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接上级通知,我公司车辆属于公务用车管理范畴,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有关精神及上级有关部门车辆管理办法,同时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好用车保障,即日起正式实行车辆审批,严格执行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并履行如下审批流程:
1、县城内原则上不再派车,1小时以上县城内会议一律不派车,1小时内会议2人以上的可申请派车;招商接待参观、会议、领导安排紧急事务、3人以上紧急事务、携带大宗文件或重要资料的可申请派车。
2、去开发区、乡镇、厂房、公寓等的县内用车,根据工作计划提前3小时审批(企业),紧急事项除外。
3、县外部分需至少提前1天填写出差审批单(纸质版)。
4、除在公司协议酒店进行的公务商务接待活动外,县城内的其余酒店接待一律不准开公车。经领导同意的特殊情形除外。
5、严厉杜绝公车私用行为,一经发现参照《车辆管理制度》第九条处罚。审车时间
6、审批流程:填写用车申请(企业-工作台-审批-用车,填写完整,时间具体到分)---行政人事部调度车辆情况----答复(同意、驳回、理由)---用车人填写登记表---领取钥匙或派车---交回钥匙---完善登记表。
7、县城外往返里程10公里及以上,经调度无车辆,开私家车完成的公务活动,经行政人事部登记事由、单次记里程,1月1统计,报董事长批准,按2/公里给予补贴,违
章等一律由驾乘人员负责,未经调度、登记的,一律不予补贴。
8、当日20:00前返回及非次日7:00之前出发的,一律禁止将车开回家过夜,其余事项确需用车的,一事一议。
9、本办法自年月日试行。
年月日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