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区韶亮羊庄、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
【案由】行政  行政行为种类  行政批准 
【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04.24 
【案件字号】(2020)粤行终309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林劲标戴剑飞郭琼瑜 
【审理法官】林劲标戴剑飞郭琼瑜 
【文书类型】裁定书 
【当事人】武江区韶亮羊庄;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 
【当事人】武江区韶亮羊庄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 
【当事人-公司】武江区韶亮羊庄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 
【代理律师/律所】郑淑娥、黄军广东秦唐律师事务所;程晖广东金韶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郑淑娥、黄军广东秦唐律师事务所程晖广东金韶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郑淑娥、黄军程晖 
【代理律所】广东秦唐律师事务所广东金韶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 
【字号名称】行终字 
【原告】武江区韶亮羊庄 
【被告】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 
【本院观点】韶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武江区政府作出的《关于同意〈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9·13"墙体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内部人事管理行为(内部行为)证据驳回起诉可诉性不可诉 
【指导案例标记】
【指导案例排序】
【本院查明】经审查,对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另查明,上诉人在一审提交的证据材料中包括韶关市武江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武江区应急局")于2019年6月13日向上诉人作出的(韶武)应急罚〔201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显示韶关市武江区应急管理局以《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9·13"墙体坍塌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作为证据之一,认为上诉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上诉人处人民币35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武江区政府作出的《关于同意〈韶关市武
江区芙蓉北路“9·13"墙体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二十九条规定:“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本案中,就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9·13"墙体坍塌事故,武江区政府决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该事故调查组作出的《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了对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武江区政府作出的被诉《批复》同意该《事故调查报告》,并要求“严格执行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虽然上诉人一审提交的证据材料中显示武江区应急局之后向上诉人作出了《行政
处罚决定书》。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二款关于“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的规定,关于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对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应否处罚的问题,武江区应急局在之后的行政处罚程序中无权决定,而是应当按照武江区政府的批复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因此,武江区政府作出被诉《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已直接认定了事故责任,且该认定对有关职能部门后续的行政处罚等行为产生了约束力,实际影响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权利义务,具有可诉性。原审法院以该《批复》属于内部行为、内部层级监督事项不具有可诉性为由,裁定驳回上诉人的起诉,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依法应予以纠正。武江区韶亮羊庄上诉主张原审裁定驳回起诉错误,具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采纳。武江区政府答辩主张《批复》不可诉,请求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