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意义与中国知识产权领域职业现状和前景
主讲人:张景华律师
大家好,欢迎大家今晚能来听我的这次讲座。对于我自己刚才中山大学青年法学社的同学们已经做了非常详细的介绍,我在此也就不做赘述了。我是广东创基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也是盘古知识产权网的负责人。所以我今天的讲座也就和这两个方面有关,一方面谈谈作为律师这一职业的职业现状和前景,另一方面我也要谈谈知识产权这一问题在中国的现状。
在开讲之前我还想介绍一下盘古知识产权网。为什么叫“盘古”网呢?原因很简单,因为在中国的神话里盘古是开天辟地的神,而盘古网也是中国第一家网上的知识产权门户,具有开天辟地的意思,所以我要将这个网站起名为盘古网。在这里我也想为盘古网招贤纳士,希望更多的同学能够前往盘古网实习和工作,能够借助这一平台为中国的知识产权发展尽一份力。
回到正题,首先我想谈谈律师。我做律师很多年了,也算是在律师这一行当里有所成就,积累了一点经验,但是我对律师这一职业的现状是有看法的。据我了解,大一的同学有60%-90%有从事律师这一职业的愿望,到了大四毕业的时候只剩不到10%的同学愿意从事律师了,大多数同
学都愿意去法院、检察员和政府机关工作。我认为原因主要有三点。第一个原因是中国传统的“学而优则仕”的思想,认为出去为官才是出人头地的最佳途径。第二个原因是中国律师的现状要比其他国家差。像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他们的国家元首很多是有丰
富的律师从业经历的。像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现任总统奥巴马还有现任国务卿希拉里他们都曾经担任过律师。所以在国外律师的社会地位是很高的,这也是为什么律师能成为美国最好的工作的原因之一。而中国的律师处境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就要比其他国家差一点了。第三是现在的中国社会对律师这一职业并不了解。有的同学认为他们的父母亲友都是律师,而且自己也曾经在律师事务所实习过,觉得他们很了解律师,其实他们对律师的了解这是在表面上的,也可以说是基本不了解律师。很多法官、检察官们经常和律师打交道但是他们也并不了解律师。我认为对于律师这一职业,必须是长期从事这一职业的人才能对其有深刻的认识。美国著名律师马歇尔曾经说过律师这一职业很神秘。第一个原因自然是律师本身是自由职业者,他们与主流社会的接触也就不多,所以也就很难与外界形成比较稳定的联系。第二个原因是律师由于经常经手一些案件,而这些案件本身又具有保密性,所以律师在外界看来也就很神秘。起初我也对律师这一职业不太了解,我是在作为职业律师一两年之后才逐渐了解这一行当的内涵的,这里我就稍微谈谈律师是什么。
对于律师的第一层理解是律师本身就是一种法律制度,是国家对律师的各种规定,比如说《律师法》,再比如说《刑事诉讼法》里对律师的种种规定。第二层律师也是我所从事的一种职业,是三百六十行中的一种。今天我就不谈律师制度了,课堂上老师肯定会做详细的介绍,我们就谈谈这一职业。那律师是什么呢?我在大学里曾经读过一本日本律师所写的书,这本书开明宗义的写着律师的基本使命是
“维护基本人权,实现社会正义”。这也是日本和台湾的《律师法》上的第一条。所以律师要做的应该是维护正确、合理的法律,批驳错误的法律,对于恶法我们要提出抗议。我们要维护的是正确的权益,不管这种权益合不合法。就像伏尔泰的名言“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当然我想除了使命这种理想性的口号外大家更关注律师的现状和未来的发展前途,我就简单谈谈律师。广东人把律师叫做“大状”。因为中国古代有一种类似于律师的职业叫讼师,他们一般是帮助别人写状子,久而久之人们也就把律师叫做“大状”。但是这些讼师并不是律师。因为在中国古代是没有辩护制度的,这种职业本身就是违法的,这些讼师们也断然不敢为当事人辩护。而且中国传统中认为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一旦上升到必须要通过诉讼来解决问
题是一种矛盾彻底激化的表现,换句话说这是很没面子的事情,这一点与美国是有很大的不同的,美国人是很喜欢打官司的,所以美国律师也很多,平均每600人就有一个律师。改革开放初一些学者曾经提出要按照美国律师比例来发展中国的律师数,认为这是一种法治的表现,但是这种说法是不符合中国的实际国情的,所以自然也就没能实现。回到正题,中国传统的纠纷调解一般是族长之类的德高望重的进行,不大会闹到县太爷那里去。即使真要去县太爷也要写状子,但是当时大部分人根本不会写字,所以很多科举考试的落榜生、一些做官无望的读书人就去帮别人写状子,这就是中国古代讼师的来源。有一次有个大学生来我这里应聘,推荐人说他很厉害,我就给他除了几个题目让
他做,结果做的一塌糊涂,其中第一个就是论中国古代行政长官兼任诉讼工作的合理性。我知道这个问题几乎不能回答,应为这个问题是被中国传统学术界狠批的问题之一,但是想要回答也很简单,中国古代的读书人他们读的四书五经在令人层面上讲也是法律,所以古代的读书人也就是法学家,那让行政长官担任法官也就是合情合理的。而且那些科举不第的落榜生们担任讼师也是很厉害的。这里我就举几个例子。有一个寡妇想离婚,但是古代的寡妇再嫁可是被严格禁止的行为,她就到了一个讼师。这个讼师写了状子以后直接递了上去,县太爷立马批准这个寡妇离婚。这个状子上只有八个字,这就是“夫死、无子、公鳏、叔壮。”把这个寡
妇的生活处境活生生的写了出来,这就是古代著名的“八字状”。还有晚清著名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这个案件之所以能沉冤昭雪,原因之一就是讼师的状子。第一次讼师写的状子上写着“江南无日月,神州无青天。”,后来的一个讼师看了以后认为这个状子不行,就换成了“江南无日月,神州有青天。”仅此一字之差。状子递上去以后皇帝龙颜大悦,派得力大臣重申此案,此案才得以昭雪。可以看得出来,讼师们的文笔功夫是非常厉害的。有的地方把讼师也叫做“刀笔吏”,意思就是手里的笔和刀子一样锋利。这些例子在现代也很常见。比如说台湾女作家三毛,她在回忆她之所以能成为一名优秀的作家,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他的父亲和弟弟都是优秀的律师,他们教会了她很多写作的技巧。可见无论古代的讼师还是今天的律师,文笔功夫都是很重要的。
中国近代真正意义上的律师的产生是在战争以后。战争
以后西方各国在中国取得了领事裁判权这一特权。原因是因为西方人看到中国旧式的审理案件的方式太不人道,也很不民主同时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商人的利益。但是随着列强获得领事裁判权开始,律师辩护制度也就逐步引入中国。开始时只是一些外国的律师,后来随着中国留学海外的知识分子的增多,很多留学生在海外学习法学,学成归来以后就在一些沿海发达
城市和通商口岸担任律师,久而久之也就组成了律师协会这种自发性质的团体。这些律师中的很多人都成为了中国社会的精英,像陈独秀和董必武。大部分的律师集中在了中国的几个通商口岸和沿海开放城市,因为这些地区经济发达,洋人较多而且各式纠纷也多。当时的律师是很风光的,经常是出没于上层社会的人物,而且律师协会也是非常厉害的,动辄可以制约法官的判决。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律师们团结一致,有组织性和纪律性。而广大的中国内地基本还沿用了旧式的县太爷、军阀一类的审判,形式很荒唐,律师制度就更无从谈起。曾今的山东军阀韩复渠视察治下的临沂,恰巧此时临沂刚好发生了一件大案。李姓和王姓的两家人是世仇,结果不只因为一点什么矛盾王家家就杀了李家六个人,李家为了报复也杀了王家十一个人,这是就闹到了临沂县政府那里。韩复渠听了此案以后二话不说直接判李家有罪,而且把李家人全部杀光,而王家却无罪。手下的人提醒韩复渠说王家也杀了人,但韩复渠说王家杀人是在他担任山东省主席之前与他的名声无关,而李家杀人是在他担任山东省主席之后,这么做让他大丢面子,所以他要判李家人有罪而且要轻罪重罚。通过这件事我们就可以看出民国时期中国内地军阀断案是多么的
荒唐可笑,而且充满了司法专制。
二话不说的意思
新中国成立之后律师这一职业被取消,原先的律师们也被划为了右派接受“改造”,取而代之的是法律顾问,没过多久法律顾问也被全部取消,中国进入了很多年的没有律师制度的时代。