第十二条第六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的助理检察员由本院检察长任免。”故B选项的说法错误。根据《检察官法》第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故C选项的说法错误。根据《检察官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建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故D选项的说法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故答案为A、B、C。
19、AB
《检察官法》第二十条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A选项中,甲离任已满2年,可以以律师身份辩护,但是甲终身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故A选项违反了《检察官法》的规定。C选项中,检察官的子女只是不能到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可以做律师。故C选项并不违反
《检察官法》的规定。D选项中,钱某没有以律师的身份代理,可以为自己的女儿辩护,故D选项不违反《检察官法》的规定。《检察官法》第十九条规定:“检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三)同一业务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故B选项违反了《检察官法》的规定。
20、BCD
本题考查律师的宣传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自己进行或授意、允许他人以宣传的形式发布律师广告。所以选项D正确。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宣传所从事的某一专业法律服务领域,但不能自我声明或暗示其被公认或证明为某一专业领域的专家。所以选项B正确,当选。选项A错误,不当选。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能进行律师之间或律师事务所之间的比较宣传。所以选项C正确,当选。
21、ABD
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
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本题考查律师拒绝辩护或者代理的法定情形,C选项不属于拒绝辩护或者代理的法定范围。
22、ACD
根据《律师法》第七条的规定,依法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情形包括:一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是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是被开除过公职或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所以,A、C、D项是正确的。
   本题考查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法定情形。B选项具有一定的干扰性,“违反单位纪律而受过单位警告处分的”并不等于被开除过公职,更不等于受过刑事处罚。本题属于对重点法条内容直接反映的题型,解答的关键主要在于对法条的熟练掌握程度。
23、ABD
杨律师的行为实际属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双方代理人的情形,即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应当由直辖市的区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处理的违法行为,处罚的方式是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3个月以下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
收违法所得。所以,A、B、D项是正确的。
   本题考查律师的违法执业行为的法律责任问题。对此首先要判断该律师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是否违法,如本题首先就是判断杨律师的行为是“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双方代理人”的违法情形。然后依法认定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还是第四十八条或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本题属对重点法条内容直接反映的题型,解答的关键主要在于对法条的熟练掌握程度。
24、BD
《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应当给予吊销执业证书处罚的违法情形,这些违法情形实际上就是构成犯罪而应当给予刑事处罚,包括法条规定的9种情形。所以,B、D为正确选项。
   本题考查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可能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实际上是《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9种法定情形。至于A、C选项,则属于《律师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25、ABCD
同一律师或同一律师事务所均不得接受双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转委托他人代理;律师不得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利益;
律师不得协助当事人从事违法的活动。
26、BCD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进行独立的职业思考与判断,认真、负责。”甲、乙两个律师的诉讼地位独立,故A选项的说法正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四十一条规定:“律师与委托人发生纠纷的,律师应当接受律师事务所的解决方案。”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不适用调解,《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六十条规定:“接受委托后,律师只能在委托权限内开展执业活动,不得擅自超越委托权限。”故甲作为刑事诉讼的律师也不能指导由乙律师代理的民事诉讼的调解,故C项错误。《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五十八条规定:“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可能无辜地被牵涉到委托人的犯罪行为时,律师可以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公开委托人的相关信息”《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D项错误。题干要求选非,B、C、D项应入选。
(三)不定项选择题

27、ABCD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规定,法官应当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独立行使,并做到:(1)除非基于履行审判职责或者通过适当的程序,不得对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发表评论,不得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案件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2)不得擅自过问或者干预下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3)不得向上级人民法院就二审案件提出个人的处理建议和意见。故A、B、D当选。该准则还规定,法官根据获得的情况确信,其他法官有可能或已经违反法官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法律工作者有可能或已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向有关部门或者有关机关反映。所以,C也当选。
28、BD
私自收费违反了律师在工作机构中的纪律;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不属于违反执业和仲裁活动中的纪律的行为。
29、ABC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九十八条规定,律师不得私自收案、收费。委托人所支付的
费用应当直接交付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不得直接向委托人收取费用。委托人委托律师代交费用的,律师应将代收的费用及时交付律师事务所。所以A选项中的甲律师私自接受委托,并私下商定收取费用的做法是不正确的,D选项中的丁律师根据委托人的委托帮助其代交律师费的做法是合法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九十九条规定,律师不得索要或获取除依照规定收取的法律服务费用之外的额外报酬或利益,可见这不仅包括主动的索要,而且还包括被动的获取,因此B选项中的乙律师接受陈经理轿车的做法也是不正确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九十七条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能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以及刑事案件中的委托人提出采用根据诉讼结果协议收取费用,但当事人提出的除外。C选项中丙律师主动提出在程大妈的有关赡养案件中采取以诉讼结果的方式收取律师费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30、ABCD
《律师法》规定:律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只有在委托事项违法,当事人利用律师的活动从事违法活动或者第三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才可以拒绝辩护。
   律师被人民法院或律师协会指定担任刑事辩护人或民事案件代理人,被指派的律师不得
无故推诿或拒绝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律师除不能硬性拒绝外,也不能以非正当的理由推辞被指派的法律援助义务,如不能以经济原因、当事人本人没有提出委托要求为由拒绝辩护。选项D带有一定的迷惑性,似乎应成为律师拒绝辩护的理由,但事实上是不正确的,因为有关律师回避的规定不仅法律没有规定,即使按照《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其规定也只限于法院审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不得在他们所在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本题中,律师拒绝辩护的理由都不属于正当理由,是不能够随意拒绝辩护的。
31、AB
《检察官法》第三十五条列举了检察官的应受惩处的行为,A选项和B选项均在其列。而C选项和D选项则是《检察官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应当辞退的理由。
32、BCD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可见过失犯罪中只有因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才不能担任公证员,A项错误。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
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B项正确。根据《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证员有《公证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司法行政机关依据《公证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公证员有依法应予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情形的,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逐级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决定。”可见,必须逐级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决定而非直接报请,C项正确。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