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简单题及答案汇总
1.什么是制度?什么是政治制度?
制度是由一系列规则构成的体系,是人类社会各种关系的反映和体现。(2分)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制度指的是一个社会为确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约束规则,(2分)狭义的制度指的就是正式约束及其结构化的形式,特别是社会组织机构及其所遵循的规则。(2分)
按照传统的看法,政治制度指的是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2分)从更为宽泛的角度看,政治制度是指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政治实体遵行的各类准则或规范。(2分)
2.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有哪些基本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宪法制度,政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元首制度,国家行政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举制度,以及基层自治
与民主制度等。(少1项扣1分)
3.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有哪些特?
第一,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具有广泛的阶级基础。(2分)
第二,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2分)
第三,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分)
第四,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具有本质上的优越性。(2分)
第五,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能够实现自身的改革和完善。(2分)
4.何谓“依法治国”?如何“依法治国”?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
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制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
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所以依法治国实际上就是实行法治。(4分)
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这就要求国家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建立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分)
依法治国突出表现在依法行政方面。(2分)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还必须以司法公正为目标,推进司法体制改革(2分)。
5.电子政务有哪些优点?
第一,电子政务可以实现信息、资源和组织的高度整合(2分)
第二,电子政务具有良好的交互性。(2分)
第三,电子政务可以促进政务公开。(2分)
第四,电子政务可以提高行政效率。(2分)
第五,电子政务有利于提高政治参与的水平。(2分)
10.什么是国家机构?我国国家机构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和管理的职能,按照一定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的总称。它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等。(4分)
具体内容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国家元首机关;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国家最高军事机关,领导全国的武装力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众性自治组织。(6分)
国家机构组织活动原则:
1.        民主集中制原则
2.        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3.        众路线的原则
4.        精简和效率的原则
5.        责任制原则
11.公民与人民有什么不同含义?
在我国,公民与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区别是
1.范畴不同。公民是与外国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人民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
2.范围不同。我国公民的范围较人民的范围更为广泛。公民中除人民外,还包括人民的敌人。
3.后果不同。公民中的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全部义务:公民中的敌人,则不能享有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公民的某些光荣义务。
13.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包括哪些方面?
组织和领导国家的立法和执法活动;(2分)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加强对人民军队的领导;(2分)
领导和管理干部工作;(2分)
组织和动员社会;(2分)
重视思想政治工作。(2分)
1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什么?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
制宪和修宪权;
监督宪法实施权;
立法权;
其他方面的职权。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权
立法权;
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
宪法实施的监督权;
对国家机关其他工作的监督权;
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权;
对国家生活中重要问题的决定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以上少1项扣1分)
18.简述宪法中规定的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
按照宪法规定,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4分)国务院对全国的行政领导权,包括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制定其它能够影响全国所有地方政府和居民的政策和措施,对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具有绝对的、集中的权威和权力。(6分)
19.总理负责制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第一,总理全面领导国务院工作,国务院的工作由总理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总理是国务院的惟一法定责任人和最高领导人。(2分)
第二,在国务院内部,实行总理负责制。只有总理才是国务院的负责人,其他国务院组成人员只是总理的助手,并只对总理承担责任。(2分)
第三,总理享有国务院职责范围内的决策权。(2分)
第四,总理享有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及其他国务院工作人员的提名权(2分)
第五,总理享有决定、命令、行政法规和议案的签署权。(2分)
20.简述国务院的职权。
    国务院的职权属于执行性质的权力。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拥有广泛、全面、统一领导国家行政活动的直接权力,以及为了保障这种领导得以实现的间接权力。
  (1)国务院的直接权力:
  行政立法和制令权; 对国务院机构和地方政府的行政领导权; 行政管理权;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权; 外交权。 (5分)
  (2)国务院的间接权力: 立法提案权; 否决权; 戒严权;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的形式授予的其它权力。(5分)
21.什么是行政监督?我国行政监督体制是怎样的?
  行政监督是指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是否合乎宪法和法律而实施的全面监察与督促。(1分)它包括:
  (1)上级监督
  上级行政机关或行政领导有权对下级行政机关及其人员实施监督:通过撤销 下级不适当的决定、命令,考核、奖惩 下级人员,指导、检查、督促 下级工作实施行政监督;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 撤销下级政府做出的错误的行政决定。 (3分)
  (2)审计监督
  国家审计机关通过对行政机关的财政、财务和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价的方式,监督国家预算的分配与使用是否合法、合理和有益,以预防和纠正国家财政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行为。(3分)
  (3)监察监督
  国家行政监察机关通过检查、调查与处理等方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监督。
  国务院行政监察机构是国家监察部。
  地方政府监察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同时接受所在政府和上级国家行政监察机关的领导。(3分)
22.什么是行政区划?其意义何在?
   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国土和政治、行政权力的划分。通常在中央政府或组成联邦的次级地方政府的统一权威下,将国土或本地方区域加以一定的划分,形成一个个相互区别的区域,并在其上建立相应的政治、行政等国家机关组织,(7分)以方便国家或地方的管理,实现国家或次级地方的统治职能。(3 分)
26.什么是民族自治地方?它有哪些基本形式?
    民族自治地方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上建立的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等条件,并参酌历史情况,可以建立以一个或者几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自治地方。(5分)
民族自治地方的基本形式有:
(1)以一个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
(2)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
(3)以一个较大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其中包括级别不同的若干较小规模的其它民族聚居区而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
(4)一个民族在多处有聚居区的,建立多个自治地方。
(5)对于有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因地域太小、人口太少,不宜建立自治地方和设立自治机关的,则通过在这些地区设立民族乡的办法,使这些地区的少数民族也能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民族乡是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补充。(5分)
27.简述一国两制的内涵及其核心内容。
    “一国两制” 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就是在国家的部分地区,实行不同于其他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这些地区的政府虽然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但性质仍然是国家的地方政府,不具有主权国家的性质和地位,不能行使国家主权。(4分)
“一国两制”的核心主要有以下两点:“一国两制”制度的实施,首先必须保证国家的统一。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就是在国家的部分地区,实行不同于其他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这些实行不同制度的地区,是国家的组成部分,是统一国家的不可分隔的一部分;
其次,说 “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10亿人口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6分)
30.法院的工作方式是什么?
(1)合议制
法院审判案件,实行合议制。
合议制的形式是合议庭。合议庭是由审判人员集体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3分)
(2)两审终审制
法院审判案件,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法院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
两审终审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终结审判的制度。上级法院的第二审判决、裁定,就是终审判决、裁定。(3分)
(3)审判委员会
各级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