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强度实测实量规范
1、混凝土开盘前,对使用的水泥、砂、石料等原材料必须首先进行试验,试配。原材料合格后方可使用。
开盘后原材料必须要求现场抽取混凝土试样(甲方在场)。
2、混凝土施工有条件情况下尽量整体浇灌,特殊情况时施工缝的位置必须按设计要求留置,继续施工时施工缝必须采用澎胀剂等有关规范做法进行处理。浇灌后的混凝土在12小时内必须设专人覆盖并养护。
3、砂、石含泥量要严格控制:
砂子含泥量: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含泥量≤3%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含泥量≤5%
石子含泥量: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含泥量≤1%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25—C15时含泥量≤2%
4、严格混凝土加水量:
槎保证混凝土和易性、坍落度,现场抽测混凝土坍落度不合格,严禁使用。使用的磅称应随时检查。
5、严格避免现浇混凝土质量通病的发生:
露筋、蜂窝、孔洞、夹碴、疏松、裂缝、缺棱掉角、棱角不顺直、翘曲不平、飞边凸肋、掉皮起砂、胀模变形、跑模位移。接槎不实等。
二、现场验收实测项目规范:
独立基础允许偏差10mm
柱梁允许偏差8mm
剪力墙允许偏差5mm
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8mm
2、垂直度:层高≤5米允许偏差8mm
层高>5米允许偏差10mm
3、标 高:层高允许偏差±10mm
全高允许偏差±30mm
4、裁面尺寸:允许偏差+8mm;-5mm
5、柱层间错位:允许偏差8mm
以上施工队首先预检,合格后请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抽测。
土方工程及回填土质量要求
1、基底不得超挖,超过基底标高,出现超挖地方,必须取得设计单位同意,施工队不得私自处理。(坟、坑、井等软土层)
2、雨季施工时,基槽、坑底要预留30cm土层,在打混凝土垫层前再挖至设计标高,以防清槽时,超过标高。
3、钎探完成后,应作好标记,保护好钎孔,经设计、勘测验收后,钎孔进行灌砂。灌砂时每填入30cm左右,用木棍或钢筋棍捣实一次,钎孔灌砂必须密实。
4、回填土优先利用挖出的原土。 雨季施工,挖出的土最好堆集覆盖,防止下雨含水率太高。不得含有有机杂质(草根、树根等)使用前应过筛,其粒径不大于5厘米,含水要符合规定。
5、回填土应分层铺摊,用蛙式打夯机夯实时,每层铺土厚度不大于25厘米(人工打夯不大于20厘米)。严禁铺填超厚或车辆直接倒土入槽。严禁采用“水夯”。局部采用人工夯时,也要保证质量。
6、回填土每层至少夯打三遍,打夯应一夯压半夯,夯夯相接,行行相连。
7、每层填土夯实后,按规范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干土质量密度达到要求后,再进行上一层的铺土。干密度合格率不低于90%。
8、回填土太湿,出现“橡皮土”现象,必须将“橡皮土”挖出。重新换好土再夯实,回填土太干时要适当洒水润湿。
9、回填夯实中,要注意保护管道,防止位移或损坏。
10、回填土工程允许偏差:顶面标高:+0,-50mm,表面平整度20mm。
11、灰土工程,严格控制配合比,拌合时必须均匀一致,至少翻拌两次,拌合的灰土颜要一致。
12、灰土施工时要控制好含水量(手紧握成团,两指轻捏即碎),铺土厚度及夯实要求同上。
基本要求:配料正确,拌合均匀,分层虚铺厚度合格,夯压密实,表面无松散,表面无起皮。夯实中,分层留接槎的位置,方法正确,接槎密实平整,甩槎时,层次之间不少于5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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