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设计】⾼⼀政治必修三《政治与法治》5.1⼈民代表⼤会:我国的国家
第⼆单元 ⼈民当家作主
第五课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第1 框 ⼈民代表⼤会:我国的国家权⼒机关
【教材分析】
本单元围绕“ ⼈民当家作主”,探究了富有中国特⾊的政治制度和中国优势的民主形式,使⼈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制度安排上,显现于国家政治⽣活和社会⽣活的丰富实践中。实现⼈民当家作主,是⼈民民主专政国家的本质要求。
第五课围绕我国的⼈民代表⼤会制度,重在说明⼈民代表⼤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保证⼈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完善⼈民代表⼤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内容。主要探究了:⼈民⾏使国家权⼒的机关,肩负⼈民重托的⼈⼤代表,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民代表⼤会制度的优势。
第⼀框“ ⼈民代表⼤会:我国的国家权⼒机关”,介绍了我国的政体是与我国的国体先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第⼀⽬介绍了我国国家权⼒机关的地位、政权、⼈⼤代表的权利等知识。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教学⽬标与核⼼素养】
⼀、教学⽬标
1. 必备知识:理解并熟记⼈民代表⼤会的性质、地位、职权和⼈⼤代表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区分⼈民代表⼤会和⼈民代表⼤会代表的职权、国家⽴法机关和国家权⼒机关,培养提⾼学⽣的合作探究能⼒和⽐较分析能⼒。
2. 关键能⼒:结合“两会精神”,探究有关⼈民代表⼤会和⼈⼤代表的问题,提⾼运⽤马克思主义⽴场、观点、⽅法分析政治⽣活的能⼒。
⼆、学科核⼼素养
1. 政治认同:认同⼈民代表⼤会是代表⼈民利益,理解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最真实的民主。
2. 科学精神:明确我国的国情,理解建⽴⼈民代表⼤会使⼈民间接⾏使国家权⼒的必然性。理解⼈⼤代表代表⼈民⾏使权⼒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3. 法治意识:明确国家权⼒机关在宪法和相关法律范围内⾏使权⼒;国家权⼒机关是党依照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上升成为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
4. 公共参与:通过⾛访当地⼈⼤代表,感悟“⼈⼤代表代表⼈民”观点的正确性,树⽴有意见和建议可以反映给⼈⼤代表和监督⼈⼤代表⼯作的意识。
【教学重难点】
1. 教学重点:⼈民代表⼤会的性质、地位和职权;理解⼈⼤代表的权利。
2. 教学难点:区分⼈⼤的职权;区分⼈⼤代表的职权。
【课前准备】
结合预习导学案预习本课,对教材进⾏初步了解。
【教学过程】
【导⼊新课】
第⼗三届全国⼈民代表⼤会第⼆次会议3 ⽉15⽇上午在北京闭幕。来⾃全国各⾏各业的近3000名全国
⼈⼤代表履职尽责,为发展谋⼤计,为兴业献良策,汇聚起同⼼共筑中国梦的磅礴⼒量。到这⾥,同学们⼀定有很多疑惑,⽐如中华⼈民共和国⼀切权⼒属于⼈民,然⽽仅有不到3000名⼈⼤代表就能表决通过关系13亿⼈民的⼤事,这⽭盾吗?⼈民是如何⾏使国家权⼒的?全国⼈⼤是怎样的机关?等等。让我们带着⼀系列的疑惑开始本节课的学习。
【进⾏新课】
⼀、⼈民⾏使国家权⼒的机关
议题⼀:全国⼈⼤肩负⼈民重托
议题情境:视频《第⼗三届全国⼈民代表⼤会第⼆次会议闭幕》。
议题问题:1. 中华⼈民共和国⼀切权⼒属于⼈民,然⽽仅有不到3000名⼈⼤代表就能表决通过关系13亿⼈民的⼤事,这⽭盾吗?为什么?
2. 归纳视频中全国⼈⼤代表投票表决的事项,说明全国⼈⼤分别在⾏使什么职权?
3. 视频中全国⼈⼤表决通过了⼀系列的法律和决定,那么全国⼈⼤是这些法律和决定的执⾏者吗?为什么?
4. 全国性的重⼤事项由全国⼈⼤决定,那么地⽅性的重⼤事项谁来决定?
5. 全国⼈⼤⼀年召开⼀次,那全国⼈⼤必会期间,国家权⼒机关如何运转?
学⽣活动:学⽣⾃主探究问题,结合⾃主预习和教材知识组织答案,⾃由发⾔,其他同学随时补充。
教师活动:点评学⽣发⾔,引导学⽣补充,归纳讲解知识点。
知识点:1. ⼈民通过⼈民代表⼤会⾏使管理国家的权⼒。
(1 )我国宪法规定,⼈民⾏使国家权⼒的机关是全国⼈民代表⼤会和地⽅各级⼈民代表⼤会。
(2 )⼴⼤⼈民通过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国家权⼒机关,代表⼈民统⼀⾏使国家权⼒,决定全国和各级地⽅的⼀切重⼤事务。
2. 全国⼈民代表⼤会的主要职权。(最⾼职权)
⼈⼤职权判断要点
⽴法权制定、修改、废除法律,解释法律
决定权决定事情(通过 ……的决定)
任免权选举、任命、罢免⼈员
监督权宪法法律的实施;监督国家⾏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的运⾏
注意问题
( 1)不要⽤材料中“决定”这个词来判断
( 2)听取、审议上年度的⼯作报告是监督权
( 3)通过、批准本年度的⼯作报告(将要执⾏)
属决定权
教师活动:展⽰视频截图,请学⽣判断这是全国⼈⼤⾏使什么职权?(详见课件)
3. 全国⼈⼤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全国⼈民代表⼤会是我国最⾼国家权⼒机关。全国⼈民代表⼤会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地位,国家⾏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民代表⼤会产⽣,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 地⽅各级⼈民代表⼤会。
是本⾏政区域内⼈民⾏使国家权⼒的机关,本⾏政区域内的⼀切重⼤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它与全国⼈民代表⼤会⼀起构成了我国权⼒机关的完整体系。
5. ⼈⼤常委会——全国⼈⼤的常设机关。
①地位: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民代表⼤会的常设机关,是最⾼国家权⼒机关的组成部分。
②产⽣:它由全国⼈民代表⼤会选举产⽣。
③权责:对全国⼈民代表⼤会负责并报告⼯作,⾏使宪法规定的⽴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以及全国⼈民代表⼤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④专门委员会:为了更好地开展经常性⼯作,全国⼈民代表⼤会设⽴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民代表⼤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肩负⼈民重托的⼈⼤代表
议题⼆:⼈⼤代表:⼈民利益的代⾔⼈
2018 年3⽉第⼗三届全国⼈⼤⼀次会议召开之前,全国⼈⼤代表选举⼯作完成,共产⽣2980名代表。
议题情境:1. 视频《第⼗三届全国⼈⼤代表的构成》。
2. ⼗三届全国⼈⼤⼀次会议⾸次开设“代表通道”,⼗三届全国⼈⼤⼆次会议的代表通道亮相代表该更多。这些⼈⼤代表以通道采访的形式表达⼈⼤代表⼼声,携民意,献良策,展现代表风采。
议题问题:1. 这些全国⼈⼤代表是如何产⽣的?宪法和法律赋予他们什么样的法律地位?
2.“ 民之所呼,‘会’有所应” 。结合实例,说说全国⼈⼤代表是怎样做到“民之所呼,‘会’有所应”的?
学⽣活动:学⽣查教材,解决问题。
教师活动:点评学⽣发⾔,引导学⽣补充,归纳讲解知识点。
知识点:1. ⼈⼤代表的产⽣。
知识点:1. ⼈⼤代表的产⽣。
(1 )县级、乡级⼈⼤代表是有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
(2 )全国、省级、设区的市级⼈⼤代表是由下⼀级⼈⼤选举产⽣。也就是间接选举产⽣。
(概念)直接选举:由选民通过直接投票⽅式进⾏的选举,是民意的直接表达。
间接选举:由选民选出的,代表他们进⾏的选举,是民意的间接表达。
2. ⼈⼤代表的法律地位。
(1) 全国⼈民代表⼤会的代表是最⾼国家权⼒机关的组成⼈员。
(2) 地⽅各级⼈民代表⼤会的代表是地⽅各级国家权⼒机关的组成⼈员。
各级⼈⼤代表在国家权⼒机关及各级地⽅国家权⼒机关代表⼈民⾏使国家权⼒。
3. ⼈⼤代表的职权。
在⼈民代表⼤会会议期间,⼈⼤代表的职权包括:提案权、表决权、审议权、质询权等。
4 .⼈⼤代表的职责。
(1) 在⼈民代表⼤会闭会期间,各级⼈⼤代表应与⼈民众保持密切联系,采取多种⽅式经常听取意见和要求,回答询问,帮助所在地⽅的⼈民政府推进⼯作。要进⼀步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更好发挥⼈⼤代表作⽤。
(2) ⼈⼤代表是⼈民利益的代⾔⼈。他们来⾃⼈民,肩负⼈民的重托,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努⼒为⼈民服务,并⾃觉接受⼈民的监督。
5.(拓展延伸)正确认识⼈⼤代表的权限。
(1) 不能认为我国的国家权⼒属于⼈⼤代表。在我国,⼈民当家作主,国家的⼀切权⼒属于⼈民。
(2) ⼈⼤代表个⼈不能直接处理国家问题。⼈⼤代表可以参加⾏使国家权⼒,但个⼈对于国家和公共事务⽆权作出任何的决议、决定。
【⼩结本课】
本节内容主要讲述了我国⼈民代表⼤会的有关知识,通过对⼈民代表⼤会的性质、组成、职权以及⼈⼤代表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的理解与把握,进⼀步感受我们的国家是⼈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是为⼈民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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