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与申请 人关系 | 婚姻 状况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
申请人 | 本人 | |||||||||
申 请 家 庭 成 员 | ||||||||||
申请人单位地址 | 单位 | |||||||||
申请家庭通信地址 | 申请家庭 | |||||||||
申请人户口情况 | 本区居民户口( ) 其他 | |||||||||
申请人引进时间 | 引进时学历/职称/技能等级 | 最高学历/职称/技能等级 | ||||||||
配偶引进时间 | 引进时学历/职称/技能等级 | 最高学历/职称/技能等级 | ||||||||
区内有无个人房产 | 有( ) 现有住房建筑面积 ㎡ 无( ) | |||||||||
申请类型 | 货币型人才房 | |||||||||
本人已阅读填表说明,并承诺遵照《余杭区人才专项用房申购、租赁政策实施细则(试行)》(余政办〔2013〕315号)文件规定申请人才专项房,对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隐瞒,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配偶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申请人单位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镇、街道(开发区)或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人社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杭州人才房申请条件 |
填 表 说 明
1、“申请家庭成员”栏: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籍不论是否在余杭区内均需填写其基本信息。
2、“婚姻状况”栏:按“已婚”、“未婚”、“离异”、“再婚”、“丧偶”填写。
3、申请家庭应填写“工作单位”。有工作单位或个体经营人员填写所在单位或商户全称,无业人员填写“无业”,全日制在校学生填写“在校生”,现役军人填写“军人”,申请人配偶为农业户籍无业人员填写“务农”。
4、“申请人户口情况”栏:根据申请人实际,在“本区居民户口”和“其他”间选择其一填写。
5、“申请人引进时间”栏: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引进时间以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交记录为准。
6、“申请人引进时学历/职称/技能等级”及“申请人最高学历/职称/技能等级”栏:申请人的学历、职称或技能等级按引进时的和目前取得的最高学历、职称或技能等级分别填写。
7、“配偶引进时间”、“配偶引进时学历/职称/技能等级”及“配偶最高学历/职称/技能等级”栏:在配偶也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情况下填写相关信息。
8、“区内有无个人房产”栏:根据申请人夫妻及其家庭成员名下在我区内有无房屋产权的实际填写,如有,房屋建筑面积按照房屋产权证上的建筑面积填写。
9、申请人及配偶在表格签名盖章处签名并盖私章(手印)。
10、“申请人单位初审意见”栏:由单位签意见并加盖公章。证明内容大致为:“×××为我单位职工。经我单位审核、公示,提供材料属实,符合余杭区人才房申请条件。同意其申购人才专项用房。”
11、“镇、街道(开发区)审核意见或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等栏:个人及申报单位不要填写,由镇、街(开发区)或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填写意见并签章。
12、本表一式两份,用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按填表说明要求完整填报并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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