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低社保基数
上海市社会保险基数是指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其中,养老保险费基数自2018年1月1日起,按照《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公告》(沪保办发〔2018〕1号)执行。
上海市最低社保基数为每月3000元,低于3000元的,社保费按照3000元每月支付,但工资收入免征养老保险费的,执行最低社保基数的0.5倍,即1500元每月。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此外,如果缴费人参加原上海人寿、上海联合人寿、上海复星联合健康保险、上海联合人寿医疗保险,基数按照以上三家失业保险统一标准给付的失业保险收费标准,最低按照每月1000元收取;缴费人参加非上述三家失业保险的,最低按照每月3000元收取。
另外,部分参保人员最低社保基数根据具体职务职称、缴费年龄等可能有所调整,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相关部门会及时提供最新政策,参保人员在确定最低社保基数时,应及时查询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