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美国参议院众议院的选举和权利划分
⾸先我们要明⽩⼀件事情,国内对美国国会两院的翻译是有偏差的。
参议院的正确翻译应该是元⽼院。
众议院的正确翻译应该是代表院。
1、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及总统任命的官员须经参议院。参议院有权在特定条件下复选副总统。
2、众议院有权提出财政案和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总统。但弹劾案须经参议院审判。
7月汽车销量排行榜己组词3、副总统是参议院的当然议长;⽽众议院议长是全院⼤会选举产⽣
黎诺懿个人资料前者⼿握⼈事权,总统以及总统认命的官员需要元⽼院同意,⽽代表院⽆权过问。
抖音怎么发作品?20年10⽉26⽇,美国国会参议院以51-48的投票⽐例,表决经过了总统特朗普对埃⽶·科妮·出任联邦最⾼法院⼤法官的提名。美国最⾼法院称,司法宣誓后,可开端⼯作。这也是美国有史以来最快通过的⼤法官,⽽这也遭到民主党集体的抵制。但是有意见归有意见,制度决定着本次流程的合法性。
后者掌握财政权,所有涉及钱的问题都是代表院的活⼉。
最重要的是,代表院的提案需要提交给元⽼院通过。何炅为什么不结婚
换句话说,众议院有提出政策法案的权利,但是没有⽴法权;参议院有⽴法权,但只能等待众议院提案。
这就意味着,两者之间的地位并不是教科书上所说的互相牵制的对等地位。相反,元⽼院的权⼒远远⼤于代表院,根本⽬的就是避免民粹裹挟民意倒逼上层。但是同时参议院的权利也是受到众议院的监督。背后的实质是:众议院防⽌的是为了避免少数⼈伤害多数⼈;参议院是防⽌滥⽤民意,有时候民意并不代表⼈民的真实意愿;政府相当⼀个执⾏者,宏观上来说代表全体民众的利益,但由于是两党产⽣,必然代表⼀部分⼈的核⼼诉求;法院是定义⾏为是否合法,做背书和正名。
条⽂上的区别可查阅美国宪法或者百度百科,我想回答作为⽴法分⽀在政治上具有意义或指标性的区别。
•第⼀,议员的来源和选区:打个⽐喻会更好地理解,⼀个村⾃我管理,村长说按⼈头投票吧,这时候有的家⼈⼝少,就不同意。于是村长说,那举⾏两轮,第⼀轮按⼈头投票,看看真是的需求和意愿是什么,第⼆轮按照家庭投票,每家选个代表,最终表决。放⼤了看,这就是美国议会制度。在宪法第
未识别的网络⼀条的第⼆款和第三款中,他们指定众议院的众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但是参议院的参议员由各州⽴法机构选举,通常是各州州长或者州长直接任命参议员。美国众议院现共435席,基于各州的⼈⼝划分选区,并定期参照⼈⼝普查结果重划选区,鉴于很多州实在⼈⼝稀少,甚⾄未达到推举1名众议员的选民基数,法律依然保障⾄少每州有1名代表,如地理位置不佳的阿拉斯加州或者⼩州佛蒙特州,以符合众议院之名。建国之初,美国国⽗们最初想设置单独⼀院制,但很快发现众议院似乎是基于⼈数上的民主,⼈⼝较少的联邦州将很难发出⾃⼰的声⾳,所以有了两院制议会。⽬前众议院由民主党控制,有235个席位。美国参议院现共100席,每州均分2席,参议院(Senate)承袭“元⽼院(Senatus)”之名,其实远⽐元⽼院或者英国上议院更具有政治上的制衡⼒。虽然⽬前参议员已经普选产⽣,但是与早期通过州议会选出相⼀致,他们既是州代表,也是选民的代表。⽬前的情况,来⾃民主党52⼈,来⾃共和党45⼈,还有两⼈中⽴
•第⼆,议员的特质和任期:众议院议员任期为2年,服务⼩选区选民,特别在⼤州尤其明显,加州马林郡(Marin County)就能够单独选出⼀名联邦众议员。众议员天⽣就是⼈民的喉⾆,所以任期很短,以便最⼤程度与选区民意⼀致,加之⼩选区选民对议员要求较⾼,议员要⼲的活要做的事反⽽多,⾝为妇产科医师的罗恩·保罗(Ron Paul)众议员就是经营选区颇为得⼒,甚⾄重划选区亦不受影响因⽽先后连任20多年的绝佳例⼦;参议院议员任期为6年,天然的州代表,服务全州选民,出⾝属性或者学历背景往往好于众议员,由于任期长(6年,甚⾄长于⼀届总统任期),两位代表⼜互不竞
争,因⽽较为稳定,很多想提出⾃⼰⽴法见解或者政治理念的⼈物更乐于在宽松的参议院提供服务,例如被誉为“参议院雄狮”的肯尼迪总统胞弟爱德华·肯尼迪(Edward Kennedy)任职马萨诸塞州联邦参议员长达47年之久(这⼀席位的前任正是肯尼迪总统本⼈),并成功推动了诸如《民权法案》、《选举权法》、《美国残疾⼈保护法》以及《家庭与医疗假法》等影响颇为深远的⽴法案。
•第三,⽴法与制衡:众议院是天⽣的⽴法机构,体现民意和党派政治,议员随民意⽽动,归属于各⾃的党派⽴场,众议员个⼈作⽤有限,很难独⽴影响⽴法议程,但仍有义务通过议事规则替所在选区争取权益。众议院是税案的发源地,因为美国建国者认为税收与民众的切⾝利益相关,因此只有众议院能够⾸唱税案(就是加、减税的事只能由众议院发起,参议院不能⾸先提出);参议院,民意像把双刃剑,⾯对煽风点⽕的⼈,参议院的作⽤就体现了。由
众议院发起,参议院不能⾸先提出);参议院,民意像把双刃剑,⾯对煽风点⽕的⼈,参议院的作⽤就体现了。由于参议院的学院派特质,加之议员的任期颇有保障,⾃⾝机构稳定(每2年仅重新选举三分之⼀的席位),所以应对狂民情绪的时候就是众议院的橡⽪檫了。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略有不同,出于对联邦内各州的礼遇,参议员能够充分保障其发⾔权,就是参议员想不吃饭不停地说也是可以的,⽆论是否有听众。最有名的例⼦是瑟蒙德(Strom Thurmond)参议员通过24⼩时的发⾔仍然没能阻挡《1957年民权法案》以及2013年保罗(Rand Paul)参议员通过13⼩时的发⾔阻⽌布伦南出任中情局局长。虽然奥巴马总统在任内削弱了单个参议员阻挡议案的权⼒,但是很多任命和⽴法仍然
需要60票的程序性⽀持(记住不是半数,甚⾄第⼀次世界⼤战期间武装商船案爆发之后仍然需要67票,直⾄1975年民权法案年代被压缩为60票)才能依靠终结辩论结束参议员的拉布战术。其实美国建国者的初衷正是这种低效率,他们希望在参议院给少数派和学者们留有空间和尊严(哪怕是硕果仅存的),同时也看到民主并不是民主的全部,有时⼈民也并不总能知道⾃⼰真正想要什么。参议院建⽴的基⽯正在于这种民主的悖论。参议院也拥有众议院不具备的某些权⼒,其中最重要的⼀项可能体现在美国联邦最⾼法院⼤法官的任命上,总统拥有提名权,⽽参议院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2017年特朗普总统命令共和党⼈修改了议事规则,⽬前确认最⾼法院⼤法官只需要简单多数51票),总统和参议院共同属意的⼈选将获得司法分⽀中最重要的9个终⾝制席位之⼀。
•第四,未来和出路:众议院议员⼀般在结束代表⽣涯后重新回到⾃⼰的⽣活中,呵呵,民间才是众议员的乐⼟,少数幸运⼉成为参议院的辩⼿;参议院则是⾏政和司法分⽀的⼈才库,看看佛蒙特州桑德斯参议员、德州克鲁兹参议员和佛罗⾥达州卢⽐奥参议员的抱负就知道了,别忘了奥巴马总统和拜登副总统也曾经是联邦参议员。参议院也为最⾼法院输送了不少杰出⼈物,他们在参议院任内信奉的⽴法理念也影响着司法对于公平正义的理解,有机会可以去看看⾬果-布莱克(Hugo Black)⼤法官的传记,还有舍曼·明顿(Sherman Minton)⼤法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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