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我国国家机构》知识点
第一框  国家权力机关
1、我国国家权力机关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的重大事务。
2、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1)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地方立法权。
(2)决定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3)任免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和法律享有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罢免的权力。
(4)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第二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3、任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4、职权:
(1)公布法律、发布命令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2)任免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3)外事权
(4)荣典权(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
第三框  国家行政机关
1、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
2、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3、人民政府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的原因: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是人民授予的。
5、行政机关的职权:
(1)我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2)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6、行政机关如何行使政权?
①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
②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③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第四框  国家监察机关
1、含义: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组成: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3、对象: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
4、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国家最高
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他负责,受它监督,同时还对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受它监督。
5、监察委员会如何行使监察权?
①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②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③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5、监察机关的职责:
(1)监督职责。监督是监察委员会的首要职责。
(2)调查职责。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是监察委员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3)处置职责。
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进行问责;
对涉嫌职务犯罪,将调查结果已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出公诉;
对监察队形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第五框  国家司法机关
一、人民法院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2、我国设立、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
3、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
    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4、人民法院应该怎么做?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二、人民检察院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3、人民检察院的职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4、人民检察院如何行使职权:
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②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