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调整通知九篇
社保调整通知 篇1
  为规范经办秩序,营造和谐、有序的经办环境,朝阳区社保中心迁址后,于11月8日起对网上预约取号系统进行优化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号码类别
  调整后预约号码分为网上申报号、普通号、支付号三个类型,单位在取号时应按业务受理范围选择相应取号类型进行取号,并按照预约号码受理范围办理业务。
  1.网上申报号受理范围: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新单位登记和个人新参统业务的单位提交审核材料时预约此号,其他诸如人员增减(最后一人减少除外)、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等业务可直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行办理,无需审核。
  网上申报号预约办理时间:每月5日—月末倒数第二个工作日(其中新单位登记网上申报预约办理截止时间为25日)。
  2.普通号受理范围:包括原征缴科和登记科非网上申报的各项业务(含补缴业务)。
  普通号预约办理时间:每月5日—月末倒数第二个工作日。
  3.支付号受理范围:原支付科的各项业务。
  支付号预约办理时间:全月办理。
  4.注意事项:
  如单位需同时办理网上申报业务和普通业务,请预约网上申报号,可在办理网上申报业务的同时,就地办理普通业务。
  二、取号管理
  1.取号系统调整后,参保单位可提前一天预约下一工作日的号码,预约时间为每日10:00—18:00,请各单位根据取号时间预约取号。取号成功后,打印出的号码单上会显示业务办理楼层和号码激活时间,经办单位可按照号码单的提示到对应楼层激活,每个楼层仅限激活本层对应业务类型的号码。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2.单位取号后如不能前来办理业务,请及时取消预约,避免号码资源浪费。
  3.即日起,我中心将对1年内累计3次取号但未办理业务的单位进行封号处理(未取消预约且未激活视为未办理)。当单位存在一次取号未办理的情况时,取号系统自动给出提示,累计达到3次未办理记录时,系统自动对单位进行封号处理,封号后单位只能登录系统,无法预约号码。被封号的单位需在每周二、四持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一层服务保障科进行备案和提交解封申请,审核无误三个工作日后解封。
  4.各参保单位取号后只能办理本单位业务,不得代为办理其他单位的业务。
  三、叫号须知
  1.社保中心受理业务时将按照预约号码顺序进行叫号,单位激活号码后请不要离开,听到叫号后按号牌显示及时到指定窗口办理,当日上午号仅当日上午有效、当日下午号仅当日下午有效。
  2.各类号码上午激活截止时间为11:45,下午激活截止时间为17:00,截止时间后未激活号码的单位不予受理业务。
  3.如出现叫号系统、经办系统故障或大厅人流量过多等情况,请服从大厅工作人员的安排,按秩序排队办理业务。
  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社保调整通知 篇2
  6月12日,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按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征缴社会保险费和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要求各市县依据省统计局公布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平均工资58406元,月平均工资4867元),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和计发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我省现行社保政策规定,职工实际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核定五项社保缴费基数。实际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按实际工资缴费,但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
  我省各市县将从7月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社保相关缴费基数后,城镇从业人员五项
社保最高缴费基数为14601元(4867×300%),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920.2元(4867×60%),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433.5元(4867×50%)。
  按照我省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应在4867元的60%至300%之间,即参保人员可以在2920.2元至14601元之间自愿选择一个缴费基数缴费,缴费费率为20%,缴费金额在584.04元至2920.2元之间;基本医疗的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为4867元,缴费费率为6%,缴费金额为292.02元。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最低需要缴费876.06元。
社保调整通知 篇3
  随着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公布,度的各项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确定,最低为3082元,最高为23118元。
  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公布,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也将“水涨船高”。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706元;上一年职工月
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118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394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624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082元。
  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也确定。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541.2元、失业保险费92.47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924.8元、失业保险费55.49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16.4元、失业保险费36.98元。
社保调整通知 篇4
  北京市社保中心发布了《关于统一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文中指出北京市职工的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比的6463元提高了623元。度社保缴费基数要参考这个平均工资。从7月份开始执行。
  最近有传闻,如果你上一年度工资涨了,那么你的社保缴费基数也要上调,这意味着到手的工资要变少了。
  实际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呢?如果想了解具体情况,需要先了解几个简单的小知识。
  1、社保年度:北京市规定每年7月至下年的6月为社保年度,同一社保年度里社保缴费基数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