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检察机关检察辅助(行政)人员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
文章属性
检察事务∙【制定机关】达州市人民检察院
【公布日期】
【字 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检察机关
正文
   
达州市检察机关检察辅助(行政)人员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
   
(2020年)
    为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落实从严治党治检,从源头上更加有效防治司法腐败,保证检察机关检察辅助(行政)人员依法用权、公正履职、廉洁司法,依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高检院《廉洁从检十条纪律》,结合《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制定本指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检察权、干部人事权、财务管理权,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措施,加强廉政思想教育、强化制度建设、发挥内部监督制约,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减少和预防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及时消除检察机关内部廉政风险隐患,促进廉洁从检,规范检察权运行。
    (二)目标任务。根据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依据部门职责、检察权力清单和职权范围,准全检察机关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坚持风险查与检察工作实际相结合,围绕检察权的实际运用,建立起与检察工作发展相适应、具有本地检察特的风险防控体系。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岗位廉政风险,使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加重视、理解和掌握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本理念和主要方法,着力构建权责清晰、风险明确、全程覆盖、预警及时、有效管用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三)工作原则。围绕检察权的使用,坚持全员参与,重点突出,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随意降低工作标准,不断建立健全检察辅助(行政)人员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在每位检察人员普遍查风险点的基础上,突出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以及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检察人员。通过查检察人员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出现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隐患,做到教育在先,结合惩处,达到有效防止检察辅助(行政)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目的。对于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防控重点
    (一)共性防控重点
    重点对以下十个方面共性廉政风险进行防控:(1)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和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造成本单位(部门)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在检察工作中,拉“赞助”或接受馈赠、宴请,产生违反法律和纪律规定等不廉洁问题;(3)违规经商办企业或者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4)在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制度上,瞒报、填报不及时;(5)有充当“司法掮客”,替熟人或朋友违规打听案情,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6)“充当老好人”,违规打探检察内部重大项目、资金及重要人事任免,收受或索要当事人钱物的情况;(7)对本单位(部门)发生的重大问题,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错过问题解决的最佳时机,造成严重后果;(8)八小时以外不能规范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造成不廉洁或重大负面舆情等问题发生;(9)借领导名义违规办理个人事务,谋取私利;(10)对亲属或下属管理不严,出现违法行为及其他不廉洁行为,造成重大舆情或不良后果。
    (二)个性防控重点
    1.办公室。重点对以下六个方面进行防控:(1)文件收发、传阅、保管、流转等工作中,
不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出现失泄密的情况;(2)档案管理不规范,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私自出借档案,出现丢失或损毁,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3)印章管理不严,违规使用印章或印章被盗用、丢失;(4)未按规定,超规格、超标准组织会议,或借办会之机为他人谋取利益;(5)利用在领导身边工作的便利,为委托人谋利或变相谋利;(6)其他泄露工作秘密,造成不廉洁问题发生。
    2.计划财务装备部。重点对以下八个方面进行防控:(1)违规私设“小金库”“账外账”,坐支、截留、挪用资金、公款私存;(2)财务人员对经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票据不真实、附件不齐全、审批程序不完善的支出;(3)违规发放奖金补贴;(4)国有资产管理混乱,资产不入账、违规占用处置资产;(5)政府采购、招投标不按规定程序,接受相关单位和个人吃请、和他人串通暗箱操作,索要钱物;(6)食堂管理人员接受供货商吃请、菜品以次充好,虚列支出;(7)违规使用公车、公油私加、私车公养、虚报费用;(8)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违规报销用公款购买地方名贵土特产、高档烟酒、礼品,公款旅游、、超标准接待等费用。
    3.检务督察部。重点对以下六个方面进行防控:(1)在督察检察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及
上级检察机关的规定、决定时,不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弄虚作假,甚至故意隐瞒;(2)对干警的警示教育不深入,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督促检查走过场;(3)在开展执法督察过程中,接受当事人说情吃请或收受钱物等情况;(4)在检察官追责惩戒工作中,检务督察人员对办案业务不熟、监督工作能力欠缺,造成畸轻畸重的情况;(5)在内部审计过程中,怕得罪人,过不了“人情关”,或接受请托人吃请,不敢坚持原则,大胆开展内部审计工作;(6)在巡察工作中,存在工作开展不扎实、不能精准发现问题,发现问题不敢逗硬的情况。
    4.检察技术信息部。重点对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防控:(1)在技术办案中,受当事人说情影响,接受当事人吃请、贿赂,造成出具的意见不客观、真实;(2)在信息化建设中招标、购置设备、器材等过程中,拟定的招标技术参数设置有倾向性、限制性。
    5.政治部司法警察支队。重点对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防控:(1)司法警察执行司法办案任务中,受到人情、金钱诱惑,泄漏案件秘密、通风报信等;(2)使用警械时出现伤人和在训练中出现支遗失、械具使用等安全隐患;(3)送达法律文书发生拖延、遗失、损毁等安全事件。
    6.政治部干部处。重点对以下五个方面进行防控:(1)在选人用人上,容易出现跑风漏气、考察不严的现象,对拉票、贿选等不能及时发现、报告制止,存在其他违规操作的情况;(2)在工资、津补贴办理过程中,办理工资标准不一、发放津补贴政策把握不准确;(3)在公招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过程中,接受当事人请托,谋取私利的行为;(4)违规向培训机构泄露公招考生的信息,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5)在管理人事档案过程中,伪造涂改干部人事档案等情形。
    7.政治部宣传处。重点对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防控:(1)在对外宣传工作中,对热点、难点问题情况不明、把关不严,未经审核,随意发布信息,造成不良影响;(2)搞照顾、搞平衡,接受当事人吃请,在奖励工作中,存在不符合表彰奖励要求,而被表彰的情况;(3)在意识形态上,对外宣稿件把关不严,致使文章内容出现违背党和国家基本方针、政策、法律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