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经开社〔2011〕129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63号)、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11〕13号)要求,现将我区2011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年龄 新生入学年龄满6周岁(2004年9月1日——2005年8月31日出生)。 2011年6月18日至19日。 三、招生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市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临时居住地(以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为依据)所在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 2.“就近入学”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市区户籍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由教育服务区学校优先安排入学。 四、招生方法 1.我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向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则分别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教育服务区; (2)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寄养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及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 (3)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在我区某小学教育服务区,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杭州市区其他地区;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凭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过渡期后转回户籍所在地就近学校就读。集体户口家庭儿童,向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 2.确保适龄特殊儿童入学。盲童直接向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聋人儿童向市聋人学校报名就读。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招生工作遵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63号)执行。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已取得暂住证并至今年8月底前已在我区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同时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在我市交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的,可以在我区提出就学申请。 4.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具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在杭留学回国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教高中[2008]24号)规定办理。 5.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杭州警备区政治部关于认真做好驻杭部队干部随军随调配偶子女就业就学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297号)文件有关要求,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以上、被大区级以上或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残疾六级以上、从事飞行或舰艇等艰苦工作、驻海岛部队的军人,其子女需到委托监护人所在地借读的,我区安排就近入学。 6.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其在杭委托监护人户口在我区的,安排就近入学: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和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口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杭州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杭州市区的学生。 五、报名材料 (一)常住户口学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户口簿; 2.房产证; 3.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二)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家庭户籍本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暂住证或房产证; 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开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4.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杭州市区交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的凭证; 5.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六、报名申请办法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可根据教育服务区范围到相关小学办理报名申请手续,学校根据政策受理、登记、审核和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对于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如教育服务区学校接受有困难,由教育服务区学校受理登记后报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调配。 附件: 1、2011年开发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2011年开发区各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3、2011年开发区各公办小学教育服务区 4、2011年开发区公办小学新生报名登记表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教育 公办小学 招生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委办、人劳局、财政局、招商局、经发局、工会、下沙街道、白杨街道、高教办、各高校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11年6月8日印发
附件1: 2011年开发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时间 | 工 作 | 备 注 | 1 | 6月10日前 | 公布招生方案 | 开发区外网、各校网站等 | 2 | 6月18、19日 | 各校接受报名申请 | | 3 | 6月27日 | 各校上报报名情况 | 电子稿 | 4 | 7月1日 | 公布第一次报名录取名单 | 网站、短信等 | 5 | 7月2日 | 各校补报名 | | 6 | 7月3日 | 各校上报补报名情况 | 电子稿 | 7 | 7月4日 | 完成全区协调 | 网站、短信等 | 8 | 7月9日 | 公布第二次报名录取名单 | 网站、短信等 | | | | |
附件2: 2011年开发区各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序号 | 学 校 | 杭州人才房申请条件 计划招生班级数 | 备 注 | 1 | 下沙中心小学 | 5 | 小班化学校 | 2 | 下沙第二小学 | 4 | | 3 | 学林街小学 | 4 | | 4 | 文海实验小学 | 6 | 小班化学校 | 5 | 学正小学 | 6 | 小班化学校 | 6 | 景苑小学 | 6 | | | | | |
附件3: 2011年开发区各公办小学教育服务区 序号 | 学 校 | 常住户口学生 | 非常住户口学生 (以暂住证为准) | 1 | 下沙第一小学 | 新沙、新元、松合、上沙、下沙、高沙 | 新沙、新元、松合、上沙、下沙、高沙 | 2 | 下沙第二小学 | 湾南、东方、元成 | 湾南、东方、元成、开发区辖区文汇北路以西、德胜路以北、乔下线以东区块 | 3 | 景苑小学 | 七格、智格、头格、中沙、景园小区 | 七格、智格、头格、中沙、景园小区 | 4 | 学林街小学 | 铭和苑、龙湖滟澜山等 | 开发区(1号路以东、6号路以北、11号路以西、德胜路以南区块)、武警农场、军区农场 | 5 | 文海实验小学 | 白杨街道(1号路以东、6号路以北、德胜路以南区块) | 开发区11号路以东、6号路以北、德胜路以南区块 | 6 | 学正小学 | 白杨街道(1号路以东、6号路以南区块) | 白杨街道1号路以东、6号路以南区块;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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